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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7-2019-0001甬客管(2019) 4号各区县(市)运管所(处),慈溪市客管处,市本级公交、场站企业:为进一步深化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我市公共交通客运行业发展实际,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运管局《关于明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浙运[2018]1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相关车辆是否继续实行检测和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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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4)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22甬人社发[2019]94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700号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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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2)
<正>甬建发[2019] 115号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建设安质总站,市建筑企业总站,市建设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 81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1] 178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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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6-2019-0005甬房公委[2019]3号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省市县三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指导目录及有关材料的通知》(建法发[2018]85号)精神,让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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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7-2019-0002甬运(2019) 4号各区县(市)运管所(处),市局各处室: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有关规定,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甬府法发[2018]43号)要求,市局组织对2018年12月31日前以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名义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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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6)
正甬人社发[2019]45号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技厅、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甬党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4]153号)中资助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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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8)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01甬人社发[2019] 26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四区一岛"人力社保、经信、财政、商务、税务部门: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9] 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 23号),以及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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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5)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9-0023甬人社发[2019]104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9]57号),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建立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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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22)
<正>甬财政发[2019] 52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为规范我市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 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 28号)等精神,宁波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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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8)
正甬医保发[2019]32号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相关功能园区医疗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宁波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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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5)
<正>甬经信中小[2019]25号各区县(市)财政局、经信局: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 54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降本减负促进实体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8]125号)精神,宁波市经信局和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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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7)
<正>甬财政发[2019]246号各区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环保局,法院,检察院:为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保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央有关文件和《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党办(2018) 16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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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1)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G12-2019-0008甬财政发[2019) 121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体育局: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 1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宁波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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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9)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21-0004甬人社发[2021] 12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宁波市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22日宁波市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9] 2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