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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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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2年8月1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金融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与被告肖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诉称,被告肖某向原告申请了一张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因透支逾期,经多次催要仍未还款,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肖某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相关费用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肖某辩称,其确实办理了该信用卡,但在检查对账单时发现产生了69美元在芬兰消费的费用,因其从未消费该笔费用,故不同意  相似文献   

2.
案情:原告丰南市第四轧钢厂(以下简称原告)诉称,1994年7月6日被告丰南物产企业(集团)第二金属材料总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从我厂拉走价值104400元的角钢,至今未付款,故起诉要求给付货款,赔偿损失。被告则辩称,商订购买角钢事情存在,但我公司未从原告处提货,应依法驳回原告之请求。丰南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1994年8月26日被告方经理赵、委托科长李X到原告厂内,找原告方经理刘/,要求提两车角钢。刘X不在,原告方销售科长王\为李x写了一张代提货凭证,并经李X签名。在审理期间,王X、李X均否认提货,原告除以代提货凭…  相似文献   

3.
原告(反诉被告):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 法定代表人:丁康年,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蒋嶷,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信用卡部职员。 被告(反诉原告):梁国治,男,60岁,青海省公路局退休工人,住青海省西宁市。 委托代理人:赵先华,梁国治之妻,青海省冶金金属进出口公司退休干部。 原告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以下简称青海中行)因与被告梁国治发生返还信用卡透支款纠纷,向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梁国治提起反诉。 原告诉称:被告梁国治持卡消费透支,我行工作人员多次督促其还款,其拒不承担还款责任。请求判令被告梁国治返还透支款及罚息计人民币3331.37  相似文献   

4.
原告李甲生于1974年2月,被告张乙生于1975年10月;原被告1994年初相识恋爱,并于同年8月20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均未达到结婚年龄,也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0年元月,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原告李甲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张乙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在开庭审理时,原告李甲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本案在处理时,对原告是否按撤诉处理或适用拘传,有两种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5.
原告蓬莱市大季家镇初旺渔业公司和赵清国等13户计39名死亡船员家属诉被告跨洋航运公司海上船舶碰撞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亡赔偿纠纷,原告于1994年5月20日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8.8万美元。  相似文献   

6.
案情被告钱某某任村支部书记期间,于1995年8月10日向原告魏某某借款1万元。1996年3月10日,经原、被告结算,被告应欠原告本息13500元,当时被告仅付给1000元,余下的12500元由被告立借条一张给原告,借条上规定月利息为5%。1997年4月原告起诉被告还款。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于2000年7月5日前还清欠原告款共计22500元,并承担诉讼费1580元,原告放弃利息的要求。执行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按时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魏某某于2000年7月10…  相似文献   

7.
聂林芳 《经济与法》2001,(10):24-25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因错告他人而导致败诉的情况,在原告错误起诉的情形下,被告因原告错误起诉而被动地进入诉讼程序。为了免除败诉的危险,他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来进行诉讼,这样就导致被告的财产损失。在原告错告的情形下,被告能否再起诉原告,要求原告赔偿因错告而造成的损失?2001年6月8.日《法制日报》第一版就刊登了这样一个案例:两原告是一对沈姓姐妹,她俩向法院诉称,今年2月20日,王先生以她俩侵占其所有的安西路412弄某号房屋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她俩立即搬出该房。  相似文献   

8.
原告杨某(女)与被告和某(男)于1997年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再婚后未生育子女。2005年10月28日,原告以婚后夫妻感情不好,双方多次因家庭琐事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被告以双方年龄均已较大(诉讼时原告61岁,被告71岁),生活需要人照顾,起初不同意离婚,但在诉讼中见对方离婚的态度坚定,后又同意离婚,但双方对财产分割产生很大争议。  相似文献   

9.
原告柯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认识,1987年结婚。生育一女。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常吵闹打架.原告起诉离婚。审理中原告主张因原告生育女孩,被告重男轻女.常对原告打骂,现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被告主张因婚姻系父母包办,婚后感情一直不好,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双方就财产、存款、债务等问题争执达不成协议。双方均未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在如何处理本案问题上存在分歧。  相似文献   

