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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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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9年9月出版/79元本书以"在什么条件下,国际河流水资源分配问题会产生合作"为研究问题,通过运用结构与行动者互构理论,首先提出水权争议是规范竞争对流域国家建构的结果,显示了社会结构对行动者的影响。继而,通过在结构与行动者之间插人一个新的层次,即流域的水关系历史,分析流域文化、身份以及流域历史记忆所构成的流域关系对社会结构的形  相似文献   

2.
白明华 《外交评论》2013,30(5):102-112
国际河流概念的演进经历了从国际河流强调"自由航行"到国际水道强调"可通航"和"有商业价值",再到国际流域强调跨国水资源的全面开发和综合利用的过程。跨国水资源利用的学说也经历了从"绝对领土主权论"、"绝对领土完整论"到限制领土主权论、沿岸国共同体论的演进过程,在这一进程中,淡化主权的迹象明显。国际水法理论的发展培育了国际合作精神,有助于实体法律规则的构建。  相似文献   

3.
朱杰进  诺馥思 《外交评论》2020,(3):45-68,I0002,I0003
为什么在湄公河流域已经存在数十个国际合作机制的情况下,还要建立澜湄合作(LMC)这一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既有研究大多强调湄公河流域大国国际制度主导权竞争的宏观背景因素,而较少关注澜湄合作机制的新制度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即澜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究竟"新在何处"。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等既有国际机制相比,澜湄合作机制具有两大新的制度特征:一是议题范围更加广泛,除了传统的区域经济合作议题外,还增加了区域安全合作以及水资源合作等新议题;二是集中程度更高,与之前合作机制主要由"职能部门引领"以及"借用"亚洲开发银行作为国际秘书处的做法不同,澜湄合作机制采取了"领导人引领、各部门参与"的机制运行模式,并逐步建立独立的国际秘书处。通过运用国际制度理性设计的理论模型,本文考察了在湄公河流域国际合作中上游国家与下游国家之间所面临的日益严峻的分配问题和执行问题,并以此解释了澜湄合作新制度特征的形成原因。  相似文献   

4.
信访权利论将官方的确认、德国宪法理论、宪法条文的推断、《信访条例》的颁布、"信访洪峰"的存在作为信访权成立的立论依据。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信访制度的主要法律文件从未确认"信访权";由于信访的主体是"人民"而非"公民",它并不能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公民权利;由宪法条文推断出的是"人民群众通过信访实现民主权利",而非"信访权";《信访条例》是行政法规,不是信访权成立的法律依据;作为结果的"信访洪峰"不能成为作为原因的信访制度权利化的依据。所以,信访权利论的立论依据是不成立的,因而其关于信访权权属性质的主张也是不成立的。信访权利论还面临着信访权客体无法确定、无法处理与相邻权利的关系、不能救济的理论困境和谋利型上访所带来的实践困境。因此,信访并非一种权利,而只是监督权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5.
世界范围内的水资源短缺导致国家之间的“水冲突”,尤其是因国际河流的开发导致的冲突时有发生。迄今为止,国际河流的开发尚未形成有效机制。而海洋石油的共同开发机制已经颇具雏形。国际河流的流动性与石油的流动性非常相似,两者具有相同的自然流动性、地理统一性以及政治上的国家分隔性。在分析我国东北地区国际河流开发现存问题的基础上,借助海洋石油共同开发制度,构建我国国际河流的流域生态系统共同开发法律机制,以期通过国际法的手段预防和解决国际河流开发引发的国际冲突。  相似文献   

6.
信访权利论将官方的确认、德国宪法理论、宪法条文的推断、《信访条例》的颁布、"信访洪峰"的存在作为信访权成立的立论依据。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信访制度的主要法律文件从未确认"信访权";由于信访的主体是"人民"而非"公民",它并不能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公民权利;由宪法条文推断出的是"人民群众通过信访实现民主权利",而非"信访权";《信访条例》是行政法规,不是信访权成立的法律依据;作为结果的"信访洪峰"不能成为作为原因的信访制度权利化的依据。所以,信访权利论的立论依据是不成立的,因而其关于信访权权属性质的主张也是不成立的。信访权利论还面临着信访权客体无法确定、无法处理与相邻权利的关系、不能救济的理论困境和谋利型上访所带来的实践困境。因此,信访并非一种权利,而只是监督权的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7.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产生危机的实质是水量分配的问题,而不是水量的危机。针对中哈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必要构建起跨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国际环境法律机制:基于中哈跨界水资源的双边合作治理框架,以综合的流域管理原则为指导,从生态补偿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流域联合机构等方面入手,逐步形成多层次合作模式。  相似文献   

