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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社会科学》2015,(9)
司法的公信力是保证司法价值得以顺利实现的条件,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前提,也是提升我国新时期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于深化司法改革意义重大。深化司法改革,内容涉及司法独立、司法公开、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主体等制度。相对的司法独立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前提性要素;充分的司法公开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外部条件;实质的司法参与形成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形式和要径;有效的司法监督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保障;高素质的司法主体构成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载体和基础。 相似文献
2.
网络舆论,作为司法审判的一种重要监督手段,在很大程度上对司法审判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网络舆论也因其各方面的特点表现出对司法审判强大的攻击力和影响力,甚至形成"舆论审判",并有愈演愈烈之势。面对如此严峻的"司法困境",笔者从网络舆论的几个方面进行研究,侧重分析其与司法审判的内在机理,提出通过对网络舆论的"聆听"把握二者的本质规律,进一步思考能够促进司法审判的各方面因素,力求实现二者的良性协调。 相似文献
3.
岳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3):121-125
司法权威在一个社会的强弱程度是追求法治国家法治程度的坐标。司法公信力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是司法权威追逐的首要目标。我国长期以来将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权威隔裂,片面强调司法权威,忽略了司法公信力的建构。司法公信力的弱化趋势将损害法律权威,不利于社会法律意识的巩固和提高。同时应警惕"街头公正"异化而催生法律虚无主义的回潮和泛滥,冲击社会的安定与和谐的建设。因此,我国应加快司法改革以建构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4.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本身具有的且又必须通过一贯的公正司法行为证明的其实际依法行使司法权并被社会公众认同的社会效力。其形成基础包括公正的司法行为、公开的司法裁判和公众的社会认同。选择性司法因破坏了司法公信力的形成基础而损害司法公信力。基于此,从选择性司法视角来看,司法公信力的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依法司法原则保证司法合法性、以司法平等原则控制司法能动性和以司法公开原则确保社会公众认同的广泛性。 相似文献
5.
"和谐司法"是指在法治社会框架下,遵循公平、效率和人权的价值导向,以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均衡统一为目标指向的司法权运行状态。强调人本理念,公平、公正与效率有机统一的理念以及着眼化解现实矛盾的司法实践理念是当代和谐司法的重要特质。然而,当下尚存在诸多影响和谐司法的现实困境。为此,坚守"不告不理"及"司法为民"的基本司法原则,建立合理的司法权力配置机制及外部沟通机制,推进司法职业化进程、建立科学的司法职业伦理将成为我国和谐司法的重要进路。 相似文献
6.
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有利于实现公民的司法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使其认识到司法的真实情况,体验到司法公正的客观实际,从而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中国的司法公开制度建立于清末法制改革以后,新中国成立后这一制度继续被使用,改革开放以后它又有了长足的进步。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主要途径是,要进一步更新理念、借鉴世界法制文明的成果、创新制度设计和采取新措施、缩小各法院之间的差距。可以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中国能在完善司法公开制度方面走出更为坚实的一步,也会因此而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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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人本利益均衡的社会里,克服刑罚过度,保持理性的刑事司法运行,是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要通过对人格尊严制度、技术性规范制度、沉默权制度、程序公正制度、保障人权制度、证据制度和无罪推定制度等刑事司法理念的重构,达到"以人为本"的理性刑事司法运行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生命力所在,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在司法领域中的着力点。构筑司法公信力需要从社会治理高度对司法运作机制予以重新审视。合作司法是社会治理谱系下从管理向治理转变在司法中的体现。降低司法成本和实践司法公正是合作司法实践路径中的两个向度,统筹两者是合作司法之于司法公信力的意蕴所在。 相似文献
10.
司法行政化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大阻碍和重要对象,它也是研究司法改革“中端”层面的很好切入点。本文从中国司法行政化的宏观观察、症结分析和克服对策三个方面阐述了一条新的司法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11.
刘茂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11):118-123
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是此轮司法改革的重大举措。普遍观点认为,此举可有效破解长期影响我国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审判管理行政化,且能合理配置司法资源,实现司法公正。受制于现行体制,新的司法管辖制度以及为实现该制度而先行的"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改革措施可能难以实现其实施的初衷,且可能导致新的司法地方化、行政化,以及新一轮司法资源的浪费。对此,可以从培育精英化的法官群体、推进法院内部司法行政管理独立运行、增强法院与社会的亲近性三个层次配套推进制度建设,以实现改革目的。 相似文献
12.
