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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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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我国城市基层设立居民委员会,实行居民自治,是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2.
徐昌洪 《学习月刊》2013,(20):43-45
结合湖北省推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具体实践,以及对有关问题的初步认识.现就有关问题思考如下。一、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实现途径和方式方法在城市基层设立居民委员会.实行居民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我国《宪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相似文献   

3.
新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这一规定是我国过去的三部宪法从来没有过的。按照过去的实践经验和这次宪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不是也不应该是一级政权机关,而是我国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  相似文献   

4.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社区职能的调整变化,是城市管理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律规定表明,社区既不是行政组织,也不是民间社团,而是既承担政府部分工作,也要发挥自治功能的法定组织。  相似文献   

5.
最近某些报刊相继报道了一些地区从下岗工人中“公开招聘居委会主任”的消息,我们觉得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根  相似文献   

6.
正社区是一个社会的基础单元,社区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在新中国六十多年发展历程中,居民委员会成为我国城市中最基层、最广泛存在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不仅在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化解社会矛盾、倡导社会风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成为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风向标。改革开放以  相似文献   

7.
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长期以来,社区居委会在服务居民群众、加强城市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新的深刻变革.社区居委会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更加繁重、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更加突出,居民群众对社区居委会的服务需求更加迫切。  相似文献   

8.
如何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相似文献   

9.
金竹 《理论文萃》2000,(6):32-35,20
居民委员会是宪法所确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一个有效组织形式。它诞生于新中国成立之初,历经风雨,与我们的国家一起进走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时代。伴随着这一进程,居民委员会的内涵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不断丰富,与此同时。人们对居民委员会作用的认识也在不断地深化,对居民委员会建设的理论思考也在循环往复的矛盾运动中进步和深入。  相似文献   

10.
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村民委员会是我国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的任务是办理本居住地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是我国1982年宪法的一大特色,它一方面说明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政权机关和组织,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另一方面说明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我国实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重要途径和形式。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障性环节,它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评议村干部等为主要形…  相似文献   

11.
徐彬 《世纪桥》2016,(3):26-27
居民自治是一种基层自治类型,是依法通过会议选举组织居民委员会,以民主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方式,以达到实现自主管理目的的一种自治类型。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居民自治对于推动民主的实现、政治参与的扩大、政治文明建设和市民社会的形成等方面具有重大价值。  相似文献   

12.
农村自治组织是我国最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对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现阶段很多农村自治组织在治理乡村过程中出现了自治功能弱化、职能虚化、地位下降等问题,破坏了农村集体经济,损害了村民的自治权利与利益,增加了乡村治理的困难。只有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强化农村自治组织,才能有助于如期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加强社区建设是客观形势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关系到整个城市的改革、发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社区维护公共利益的管理组织,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利,是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居民的自治组织。但是在现实的社区管理实践中,呈现出了社区行政化的倾向,即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实际运行中主要是从事政府组织指派的行政事务,实际上成为了各级政府的延伸组织。本文主要就是借用公共选择理论的相关假设来对这一倾向产生的原因作一阐…  相似文献   

14.
乡政村治:农村社区管理的新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众所周知,在我国广大农村社区,实行的是乡政村治的管理模式.所谓乡政村治,是指乡镇按照国家行政权力的运作方式组成为农村最基层的一级政权,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镇以下则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即实行乡镇行政体制下的村民自治制度,村民通过村民自治组织,依法办理与村民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行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由此可见,乡政村治,实际上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在农村社区所实行的两种不同功能和结构的治理形式,是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在农村的表现.  相似文献   

15.
城市居委会作为整个城市社会的细胞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会变迁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回顾了居委会建设的历程;分析了新形势下居委会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就加强城市居委会建设,充分实现居民自治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6.
<正>我国正致力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建设和谐社区有了其必要性。但是,当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化倾向现象过于严重时,会加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担,削弱了居委会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热情,降低了居委会的自治功能。法律上规定为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在实际中出现了职责、功能不  相似文献   

17.
柏琳 《发展论坛》2002,(5):43-44,46
一、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缘起理论上城市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市民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管理,特别是所在城市和社区管理的重要途径。它包括两个层面的政治生活:一是基层政权的民主行政;二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活动。前者以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街办)为主体,后者以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为主体。然而事实上城市基层民主长期处于城市边缘地位,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街办作为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的政府派出机构,是最基层一级的政权机关,但它没有足够的权力和权威来…  相似文献   

18.
中原油田第九社区管理中心下辖18个居民生活小区,拥有居民近8万人,辖地面积277万平方米。在创建文明和谐社区的过程中,社区管理中心积极探索管理新途径,在组织引导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方面狠下功夫,形成了以社区管理中心为主导,以群众性组织为依托的居民自治管理模式,促进了社区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实行村民自治的广大农村,目前事实上同时存着两个进行村务管理的政治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两者的权力划分是较为抽象的,第三条明确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要求党支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第二条明确了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具有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这样在现实中就出现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党支部是农村的领导核心,但由于党支部的领导途径和方式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法律条款,支部工作难以下手.为了核心地位的实现,往往在事实上形成乡镇一级或村党支部取代村民自治组织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管理权,至使权力向党组织位移,村民自治权力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另一方面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法人组织,村委会主任是法人代表,村委会也应该是权力中心,决策中心.有的村委会主任认为,村党支部只是十几名、几十名党员选出来的,而村委会是全体村民选出来的,是高度民主的产物,村党支部管不着村委会,因而凌驾于党支部之上,架空党支部,垄断了村里的一切权力,和党支部对着干,争权夺利,针锋相对.这种矛盾的实质就是以村民自治代替党的领导.  相似文献   

20.
就城市社区自治而言,在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中,法治要素是社区自治的基础和前提。现代商业化社区已具备"陌生人社会"的基本特征,社区居民也具备"成员理性",这是社区"规则治理"的前提。同时,社区各主体间法律关系清晰,这是社区法治化的基础。当然,社区自治的法治化也存在制约因素:业主自治组织机构(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不健全、自治性制度规范严重缺失,业主委员会在运作中功能扭曲,物业管理尚未完全纳入法治化轨道,基层自治组织行政化严重、自治功能弱化。实现社区自治的法治化,需要构建社区治理的民主决策机制;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健全对业主委员会的制约监督机制;拓宽业主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精英的主导作用;理顺"政社关系",破解社区行政化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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