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案情】2008年3月26日,原告纪某为乙方(受让方),被告周某为甲方(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乙方认可甲方持有第三人上海晟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鼎公司)15%的股权价值为190万元,同意在满足意向书约定条件时以该价款受让该部分股权;乙方承诺在意向书签订前,已对晟鼎公司除财务状况外的其他交易信息作了必要了解,  相似文献   

2.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实施后,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为主导性裁判倾向.然而,股权受让人的主要合同预期是尽快继受股权或在发现目标公司合作氛围不睦时可单方撤销合同而非获得违约赔偿,因此合同有效状态下的违约责任比其他状态下的缔约过失责任更能保护受让人的观点其实偏离了受让人的主要合同预期.“鼓励交易原则”的...  相似文献   

3.
郑通斌 《人民司法》2020,(11):76-79
【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关于合同无效规定的情形,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对股东优先权的保护,并不需要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而只要股权权利不予变动,阻止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成为新股东即可。  相似文献   

4.
何建 《中国律师》2014,(3):78-79
正股权转让有别于一般商品买卖。司法实践中,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显失公平,暂无统一、具体的标准。从我国《合同法》关于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看,在主观上,一方要有利用优势地位或对方轻率、没有经验的故意;在客观上,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利益失衡。因股权交易属于商事行为,许多商业因素影响股价的评估,在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显失公平时,既要考察出让人和受让人的主体身份、交易地位与行业经验等主观因  相似文献   

5.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是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影响着股权转让双方以及多个利害关系人的利益。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制度设专章进行了规定,但对股权转让的效力问题仍没有明确,造成实践中纷争颇多。本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的相关争议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期对解决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4]2号)(以下简称《解释三》)认为名义股东不是真正的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属于无权处分,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名义股东确属公司法上的合法股东,对其名下的股份拥有处分权,并非无权处分。本文对此初步探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根据股权转让的概念和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之间的关系,违反公司章程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应先确定公司章程在《公司法》规定之外设定的对股权转让禁止性或限制性条件的效力。在确定章程约定有效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来分析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相似文献   

8.
【案情】一审原告北京恒拓远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博公司)于2002年10月18日依法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其中辛卫亚出资300万元、贺明出资260万元、被告于天相出资260万元、原告薛辉出资105万元、宋健出资75万元。2005年4月21日,辛卫亚、贺明、于天相、薛辉、宋健签署一份《关于股东股份转让的协议》,内容为2005年4月21日,远博  相似文献   

9.
公司法并来规定股东出资存在瑕疵就丧失股东资格,但瑕疵股东需要对公司、其他股东及公司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并不因出资存在瑕疵而当然无效,在股权转让后,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应根据追究股东瑕疵出资责任的主体不同,即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并结合受让人的主观状态做不同的处理.  相似文献   