民国时期,中国法律所面临的内外环境使社会本位司法理念具有中国化的可能性。政治领域的"党国体制",使国家主义与司法党化成为中国式社会本位司法理念的重要特征。在中国特殊的社会情境下,妥善处理与传统司法的关系及注重发扬"法治"内涵,是社会本位司法理念中国化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3.
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价值构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司法理念,是人们在现代司法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关于司法职能、司法制度、司法实践的基本观念和根本原理的总和,是我国依法治国条件下需要确立的司法理念。它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相统一、相对性和绝对性相统一、多元性和共同性相统一、抽象性和具体性相统一的特点。从价值构成上分析,现代司法理念包含司法中立、司法平等、司法透明、司法公正、司法高效、司法独立、司法文明七个方面的内容。七个方面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按照司法正义的内在逻辑依次展开,从不同角度体现着正义的终极价值追求,共同统一于法官以司法审判活动释证社会正义的行为中。 相似文献
14.
司法建议制度自试行以来,在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以及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无论理论或实践层面,都存在诸多问题。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困境",不仅让司法建议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也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司法权威。深入分析"双重困境"的成因,并提出走出困境的基本思路,对于这一制度的完善及全面推行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6):3-9
中国司法现代化的复杂曲折历程催生了不同的理论框架。作为反映司法体系和司法能力现代化过程的我国司法现代化转型,其最高价值目标在于彰显司法"定纷止争、权利救济、制约公权、保障人权、维护公平、守卫正义、促进和谐、增进人民福祉"的功能。当代中国司法现代化转型面临着传统法律文化的制约,外发式、激进式改革思路的误导与司法权威缺失等困境。司法现代化转型既有当下现实的必要性,又有法治理论与实践上的正当性。我国司法现代化转型发展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价值目标转型、职权模式转型、保障机制转型、人事管理机制职业化转型和司法应用技术手段革新。 相似文献
16.
司法能动主义的历史演进与论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能动主义产生于二十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它是伴随司法审查制度的发展而产生并发展的一种司法哲学。司法能动主义是指一种允许法院在不遵循先例的情况下,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发现立法的违宪行为,以司法判决的方式来保障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一种司法理论。从产生之日起,司法能动主义就饱受争议,即便如此,在这种司法哲学观指导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司法权的运用,保障了社会公民之权利,维护了市民社会之正义,促进了政治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然而,对司法能动主义的运用,必须自觉保持司法克制,防止司法能动主义滥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这样才能实现司法能动主义保障社会正义之职能。 相似文献
17.
司法一语与司法权不同。司法属于事实领域,司法权则属于规范领域。司法作为事实,既可以是纯粹事实,也可以是法律事实。作为纯粹事实的司法存在于社会司法之中,而作为法律事实的司法存在于国家司法之中。国家司法与社会司法在逻辑层面的差异在于,前者包含着国家垄断的合法暴力,后者则没有。从历史维度考察,国家司法孕育并诞生于社会司法的土壤中,并且,在国家司法于社会司法之间总是呈现出某种不可避免的张力。国家司法的出现意味着国家司法权的成型,两者互为因果。 相似文献
18.
司法理性是司法者在司法过程中运用程序技术进行法律推理和判断、寻求结论的妥当性所体现出的一种实践性的智慧和能力。理性司法过程必须贯彻法治所固有的规则性及其内在逻辑,法治的进程正是在恢复法律的这种理性信仰,并力求以现代法治这一方式创造出更高的法和理性的结合。司法经验是思维作用于存在的产物,是人们通过对生活实践的观察而形成的心得和体会,体现在法官的个性和人性中。所以,司法的过程就是法官在被信仰的公设的法秩序框架的理性下,通过司法当下经验获得对过去发生事实的认定,进而解除纸上法律与实际适用法律的矛盾,实现司法的社会正义的法学进路。 相似文献
19.
张波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5):65-70
司法与宪政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整个人类社会的司法史可以明显地分为无宪政的司法时期和有宪政的司法时期。在有宪政的司法时期 ,司法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不仅在宪政运动中得到充分的发展 ,反过来极大地促进宪政运动的深入。在一些成熟的宪政国家之中 ,司法的功能已实现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化。在当代中国 ,由于历史传统等原因 ,司法功能的现代转换并没有完成。我国应在宪法司法化的基础之上继续强化司法的宪政作用 ,其途径是建立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20.
正回应型司法,是司法发挥能动作用以回应社会需要的一种审判工作模式,源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法社会学的观点,结合中国国情,简言之即"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随着社会转型不断深化、群众司法需求和民主意识日益增长,司法机关如何与群众的司法关切与需求充分对接、体现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更好地为法治型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