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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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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佩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5):105-108
罪犯自我改造能力的高低与否,是衡量实现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重要标准。罪犯入监至刑满释放的整个服刑改造过程中,能否自觉认罪服法,接受管理教育,矫正犯罪思想,掌握劳动技能,培养健康心理,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辨别是非、荣辱观念,罪犯自我改造能力起着决定性作用。建立罪犯改造激励机制,能够培养罪犯自我改造能力,在罪犯中形成积极改造、文明向上的良好改造氛围。  相似文献   

2.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分阶段实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1.向罪犯宣传心理学的一般常识;2.指导罪犯注意学习和劳动中的心理卫生;3.帮助罪犯了解自我,培养他们自我接受的态度;4.引导罪犯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5.帮助罪犯学会自己调节情绪;6.对罪犯进行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知识方面的教育。服刑初期的心理健康教育旨在使罪犯初步了解和掌握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对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配合监狱部门的工作;服刑中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使罪犯全面适应改造生活.完成各项任务;服刑后期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是帮助罪犯巩固改造成果,配合出监教育,为回归社会做好准备。  相似文献   

3.
宁松 《政治与法律》2006,18(3):156-160
服刑能力是罪犯接受刑罚惩罚的能力。对一个具备完整服刑能力的罪犯实施惩罚是符合正义的基本要求的,对于一个服刑能力有缺损的罪犯实施强制性改造则是非人道的、非正义的。我国对服刑能力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立法上还有许多空白之处,致使服刑能力成为刑罚改造实践中的一个盲点。本文对服刑能力从内含之价值、认定以及对服刑能力受限者该如何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增强罪犯思想教育的有效性,需要从思想教育的科学性入手,运用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遵循罪犯心理发生、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教育罪犯是监狱干警和服刑罪犯之间的心理互应过程,是“投入——产出”的系统工程。监狱干警对罪犯的投入主要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戒之以规、导之以行。干警与罪犯之间不只是教育与被教育、改造与校改造的单向式关系,罪犯在接受改造中具有一定的能动性。罪犯心理能否发生良性转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入时双方是否处于相容互应的良好心理状态。  相似文献   

5.
减刑是我国刑法中刑罚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有悔改表现的罪犯实施减刑有利于激励服刑罪犯积极改造回归社会。但少数服刑罪犯减刑后,不认真接受改造,有的甚至出现抗拒改造的情形。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设立罪犯减刑考验期,使减刑裁定成为附条件的可变更或可撤销的裁定。  相似文献   

6.
所谓的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使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审批(决定)后,可以不在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关押服刑,而放在社会上由公安机关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的方式。这一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惩罚犯罪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刑罚目的,有利于对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7.
思想政治是教育运行中的情感意蕴,情感是人对现实世界的一种特殊的反应形式,是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而产生的体验.人对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客观事物,就会产生欢喜、满足、愉快,接受等情感体验;对不符合自己需要的客观事物会产生讨厌、痛苦、厌恶、抵触等情感体验.思想政治教育运行中的情感活动是双向互动的,它既包括教育者得情感活动,也包括教育对象的情感活动.教育者的情感活动主要表现为教育者对思想政治的教育工作,对教育的目的、教育内容所展示,所蕴含的理想和信念,对教育对象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  相似文献   

8.
1.监规纪律的运用监规纪律的运用,即监规纪律的适用,是实施监规纪律规范不可缺少的方式。是有效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措施。直接关系到罪犯的切身利益。同时,还反映了劳改机关监管水平的高低,对改造秩序和改造环境以及罪犯的改好率都会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根据我国劳改工作的实践经验,对监规纪律适用的基本要求是:平等,准确,及时,兑现。(1)平等。平等是指服刑的罪犯在监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其基本精神要求劳改干警在适用监规纪律时,对每一个服刑的罪犯一视同仁,不因人而异。这个要求有以下含义:第一,不允许任何服刑的  相似文献   

9.
自中央提出对青少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和要象父母对待患了病的孩子、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犯了错误的学生那样,做耐心细致的改造工作以来,得到了全社会的热烈支持和政法干部的坚决执行。但在部分干部中,也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说:“对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是敌我不分,不讲专政”。有的担心“政策越来越宽,严了干部,宽了犯人”。有的则把“三个象”、“六个字”片面理解为只是对罪犯管理上放松,生活上照顾。澄清这些模糊认识,教育干部正确理解中央的指示精神,这对于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和  相似文献   

10.
减刑制度可谓目的刑论的产物。罚金刑的减免体现了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减轻已经身受重大灾难的服刑罪犯之经济负担,有利于感化、改造服刑罪犯。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9条同时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但我国法律对"不能抗拒的灾祸"的具体内涵、减免程序的启动以及减  相似文献   