8.
中亚地区是一个水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大量的农耕灌溉造成了主干河流的断流和严重污染,引起了一系列疾病和大量的生态移民。探究其原因,在于中亚各国政府没有对水资源进行国际法上切实有效的规束。反之,有些国家将水资源在国内立法中商品化,这引起了一系列棘手的国际法律问题,加剧了水资源的冲突。分析中亚地区水资源利用的国际法困境,对于中国多国河流水资源保护具有现实的启迪意义。  相似文献   

9.
国际河流导致冲突的案例具有独特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根源。冷战的结束使国际河流引发冲突的时代背景不复存在。合作思维逐渐替代了对抗思维。冲突的历史根源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冷战结束后,围绕国际河流的严重冲突已经不再发生。流域国家间的合作已经成为主流。  相似文献   

10.
张超 《外交评论》2023,(1):134-154+8
赋予河流法律人格主要来源于民法的法律人格理论、环境伦理学的生态中心主义以及监护制度中的国家亲权理论。目前国际上已经有多个相关实践,其中以新西兰所创设的河流治理模式最为完善。河流法律人格同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在内涵上有着一致性,这也使得河流法律人格具备广泛适用的可能。水资源治理是澜湄合作优先领域之一,河流法律人格有利于平衡沿岸国在水资源治理上的冲突,通过承认并保护流域各国文化传统的多样性、赋予澜湄合作机制以法律人格、扩大参与治理的主体、明确河流的核心利益和人类的义务,可以为澜湄合作水资源治理提供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1.
《外交评论》2016,(1):126-152
目前各国针对水资源的利益诉求及战略布局重点体现在跨国河流流域,因而关于跨国河流冲突—合作机制的相关研究日益受到国内外学界的关注。围绕跨国流域水治理议题的学术争论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何以走向水冲突,何以实现水合作,如何探讨流域内复杂的水冲突—合作互动。本文从地缘性"非对称性权力"、"水安全"和"水霸权"的理论视角评析了跨国流域冲突的成因及预防路径,进而从"水机制"、"水谈判"和一体化水管理的视角探讨了跨国流域合作的促成因素及理想状态。虽然传统的水冲突和水合作分析在研究路径上存在交叉性和包容性,但未能突破冲突—合作简单对立的思维禁锢。而基于水冲突—合作"共存互动"的相关研究,借助流域水互动关系分析法以及水事件阶段演进定量研究等方法,可以揭示跨国流域水政治的复杂性及发展的动态性。通过纵向历时性和横向空间性的定量比较分析,该路径展示了不同流域冲突—合作的变化轨迹及共存谱系,代表了跨国流域水治理研究的最新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2.
国际合作的类型学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理论问题。本文依据社会交换理论设立两个维度——动机并由此形成的关系属性与国家的权势对比,把国际合作划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分别为横向表达型、横向功利型、纵向表达型和纵向功利型。其中,合作的动机包含功利性和表达性两个方面,而国家的权势对比包含横向和纵向权力结构,纵向权力结构特指权威型而非强制型等级制。如此划分国际合作的类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就理论层面而言,有利于对国家利己本性、无政府状态、自助等国际关系的基本假定、概念或推论进行反思,并且能突破中国学术界依据功能领域、行为主体数量、关系作用范围等划分国际合作类型的初步分析;就实践层面而言,可以更为有效分析国际关系实践中资源交换的特征并为国家实现关系进化提供一定政策指导。  相似文献   

13.
在全球化的时代,国家间的竞争与合作中,国际话语权的争夺已成为历史趋势。提高国际话语权对维护国家利益、树立良好国际形象以及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我国必须提高国际话语权。而提高国际话语权需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建设,既保证我国在国际上"有理说得出",又保证"说了传得开",在国际上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  相似文献   

