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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主体之比较研究——兼谈我国政府采购法主体之立法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政法采购法主体具有不确定性 ,WTO对于政府采购法的主体界定很灵活 ,欧盟政府采购法主体则注重从实质上以其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来确定。我国的财政性资金结构比较复杂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政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的采购法主体需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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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推进高校采购规范运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高校作为使用公共资金的单位之一,对其采购行为应依《政府采购法》予以规范。遵循法定的原则和方式程序,使高校采购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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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政府采购法》颁布,并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都作了规定。与此同时,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队伍也已经初步形成。据统计,目前全国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人员为4300人,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为6400人。政府采购范围也不断拓宽,采购品目或项目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其中,工程和服务类采购的比重逐步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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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采购活动的原则看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后,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法学理论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它是民事合同,有人主张它是行政合同。若要弄清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应该从政府采购法确定的主要原则着手,因为政府采购法的原则直接影响并决定着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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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伴随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完善,封闭的政府采购市场也逐步走向开放,政府采购制度正逐步在全国各地推行。深圳等部分省市已经颁布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中央政府采购条例》也在起草中,《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工作之后,已于1998年年底出台。笔者参与了上海政府采购办法的研究和起草工作,本文试就起草上海政府采购办法的过程中遇到的若干问题,与国内外的政府采购立法进行比较,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立法。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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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我国政府采购合同的法律定性和救济途径的分析,提出应在我国政府采购合同纠纷的非讼救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方面予以完善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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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府采购行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显著,但相关立法尚不完善。英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体系,对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参考意义。本文将中英政法采购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同时借鉴英国的先进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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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方法的选择、适用与程序设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政府采购方法与程序是政府采购管理与立法的核心问题。政府采购方法之立法问题涉及到不可或缺的三个方面 :政府采购方法的比较及立法选择 ,政府采购方法的适用 ,政府采购方法的程序设计。本文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 ,对上述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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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我国实施以来,在规范和引导我国的政府采购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关于《政府采购法》的法律责任规定得太过笼统,导致其在具体适用上出现难题。本文试分析政府采购法律责任,从中发现法律责任的主要缺陷,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的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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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为契机推进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实施绿色采购有助于保护环境和资源、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引导公众绿色消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需要涉及大量的政府采购活动,如能在重建中实施绿色采购,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指出灾后重建中推行绿色采购存在一定的机遇和挑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建立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公开政府绿色采购信息、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和培养政府采购专业人员等措施来开展政府绿色采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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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资源环境恶化问题日益严重,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势在必行。政府绿色采购可降低成本,还可为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绿色消费榜样。同时保护了本国经济和资源,最终实现政府的公共服务目的。加快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必须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法规政策。分析了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现状及改进策略,并着重提出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法律制度的有效建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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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经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框架。采购模式日趋规范和稳定,采购规模、范围不断扩大,采购效率不断提高,采购流程不断规范,采购监管不断完善,对政府管理和社会生活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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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共采购强制招标法律制度在招标的主体、对象和限额标准等方面既借鉴了国外的有关立法成果,又有所创新和发展;由《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共同建立公共采购强制招标法律制度的立法模式在实践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弊端;两法合一是解决有关弊端的根本途径,但在目前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