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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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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颖 《中国公证》2004,(1):42-46
一、公证与证据的关系 (一)公证文书是一种证明力大于其他书证的诉讼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对"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第77条第2款规定,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言.这些规定说明三层意思:一是公证文书是诉讼证据中的一种;二是公证文书是书证的一种;三是公证文书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言.因此,在诉讼实践中,虽然当事人双方对自己的主张都负有举证责任,但当一方当事人持有公证文书时,另一方要坚持相反的观点,不仅要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还要对公证证明的不正确性进行举证,这就加重了没有公证文书一方的举证责任.所以,公证文书是诉讼中证明力比较强的一种证据.  相似文献   

2.
毕玉谦 《证据科学》2009,17(2):150-152
一、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功能与定位 为了适应审判实践的迫切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01年和2002年分别颁行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具有划时代的影响力。因为它们是以准立法的形式较为全面、系统地对举证时限、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法定证据种类的证明力及其判断、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庭审质证及法院对证据的审查采信等规则进行设置。为证据法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证据规则能够独立应用于相关诉讼程序开辟了具体空间。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申请办理电子邮件证据保全公证的当事人越来越多。2008年11月中国公证协会修订通过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电子邮件证据保全公证作出一定的规范指导。《指导意见》对电子邮件证据的保全公证无疑有着重要的规范指导作用;但是,这样的规范指导毕竟只是原则性的,电子邮件证据保全公证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发展其程序和内容。  相似文献   

4.
陈胜民  蒋丽 《中国司法》2010,(6):101-103
保全证据公证属于公证的传统业务之一。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依据的主要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办理保全证据指导意见》等,其中2004年中国公证协会颁发的《办理保全证据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是公证机构办理该类公证业务的实务指导,  相似文献   

5.
公证员在证据保全活动中,除了具有公证证明人、现场监督人身份外,是否还可以担当录音、录像、制图、乃至必要的鉴定和勘验等角色,简单地说,公证员是否具有“多重身份”.在有的证据保全中,确实存在所谓的“专业性”问题,但这与公证员在证据保全中的“多重身份”并不矛盾.在公证证据保全领域里,究竟哪些专业性问题应该属于让公证员“止步”的雷池或禁区,目前尚未见有具体规定.事实上,公证员在证据保全中的“多重身份”也不会因专业性存在或者是难以界定而改变,它是客观存在的,而且越来越显示出其优越性与优势,并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  相似文献   

6.
康健武 《中国公证》2004,(11):48-49
案例简介 2003年6月19日,当事人某(女)抱着一台电脑主机来到我处,声称准备起诉离婚,但苦于不清楚丈夫到底掌握多少财产.为了明确夫妻共有财产,她根据律师的建议,要求将已储存电脑中,能够反映夫妻共有财产的电子数据进行复制,并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相似文献   

7.
证据保全公证的功能与应用(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据保全公证或称公证证据保全是现代公证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除常见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材料以及现场情况、行为过程等证据保全公证外,又出现了知识产权证据保全、房地产证据保全和网络证据保全等新内容的证据保全类公证,并且证据保全公证已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诉讼中,成为诉讼证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近日.一申请人来到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公证处.拉着公证员的手激动地说道:“谢谢你们.他已经搬离出租屋了.太感谢嘉陵公证处为我排忧解难了!”事情还得从半月前说起。一天上午.一个当事人急切地来到嘉陵公证处办证大厅寻求帮助。他称与关系人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  相似文献   