14.
本文关注城市化过程中的政治与经济过程,并分析"小产权房"现象背后的制度实质。我们认为:城市化是空间商品化和空间生产的过程,这个过程对中国既有的分配格局和市场结构造成了挑战,但也带来了历史机遇。"小产权房"反映着中国地产"非正规市场"中的私人行动者试图挤入"空间商品化"分利格局的过程,它挑战了既有的生产及分配规则,引发了诸多困境。如果承认这种"挤入",就意味着政治权力在一些领域的被分割,会带来连锁反应,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统一的、单一制政治模式。如果不承认这种"挤入",就意味着空间生产中私人权利的不完整。中国和美国等土地私有国家面临不同的困局,要跳出困局需要放下表面化的意气之争并作理论层面的厘清。令人感叹的是,与困境同行而来的还有契机,"空间的商品化"让中央集权国家的强制力量携带了更大的资本动员能力,这种强制如果运用得当,可以有效防止贫富分化并促进社会整合。  相似文献   

15.
当今,国际河流各流域国为争抢开发利用国际河流频发冲突争端,为此形成解决争端的方法包括国家间的协商谈判、第三方斡旋与调停、申请仲裁及司法解决等。其中,协商谈判的解决方式是首选,第三方斡旋与调停次之,司法解决是国际河流争端的最后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6.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是东南亚的一个次区域,连接6个国家。在东盟推进合作的行动中,该区域成为了重要的目标和对象。有关该区域水资源的共享、开发、利用和保护等规则须依托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而形成。本文从国际法角度分析了国际水道共享中的有关问题,明确了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的基本法律规则和原则。  相似文献   

17.
2013年11月23日,我国政府正式宣告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并颁布了相应的识别规则。从国际法的角度看,"防空识别区"的提出,最早是源于国内法上维护沿海国防安全的需要。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发展,该领域仍然缺乏可遵循的国际法规范。目前,接受这一规则的国家逐渐增多,但由于国际通例的形成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防空识别区"制度本质上仍是一种正在形成之中的国际习惯。对中国来说,如何从国际规则的参与者转变为规则的制定者,进而通过对规则的把握,实现和维护我国国家利益是我们所面临的严峻挑战。"防空识别区"的设立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应当从国内法上对"防空识别区"进行严格规范,并重视与海峡对岸的合作与沟通,建立"防空识别区"的两岸合作长效机制,更好地为我国国家安全和人民福祉服务。  相似文献   

18.
"三农"问题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问题,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农村土地收益分配体系的健全关系到当代中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各个方面。但因对当前农村土地收益分配制度研究缺乏系统性,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土地产权残缺、土地税费体系混乱、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土地征收标准失衡等。全面把握分配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规范土地产权制度、规范土地租、税、费制度、规范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及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措施,使之能平衡各主体间的土地合理收益分配。  相似文献   

19.
劳动合同对于规范劳资行为有着重要意义。本研究结合对G市与H市5个小型加工制造业企业用工模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劳资双方缺乏签订劳动合同的动机的原因,并探讨劳动合同难以发挥约束作用的制度困境。对实证资料和理论加以分析,并验证研究命题后有如下发现:劳动合同的效力缺失增加了产业工人在劳动力市场中的流动性和劳动权益保障的困难程度,另一方面,也增加了企业应对意外事故的风险和人力成本(如招募、培训成本等);从短期收益考虑,产业工人更愿意选择更换工作而非积累绩效来增加劳动报酬,而企业则更愿意选择非制度化的用人模式来提高收益。本研究认为,劳动合同签订的制度困境与劳资行为的博弈结构说明了政府、企业、产业工人三者之间并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合作和制约机制来促进劳动关系的制度化建设。企业与产业工人在短期利益和机会主义主导下的不稳定的制度环境中形成了固化低端产业结构的恶性循环,而政府需要改变被动干预形成的路径依赖,建立促进劳资双方持久合作与权利保障的信用制度。  相似文献   

20.
《外交评论》2015,(5):46-62
中国崛起及其导致的国际力量对比变化是影响当今国际秩序转型的主要因素。然而,探讨国际秩序转型不能仅仅关注实力结构的变化或大国之间的实力较量,更要聚焦于国际利益格局的再调整这一深层问题。国际利益格局是主要大国在竞争与合作中协调和分配彼此利益形成的安排,是构成国际秩序的重要维度。在稳定有效的国际秩序下,体系的实力对比与利益格局之间存在动态平衡和相互匹配关系。随着国际力量对比的持续变化和新兴国家利益诉求的日益增多,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明显面临国际利益格局再调整受阻的困境,无法根据国际政治现实的变化实现自我调整。中国既是当今国际秩序的参与者、维护者和受益者,也受到利益格局中诸多不合理要素的制约,影响到中国实现和维护自身正当合理的国家利益。因此,中国应在继续参与和融入国际社会的前提下,积极主动而又循序渐进地推动国际利益格局的良性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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