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1)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核出口的管制,防止核武器扩散,防范核恐怖主义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制定本条例。"二、将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所称核出口,是指《核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核材料、核设备和反应堆用非核材料等物项及其相关技术的贸易性出口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和援助等方式进行的转移。" 相似文献
3.
4.
5.
6.
7.
8.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已经1997年8月1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李鹏一九九七年九月十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核出口的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和平利...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19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已经1998年6月1日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基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4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1):24-25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核出口的管制,防止核武器扩散,防范核恐怖主义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制定本条例。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已经1997年8月1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核出口的管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 相似文献
16.
《内蒙古政报》2007,(4):9-9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的管制,防止核武器扩散,防范核恐怖主义行为,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是指《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清单》(以下简称《管制清单》)所列的设备、材料、软件和相关技术的贸易性出口及对外赠送、展览、科技合作、援助、服务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转移。第三条国家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实行严格管制,严格履行所承担的不扩散核武器的国际义务,防止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用于核爆炸目的或者核恐怖主义行为。为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国家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可以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第四条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五条国家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第六条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的许可,应当基于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已经1998年6月1日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已经1998年6月1日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铭基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的管制,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条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3,(10):43-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二○○二年第3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经第1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部长石广生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29)
一、9月10日,中国国务院颁布了《核出口管制条例》。这是中国政府根据有关国际条约和在核不扩散问题上的一贯立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核出口控制,并使之法制化的又一重要举措。《条例》再次确认了中国的核出口政策,重申了中国的核出口三原则,即1、保证用于和平目的;2、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3、未经中方许可,不得转让第三国。《条例》还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接受保障监督的核设施提供任何帮助。《条例》规定,核出口由国务院指定的单位专营,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经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