11.
罪犯自我闭锁心理是罪犯改造过程中常见的心理现象,这种心理现象具有隐蔽性、封闭性、自我中心性、自我防卫性等特征。它的产生与罪犯所处的监狱环境、消极的社会阅历、法律的惩罚性、思维方式以及监狱环境的外部条件等均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它直接使罪犯的心理活动自我封闭,不仅在服刑中使罪犯产生人际关系障碍,而且严重影响监狱对罪犯的改造活动。因此,优化监狱教育改造环境;在罪犯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培养罪犯健康心态;加大情感投入,打开罪犯的闭锁之心;转变教育改造观念,改进教育改造方法,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等是矫治罪犯自我闭锁心理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2.
在对罪犯心理矫治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几乎每一个罪犯都存在着一个心理禁区,而罪犯的心理禁区往往潜藏着许多罪犯不愿外显的“秘密”,这些“秘密”成为罪犯产生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甚至是心理疾患的根源。一、罪犯心理禁区的内容所谓罪犯的心理禁区,是指服刑改造中的罪犯将自己  相似文献   

13.
女犯兼有女性和普通罪犯的心理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女犯心理的基础。在监管改造的条件下,女犯还会产生许多新的心理特征。女犯在服刑中的心理特征是:痛苦心理、恐惧心理、焦躁不安的心理、期望变化的心理、自卑心理。女犯的犯罪心理定势较为牢固,多数人缺乏自我教育的需要,经常产生消极情绪和对抗行为。改造女犯的要点是:搞好入监教育,增强女犯积极改造的动机;注重分类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深入进行个别教育,端正改造态度;关注心理健康,促进思想改造。  相似文献   

14.
《检察风云》2013,(4):6
"社区矫正"是一个外来语,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的欧美国家。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大概是在2002年的10月,香港明星谢霆锋因妨碍司法罪被判240小时的社区服务,免去了坐监服刑,一时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热聊的话题。中国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始于2003年,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10个年头。与监禁相比,它最大的特点是罪犯不需要在监所服刑,而是在他生活的社区接受教育和改造。刑罚的执行者也由监狱变为罪犯所在街道司法所。一般来说,社区矫正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轻微、在外服刑不致于继续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矫正相继写入  相似文献   

15.
对青少年罪犯进行道德品质教育,以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这是改造他们的一项基本内容。但由于种种原因,对青少年罪犯的道德品质教育至今还没有被从事青少年罪犯改造教育工作者的重视,放松了对青少年罪犯进行道德品质  相似文献   

16.
如何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式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着力攻关的重要课题。2011年年底,衢江区司法局与浙江省乔司监狱携手合作,通过设立"监地视频帮教室"的模式,将帮教工作前移,在"刑释解教后回原籍帮教"的基础上又新增了"在监服刑期间通过网络视频开展亲情帮教、政策帮教"的做法,组织罪犯家属与罪犯、地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与罪犯之间开展视频通话,达到政策宣传、信息传递、亲情感化的效果,协助监狱提高犯人的改造质量,降低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截止目前,衢江区司法局已开展了三  相似文献   

17.
随着社会的发展,罪犯心理矫治成为适应新形势的一个重要改造手段。我国暴力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多,在给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的同时,也给矫治工作带来了困难.监内在押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日趋加大,已成为监狱改造中的突出问题.对暴力型罪犯进行心理矫治,应结合其在服刑期间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宜的心理矫治模式:在监狱改造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充分发挥暴力犯的主观能动性,进行积极主动的改造;并且将心理矫治与犯罪习性矫治进行有机结合,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引导,消除其主观恶性,促使罪犯重新社会化。  相似文献   

18.
2017年6月16日上海市监狱系统监狱制度改革研讨会上提出:“要对接向教育改造要安全要求,以思想改造为指向,树立治本安全观,善用统筹方法,创新教育矫治机制.”监狱是一个具有强大威慑力的机构,服刑的罪犯完全可以“迫于”监狱的威慑力做到“服从”,但要实现思想教育“内化”却很难;另外由于监狱的强制性,罪犯行为的选择性受到一定的剥夺,罪犯的主体性较弱,没有主体参与的思想教育无异于在唱独角戏.要实现向教育改造要安全的目标,就必须创新罪犯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自我意识教育能够进一步丰富罪犯教育的内容,为监狱的治本安全观提出新的思路.本文就以自我意识教育的现实意义为眼,探讨开展自我意识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9.
基于未成年人特殊的身心特点,长期监禁对未成年罪犯产生众多不利影响,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罪犯实行少监禁的刑事政策。尽管我国现有制度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制度作了从宽掌握的规定,但这些特别规定一般比较笼统。本文就完善该刑事政策在减刑、假释制度中的贯彻落实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顽危犯的控制防范、教育转化,一直以来都是确保监管安全稳定和矫正教育质量的一个必须破解的难题。在对一名顽危罪犯的跟踪调研中发现:顽危犯自身改造陷入困境,以消极的态度和行为应付或对抗改造是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在做好顽危犯“事后”教育转化的同时,应更加关注和重视包括顽危犯在内的罪犯违规违纪行为的“事前”控制防范。防范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强化罪犯入监教育,充实和完善入监教育内容;区别和兑现罪犯分级处遇,发挥分级处遇的激励作用;严格监管纪律和改造秩序,发挥运用惩罚的威慑效应;培养和激发罪犯的积极改造动机等诸多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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