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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司法实践中对于"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和"杀害被绑架人"的理解存有分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应当理解为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绑架过程中,由于过失而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行为人放任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况,包括因绑架行为而必然导致的被绑架人自杀。"杀害被绑架人"的"杀害"一词不仅指杀死被绑架人的结果,还指未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结果的故意杀人行为,适用"处死刑",并且同时适用刑法总则中关于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中止犯免除、减轻处罚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刑法第239条第2款将“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与“杀害被绑架人”并列规定,且配置了同样的绝对法定刑,导致条文本身存在“过失与故意同等处罚”的罪刑不相适应的内在冲突。“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应解释为过失行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故意伤害行为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杀害被绑架人”应解释为杀死被绑架人,但绑架杀人未遂的,也应当适用该款并同时适用总则关于未遂犯的从宽处罚的规定。未来应对该款加以修改,区分过失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和杀害被绑架人三种情况并设置轻重有序的法定刑。绑架过程中,因警方的打击错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绑架犯“杀害被绑架人”。  相似文献   

3.
对于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劫取被绑架人财物的行为,因是基于两个不同的犯意而实施的两个完全不同的犯罪构成事实,应以绑架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现行刑法第239条中规定的“杀害被绑架人”此一绝对适用死刑的情节,应解释为一种加重结果,亦即所谓的“杀害”是指“杀死”;而该条对“致死被绑架人死亡”此一情节简单配置唯一刑种死刑的做法,显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悖,因而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构成绑架罪的共同犯罪不仅要求行为人有共同的绑架故意,还要求行为人有共同的特定目的。在客观方面,绑架罪是单一行为,但由于是继续犯,所以部分行为人实施了劫持人质的行为,后加入者仍有可能成立绑架罪的共犯。绑架人质后,又对人质实施了当场劫财的行为,应当以绑架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共同绑架人质.部分行为人杀害人质的,不管人质是否死亡,都属于刑法中的“杀害被绑架人”,而其他行为人不能以刑法中的“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认定。  相似文献   

5.
将"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与"杀害被绑架人"并列规定,且配置同样的绝对法定刑,导致"过失与故意同等处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应解释为过失行为或故意伤害行为致使人质死亡;"杀害被绑架人"应解释为杀死人质,但绑架杀人未遂的,也应适用该款并同时适用未遂犯的从宽处罚规定。未来应修订该款,区分过失致使人质死亡、故意伤害致使人质死亡和杀害人质三种情况并设置轻重有序的法定刑。绑架过程中,因警方打击错误致使人质死亡的,应认定为"杀害被绑架人"。  相似文献   

6.
《刑法》第239条第2款将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与杀害被绑架人并列规定,且配置了同样的绝对法定刑,导致条文本身存在过失与故意同等处罚的罪刑不相适应的内在冲突。未来应对该款加以修改,区分过失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使被绑架人死亡和杀害被绑架人三种情况,并设置轻重有序的法定刑。绑架过程中,因警方的打击错误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应当认定为绑架犯杀害被绑架人。  相似文献   

7.
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引起了《刑法》分则中所规定的相关犯罪在主体构成要件上的争议,未成年人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认定就是其中之一。通过对《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解读,提倡以“罪行”说来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所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绑架行为应不负刑事责任,对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行为,负故意杀人行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本文主要对绑架犯罪的罪名确定、客观要件、犯罪主体以及敷罪并罚等几个问题作了具体分析探讨。在罪名确定方面,认为应当以绑架罪作为罪名较为科学;在客观要件方面,赞同绑架罪单一行为说:在主体构成上,主张14周岁至16周岁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人犯绑架罪的也应受到处罚;对在绑架犯罪中有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情形的,认为不应将绑架罪与其相牵连的故意杀人等罪实行并罚,而仅以绑架罪一罪处罚,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只是考虑适用死刑的一个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9.
应当将刑法第239条第2款"犯前款罪"的成立时间限制解释于绑架罪既遂以后,在绑架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的,根据行为以绑架罪(未遂)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死亡等罪名数罪并罚;杀害被绑架人的,以绑架罪(未遂)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不是结果加重犯,而是结合犯。  相似文献   