9.
证据保全公证的功能与应用(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证据保全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证据保全公证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证据事实。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提取、收存、固定和保管的活动。因此,证据保全公证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被保全的证据事实。所谓证据事实,就是指证据的客观存在,即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独立存在的客观事实。证据保全要加以提取固定、保存的就是独立存在的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10.
张烽 《中国公证》2007,(5):42-44
近年来,各地公证机构所办理的保全证据公证数量越来越多,种类也日趋丰富,公证员从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并使保全证据公证越来越深入人心,成为公证业务发展的又一大领域,可谓成绩斐然。与此同时,面对形形色色的公证事项,公证员们一直试图寻求一般性的规律来指导保全证据公证实践,以保证公证书的应有效力。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自2002年4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指导和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提高诉讼当事人的证据意识,促进民事审判活动公正有序地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一些地方对《证据规定》中的个别条款,特别是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理解不统一。为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保障人民法院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现将适用《证据规定》中举证时限规定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李勇 《中国公证》2011,(5):52-54
证据的采集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显著,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人民法院民商审判制度改革后.“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使得当事人在举证中所担负的责任更加重大.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及证据能否被人民法院所采信.直接关系到案件成败。当事人在诉讼中举证不力或举证不充分往往是因为当事人自己因各种原因不能将证据保存、固定下来,导致证据灭失,从而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3.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释[2019]19号)(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郑学林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江必新通报《修改决定》的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做了较大修改。  相似文献   

14.
证据保全是现代公证机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我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事项中,明确含有“保全证据”这一事项。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相似文献   

15.
2013年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特举办一期以保全证据公证业务研讨为主题的“新动力”公证沙龙业务研讨活动。沙龙特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陈文全审判长,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庭严伟晖庭长、周蓓法官。深圳市公证协会部分代表,市公证协会民事、经济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深圳市其他六家公证处的公证员代表参加本次活动。研讨活动由深圳公证处黄家忠副主任主持。  相似文献   

16.
孙力 《中国司法》2005,(2):49-52
一、电子邮件能否做为证据电子邮件是通过通信网络邮寄的函件,是人们使用国际互联网进行信息交换的途径之一。由于它能在极短的时间内, 以很低廉的价格迅速传递大量的文字、声音、图像和视频等数据信息,因此已成为人们相互之间信息传递和计算机之间资源传递的重要途径。目前电子邮件已被现代经济社会所广泛接受;我国《合同法》也已经将电子邮件列为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可见,在涉及电子邮件的诉讼中,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必然会将双方往来的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提交到法庭, 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就为电子邮件可以成为证据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使举证原则已由法院职权主义逐步向当事人主义转变。从各地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由当事人或其所委托的律师自行收集证据,这必然导致律师代理业务中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大为增加。如果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充分,则可能导致败诉的结果。由此就对律师取证的效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见,如何提高律师取证的效力,或者说,如何完善保全证据的法律途径,已经是摆在律师界、公证界面前的一个共同课题。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律师取证中引入公证机制,倡导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是提 高律师取证效力从而确保在诉讼活…  相似文献   

18.
随着手机这种现代通讯工具的普及,手机短信逐渐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成为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笔者近来办理了四件手机短信证据保全公证,这四件公证的基本情况分别是:(一)韩某在与妻子谈及离婚财产分割事宜期间,其妻在发给他的手机短信中言明:某财产系在婚前由韩某父母赠与的.韩某申办公证的目的是证明其婚前财产已经其妻承认:(二)李某系某法院的法官,其经办的一起案件当事人在败诉后,通过手机短信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侮辱和恐吓,为取得证据后阻止其行为,申办公证:(三)洪某家庭的“第三者”向其发手机短信,称其丈夫对该“第三者”的情感才是最深的,洪某为证明其丈夫的婚外恋行为,申办公证;(四)在离婚诉讼期间,王某发现其丈夫的手机中有其与第二三人进行情爱交流的短信,便隐瞒其丈夫,将其手机带至我处申办保全证据公证,以证明其丈夫的过错行为。  相似文献   

19.
谢宁 《中国公证》2007,(4):44-46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证据保全公证领域已经从财产实物证据保全延伸到知识产权证据保全,从物质空间延伸到网络空间。由于社会信息化的飞速发展,以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为背景的知识产权和网络侵权公证问题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  相似文献   

20.
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设立统一健全的诉前证据保全制度,只是先后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和相关知识产权立法及司法解释中分散规定了诉前证据保全,使得诉前证据保全仅局限于某些类型的案件。2012年《民事诉讼法》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正式引入,该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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