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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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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党内法规制定主体和国家立法部门之间缺少工作协调机制;党内法规"法律性"薄弱,表现为党内法规条款结构的规范性不足、程序性党内法规和审查性党内法规缺失、实施机制不健全等;党内法规的实施过程存在选择性、表面化、降格型和碎片化等乱象。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机制,须正确认识党内法规制度的体系化,树立二者衔接协调的基本原则,关注党内法规的"先行先试"并研究其向国家法律转化的具体路径和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党内法规是规范党组织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总称,既独立于国家法体系,也不同于软法,是自成一系的公共规范。受社会、历史等诸多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偶尔出现冲突,表现为案件管辖授权冲突、针对管辖竞合的态度、移送规定、党内法规规定党外主体义务及党内法规条款直接违法等形式。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协调既要化解既定的冲突,也防范可能的冲突。化解冲突要正视并承认冲突的存在,坚持党内法规不得与国家法相抵触,使党内法规的规范、制度和精神向国家法看齐。防范冲突要建立党内法规创制部门与国家立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定程序,将法与法治的基本精神融汇于党内法规之中。  相似文献   

3.
2023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4条第3款赋予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律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的权力。与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依“授权决定”立法不同,这是以“法条授权”的形式,赋予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高的立法自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来源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被法律授权的主体,其法规制定权限不能逾越宪法、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不能违背法律的基本原则。其法规制定权的定位,不能绝对化地等同某一特定法律、地方性法规,也不能片面地认为介于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其性质是地方性立法、授权立法、变通立法,并根据其变通情况动态变化,是复合型的法律位阶。当对法律保留事项进行变通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与变通的法律、法规处于同一位阶。  相似文献   

4.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相辅相成,具有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互动作用。党内法规对国家法律的促进、保障作用主要是:对宪法、法律确立的党的领导,从领导体制、机制、方式等方面加以具体化,以落实宪法、法律的原则性规定;通过建立各种党内的制度机制来促进和约束全体党的成员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从而有力保障国家法律的实施。国家法律对党内法规的促进、保障作用则表现在:为党内法规的制定提出合法性标准,保障党内法规的制定质量;为党内法规提供立法原则、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等方面的经验借鉴;国家法律以保障性、配套性、转化性的规定来支持、配合和保障党内法规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5.
村规民约是村民共同利益的表达,体现的“村庄治权”或者“内生的公共权力”既没有得到现行法律的确认,也没有被现行法律所否定。解决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冲突,路径有三:一是走界定之路;二是走融通之路;三是走解放之路。  相似文献   

6.
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丁炜炜 《理论月刊》2006,(4):124-126
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的冲突在如今的二元结构社会中长时间内还将存在。二者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乡规民约对国家法律的规避、排斥和不当的利用。究其根源在于国家法律在农村的宣传度、认可度、执行力度还不够,关键则是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追究的价值不同。要解决这些冲突需要从多方面协调。  相似文献   

7.
长期以来,协调难一直是影响立法工作的重要问题之一。2006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协调工作规律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制定我国首个地方立法的协调制度。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八易其稿,这一制度终于出台。2007年5月29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江西省制定地方性法规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  相似文献   

8.
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是立法的大忌。地方立法应以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为前提。  相似文献   

9.
我国地方性法规数量庞大,它们如何与宪法相协调关系到国家法制的统一,也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建设.与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的协调机制存在诸多问题,设计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协调模式就成为必要.在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建立协调-审查模式是一种不错的选择,该模式能充分调动各主体对地方性法规监督的积极性,对保证地方性法规与宪法的协调有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少数民族地区渗透于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其特有的方式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关系。这些习惯法有许多和国家制定法存在一定的冲突,但又有着国家制定法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如何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促进民族地区的社会和谐与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国家制定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产生冲突的原因以及解决冲突的原则与措施等几个方面来阐述此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主权的提出是与对国家概念的解析密不可分的。随着世界统一化趋势的不断深入,国家经济协调机制应然而生。国家货币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每个国家在其国内发行和管理本国货币的最高权力,以及在国际上独立执行其对外的货币政策,平等参与处理国际货币金融事务的权利。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一国的出发点应从本国的利益及具体国情来考虑经济全球化问题。  相似文献   

12.
李萱  江山 《中国发展》2002,1(4):29-36
引 言 从我国1992年8月发表《关于环境与发展的十大对策》,可持续发展引入中国已有十年,于环境法言,这十年是一个崭新的时代。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催生下,环境法的基本理念以及各种环境法律制度的研究随之涌现,环境法理论走到了一个变革的边缘。这种对法律变革的热情渴盼源于学界对环境法所面临的诸多困境的反思。本文试图通过回顾这十年来环境法学基础理论上讨论的几个敏感问题,从中窥见环境法发展的一些理论脉络,挖掘出隐藏在理论脉络背后的环境法变革的张力。  相似文献   

13.
党内法规对受贿行为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党纪处分条例》、《谋利若干规定》、《廉政准则》和《<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中。从与刑法相对比的角度看,党内法规对受贿行为的规定主要存在从重或者加重处分规定合理、处罚行为未遂规定科学、增加财物为收受对象有利于打击经济型受贿、不限定谋取利益的内容有利于打击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四个合理之处和单独规定变相被动受贿行为不必要、斡旋型受贿规定范围窄、合伙私分定性为受贿不妥当、限定请托人范围不合理、党内法规某些用语不规范五个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4.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72条第二款规定将立法主体扩大至设区的市,据此,本文以76个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为样本就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进行了理论研究与实证考察。目前,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立法主要存在立法的地方特色有待进一步加强、重复立法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因此,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应遵循科学性原则,重点考虑执行性法规与创新性立法的比例关系、正确处理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与地方规章的协调关系;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应当遵循不重复上位法的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15.
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与各国立法模式存在必然关联。我国虽然主要采用立法的计划模式,但也开始了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公众参与探索,其中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立项的公众参与走在全国前列。应当进一步加强地方性法规立项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在公众参与的主体构成、角色定位、事项范围、参与方式、途径和程度、效果监督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加强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16.
我国多条河流与周边国家共享,共享河流的“公地”属性显而易见。水资源的质、量稀缺要求,开发利用共享河流必须协调、平衡各国利益。从国际视角看,南水北调“大西线”建设,对跨界水资源利用、流域生态环境等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大西线”调水应坚持国家主权、不造成重大损害、受益者补偿等原则,通过平等协商、科学规划、务实合作,协调平衡各方利益,促进区域和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7.
马未然 《传承》2010,(15):92-93
随着我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假新闻也随之泛滥。通过以2010年评选出来的2009年中国十大假新闻为例,阐述了假新闻的表现及危害,指出当前假新闻泛滥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缺失,从而提出了减少假新闻的方法。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假新闻也随之泛滥.通过以2010年评选出来的2009年"中国十大假新闻"为例,阐述了假新闻的表现及危害,指出当前假新闻泛滥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新闻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缺失,从而提出了减少假新闻的方法.  相似文献   

19.
我国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本条第二款"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中,共两项,其第一项为:"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相似文献   

20.
党组政治的组织结构、职责任务、履职方式和功能作用都表明了党组政治在处理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关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党组政治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中的现实意义表现在:党组政治契合了党章与宪法有机统一的宪制结构、保障了政党制度权威同国家法律权威的高度一致、平衡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所映射的党政关系、弥合了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在执行环节的制度缝隙。充分发挥党组政治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衔接和协调中的应有功能,还需在推进党组法治建设、规范党组领导立法工作、建立健全党组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党委对党组意见会议讨论、完善党组决策转化机制等方面做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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