10.
刑法规定,行为人绑架被害人后又将其杀害的依绑架罪论处,绑架杀人的犯罪形态应是牵连犯;绑架后又对被害人抢劫的,应对绑架罪与抢劫罪予以数罪并罚;绑架罪包含了两个具体构成要件,即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厘清绑架罪中的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则是区分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1.
绑架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案件又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在绑架案件侦查中应该以确保人质生命安全为前提,一方面要积极寻找被绑架者下落,男一方面要及时确定作案人。侦查机关应当做好出警和前期处置工作,确定合理的侦查范围和侦查途径,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解救被绑架者。  相似文献   

12.
人质劫持事件等国际恐怖活动和暴力活动的活跃与猖獗,必然会对我国的暴力犯罪产生巨大影响,对人质劫持事件发生的动机、特点及应对策略等问题进行研究,可以为从事谈判的警务人员提供更多的理论依据,有助于警方更有效地处理此类事件。  相似文献   

13.
绑架罪作为目的犯,具有双重“目的”,不同的目的在刑法上具有不同的性质。其直接目的“将人劫走”是绑架罪的犯罪目的,而间接目的“勒索财物”或“作人质”则是绑架罪的犯罪动机。绑架罪的目的内容具有特定性,即必须是针对第三人,并勒索财物,要求程度上为“重大”。绑架罪的既遂要求绑架罪直接目的的实现,但不要求其间接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爆炸劫持人质案件是一种采用爆炸手段劫持人质,迫使第三方或人质满足犯罪嫌疑人某种要求的犯罪案件。近些年该类犯罪数量不断增多,手段趋于智能化,由于该类案件暴力特征明显,如果处置不利会给社会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因此,应通过对近年来我国一些典型爆炸劫持案件案例的深入分析,结合案件侦查的实践,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分析爆炸劫持人质案件的特征、基本原则,以提出一般处置方法。  相似文献   

15.
绑架犯罪的条件变量及其预防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绑架犯罪的发生缘于一定原因 ,而持续过程依赖于一定的条件 ,应当说绑架犯罪原因条件与绑架行为之间是有联系规律的 ,但是传统的经验方法和思辨研究难以明辨因果之间的联系 ,因此 ,本课题研究引入行为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 ,把原因条件与犯罪行为的关系纳入变量与反应的关系范畴中进行观察和分析 ,在充分讨论1 0 0 0余例绑架案件因果关系的基础上 ,提出了影响绑架过程的各种条件变量所起的作用 ,其中对人质、赎金、犯罪方式、心理承受力、报案、侦查介入等变量条件的影响作用的讨论 ,对分析案情和解救人质的实际操作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对绑架罪规定了极为严厉的法定刑,对其两项加重事由更是规定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①2009年2月底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对于绑架罪进行了部分修正,增设了"情节较轻"的减轻构成规定,此虽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对这一减轻构成的评价、理解与适用本身就是问题。同时,该修正案对于绑架罪的加重构成未作任何修改,堪称遗憾。因此,对这两项加重事由如何解读,至今学界仍然无法达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司法实务部门的处理更是各执一词。充分重视和合理运用"因罪生刑,以刑制罪"的解释手段,关注刑事法律规范中绑架罪的法定刑对其具体加重事由的反向制约关系,能够比较妥善地解决这一难题。  相似文献   

17.
正确认识人质谈判的目的是充分发挥谈判作用的前提,人质解救中的谈判主要有以下目的:其一、通过谈判使犯罪嫌疑人主动释放人质;其二、通过谈判使案件向有利于解救人质的方向发展;其三、通过谈判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和人质的情况,为武力解救人质探路和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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