10.
《法庭内外》2006,(2):4-10
2004年底打假人毛海向法院起诉称,2004年11月其所使用的电话需查询通话清单,但被告以“尤此项服务”为由拒绝了原告的请求。王海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作为电信消费服务合同的消费者一方的知情权,故请求判令被告提供2004年3月份至同年11月份的本地话费计费的原始数据.即电话费详细清单,同时要求被告对其侵权行为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11.
江苏连云港李广根问:原告以开盘价每股2元限价委买工股1000股(保证金4000多元),被告接受委托申报进场交易,并经查询,是以此价成交、后原告又委卖出300股,也成交。至10时15分,被告向原告声称是以每股8元买入1000股工股,原告要求被告提供交割草后才能追认,被告不答应,并于10时30分将原告余股700股强行平仓,没收原告卖出300股的收益,理由是原告当时透支。后经查是被告交易员失误在9时32分以每股8元替原告购入的。请问:原告的行为是否属于透支,被告强行平仓是否有理?本刊法律部答:在正常情况下,股民应在保证金额度内委买股票…  相似文献   

12.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9年结婚,婚后于1 980年生育一子,即被告李小某。2002年,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号楼某号房屋一套,登记在被告朱某和被告李小某名下。被告朱某占20%份额,被告李小某占80%份额。201 2年7月31日,原告李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朱某离婚,并要求分割上述房屋。但被告朱某表示,该房屋系被告朱某和被告李小某共有,与原告李某无关,不同意分割。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现原告李某就上述房屋的财产权属问题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与被告李小某无关。  相似文献   

13.
近来,一些高级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案件的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问题请示我院。为了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仅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  相似文献   

14.
张罡 《法庭内外》2006,(1):51-52
2005年10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原告郭某诉称:2001年11月,我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刘某阶商二人共同开办服装公司,由我投资20万元。占公司40%的股份,由刘某投资30万元,占公司60%的股份.公司成立后一直由刘某经营。几年来,公怀有了一定的发展,我多次要求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但均未实现,我认为被告侵犯了我的知情权,故我向法院起诉。要求查阅被告的财务报告和财务账簿,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15.
原告北京禾邦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称,2003年8月30日,其与被告子嘉(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电视剧《凤临阁》发行权有偿转让合同。合同签定后,被告未按合同支付转让费,为此原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按约定履行合同,支付转让费余款及滞纳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6.
一、引言 第四军医大学法律顾问处律师张先生于1994年咨询一案,基本事实是:被告医院在原告治疗中怀疑原告感染爱滋病病毒,经国家批准的检测确认实验室确认后,诊断原告为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并进行隔离治疗,原告出院后向法院起诉,指控:被告“因无法查清病因从而错误地诊断为爱滋病”,并“将原告控制在隔离病房”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据说是我国第一例涉及爱滋病的侵权诉讼。  相似文献   

17.
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五研究所(简称空军第五研究所)被告:北京准马科技公司(简称科技公司)起诉与答辩原告空军第五研究所起诉称:科技公司委托我所研制“高尔夫球模拟系统”(又称‘现代室内高尔夫球模拟系统”)的数据处理和图像显示软件,我所派张贵庭、马明发组成技术开发组,自1994年8月初至1995年5月底完成了该软件的研制开发工作。双方当时对该软件的权属未作约定,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该软件的著作权应为我方独有。但是,科技公司擅自出售该软件产品,未向我方支付我方应得的经济效益。1997年3月3日,科技公…  相似文献   

18.
近日,北京市大兴法院审结了一起经销商起诉吉百利公司要求退回没有销售出去的巧克力产品的案件.判决原告光彩伟业公司以其向被告吉百利公司进货的品种和价格向吉百利公司退货,被告支付相应货款。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在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原告以不法手段使被告打下“借条”一张。原告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认定该借款合法有效,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被告不服生效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机关经过审查,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提出抗诉。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了再审,检察机关也派员出庭支持抗诉。再审期间,被申诉人并未提出撤诉。但不久,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因原告(被申诉人)撤销其原诉讼请求,属合法处分自己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准许原审原告撤回起诉。请问:抗诉…  相似文献   

20.
孙辉  陆利忠 《中国律师》2013,(10):78-79
2012年5月,原告A公司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称,其与被告一B公司、被告二C公司在2011年签订了《煤炭贸易合作协议》,约定:原告提供2000万元预付款给被告一,被告一每月提供60000吨煤炭由原告销售给被告一指定的客户,原告每月在煤炭贸易中获得固定回报50万元。被告一负责购销煤炭,包括数量、质量、价格、保管等经营活动。同时,被告一负责原告销售给指定客户后全部货款的回笼,当月货款回笼后.次月原告再支付预付款给被告一开展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被告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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