10.
戴菲 《法制与社会》2013,(24):104-105
笔者对兼并的概念、形式、兼并中股权转让进行了论述,重点论述了兼并中股权转让的问题和建议。对兼并中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进行了分析,对阻挠兼并提出引入领售权的解决办法,对兼并公司不完全收购提出保留被兼并公司法人地位或引入跟卖权的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11.
对"股权转让"的不同认识,导致了股权转让纠纷的不同处理。司法裁判倾向于将股权转让合同与股权处分作为两个不同的问题,并将股权处分解释为准物权行为来处理股权转让纠纷。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是基于财产行为的分类,而股权具有财产和人身的属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是基于人合性,而非对股权财产性权利的限制,加之我国立法上并未引入物权行为的理论和制度,因此对股权转让行为区分为债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缺乏理论和制定法的基础。股权转让合同承担着债权合意和物权合意的双重意思表示功能,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区分为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两个不同的问题。股权变动行为是履行股权转让合同义务的行为,与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同处于股权转让合同法律关系之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受《民法典》的调整;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受《民法典》和《公司法》特别规定的共同调整。《公司法》修订时应处理好与《民法典》的协调;应处理好维护公司的人合性与股权转让自由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裁判摘要】 一、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关于“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旨在防范发起人利用公司设立谋取不当利益.并通过转让股份逃避发起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三年内,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待公司成立三年后为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在协议中约定将股权委托受让方行使的,该股权转让合同不违反公司法原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股份禁售期内,将股权委托给未来的股权受让方行使。也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双方正式办理股权登记过户前。上述行为并不能免除转让股份的发起人的法律责任,也不能免除其股东责任。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13.
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行为及过程本身存在众多争议,因受涉及法律规定多、各法律之间衔接不明确、法律用语和表述含糊、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等诸多因素影响,对于此类案件的性质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和法律界定,仅凭直觉和经验介入,很容易走入认识、实践的误区。虽然一些不良中介机构在巨大利益刺激下,在经营过程中夸大宣传、加价经销等行为确实损害投资者利益,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可罚性,但司法机关仍需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格依据法律事实和既有法律来认定行为的性质,为纠正罪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奠定准确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作者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自合同成立之时起生效,除非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批准或登记生效要件.合同生效时间不同于合同项下股权的变动时间.不得以股权变动尚未发生为由否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效股权转让合同仅产生卖方将股权让渡买方的合同义务,而非导致股权的自动、当然变动.倘若某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时未尊重老股东同意权与优先购买权,则股权转让合同为可撤销.即使履约导致股东超过50人,股权转让合同与公司亦为有效.卖方出资存在瑕疵的,买方股东资格也存在瑕疵,但此种瑕疵并不必然影响合同的效力.主张慎重对待和处理无效或可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  相似文献   

15.
赵秀文 《法治研究》2010,(11):21-24
结合一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项下的争议,论述了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受让人的效力。合资合同与股权转让合同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没有合资合同,就不可能有股权转让合同。尽管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争议属于与合资合同有关的争议,但由于两者涉及不同的主体,因而属于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项下的争议是否一定要通过仲裁的方法解决,要结合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而不应当一概而论。  相似文献   

16.
代理行为是否有效需要司法认定。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文根据相关法律就合同法中代理行为的司法认定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第174条并未明确对其他有偿合同所参照的买卖合同有关规定的范围,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股权转让合同是否能直接参照买卖合同相关规定都存在争议。通过对第67号指导案例以及同类股权转让案件的分析,可以总结出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首先,作为特殊标的物,股权的移转和交付方式决定了其转让合同不应当适用《合同法》第167条规定的分期付款解除权;其次,在适用其他法定解除权时,应当从商事交易的特殊性角度出发,从严把握解除权的适用条件。由于商法与民法体系之间的价值取向各有侧重,商法更偏重效率价值以及外观主义而民法更偏重追求当事人间的公平正义,导致了同一行为的内外部价值评价出现矛盾,因此,从行为本身的属性来判断异类规则的适用性和适用程度是更为合理的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18.
围绕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一系列问题,学界著书立说繁浩而无定论,司法实践中也常涉及此类纠纷的认定。故本文从梳理股权对外转让的流程入手,提出了一般情形下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三个基本原则。进而又就“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这种特殊情况下,分析其合同效力、提出后续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9.
围绕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一系列问题,学界著书立说繁浩而无定论,司法实践中也常涉及此类纠纷的认定.故本文从梳理股权对外转让的流程入手,提出了一般情形下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的三个基本原则.进而又就"规避优先购买权订立的股权转让合同"这种特殊情况下,分析其合同效力、提出后续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0.
股权转让与一人公司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柳经纬 《法学论坛》2005,20(1):81-85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股份集中于一个股东时 ,是股权转让合同无效还是公司无以存续 ?这是司法实践中的一道难题。本文分别探讨了股权转让及其限制、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以及一人公司的存续问题 ,主张不应以股权转让合同导致股份集中于一人而认定其无效 ,并提出我国法律对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应当持谨慎、分步承认的态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