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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12 毫秒
1.
基于软件本身的特点,以数量作为认定以软件为对象的侵犯著作权罪的标准.可能与其他标准之间发生冲突,并且有可能造成罪刑不相适应的情况。制作软件的“外挂”牟利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著作权罪,具体构成何种犯罪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相似文献   

2.
从目前理论界对海盗罪的研究来看,国内法方面,成果主要涉及对海盗罪的定义、法律规制和我国刑法对海盗罪的适用等,对于海盗罪的国内立法完善、有关海盗罪的惩治及打击等现实问题关注不够;国际法方面,对于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关注程度较高,但对于国际法规制海盗罪存在的缺陷、国际刑法和国内刑法在惩治和打击海盗罪方面衔接不畅等问题,鲜有学者论及或流于泛泛,而对国际社会是否有必要订立一部统一的《反海盗公约》、如何建立反海盗国际合作机制等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不够。  相似文献   

3.
《刑法修正案》第2条对刑法第168条作了修改,修改后出现了以下问题:修改后的刑法第168条如何确定罪名,其犯罪主体如何界定,主观罪过形式如何,要弄清哪些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4.
“未罪学”概念是与“已罪学”概念相对而言的。刑法学就是“已罪学”,是对已然犯罪形态行为进行治理研究的科学。而“未罪学”是对未然犯罪形态行为进行治理研究的科学,即如何才能“未违法”、如何才能“未犯罪”、如何才能“未再犯罪”的研究治理的科学。作为犯罪学分支学科的未罪学应立足于学科研究的核心价值的实现,立足于“文本”平台与“实本”平台研究结合的操作,立足于站稳学院的学科权,立足于取得为社会服务的发言权。  相似文献   

5.
架设、运营私服的行为,是我国目前比较常见的网络难题,极大的危害了我国游戏产业的发展,但从各种立场为“私服”辩护、辩解乃至主张其合法化的观点仍然时有出现,“私服”也屡禁不止甚至得到相当数量游戏玩家的欢迎。这些矛盾和冲突值得从刑法上进行定性研究和关注。本文尝试从“私服”的基本概念和法律性质出发,通过总结私服泛滥的原因,结合对刑法相关条款、相关用词的分析和解释,确立私服行为所触犯的主要罪名。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七)》设置了组织、领导传销罪,但关于传铕定性的《批复》仍未失效;为履行入世承诺,避免国际贸易摩擦,对传销不能一概视为犯罪。“传销”含义随国家政策不断变化,需准确界定其范围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传销犯罪不能认定为诈骗,其法律适用应为“双轨制”模式:“团队计酬”仍属非法经营罪,而“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则应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双轨制”从立法理由看,具有应然性;从刑法解释看,具有实然性。  相似文献   

7.
强迫交易罪的“暴力”程度,针对人时以轻伤为限,针对物时以“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为上限。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实施强迫交易犯罪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区分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主要应结合“是否存在特定的交易”、“所牟取的非法经济利益超出合理价钱、费用的绝对数额和比例”、“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程度”等三个方面作出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8.
目前,酒后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日益增多,为了警示和教育广大驾车人员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今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醉酒驾车犯罪案件应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统一裁判标准审理。文章从保障酒后驾驶行为人以及普通民众的基本人权出发,提出应单独设立“酒驾罪”,规定不同于现有惩罚措施的新的刑罚,这符合法益保护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能有效解决酒后驾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都是1997年刑法取消1979年刑法流氓罪后规定的罪名。由于两罪具有同源于流氓罪的历史渊源,实践中两罪很容易混淆。应从侵犯的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对两罪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10.
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罪名、客体、立法价值等几个问题。在罪名方面,主张以非法所得罪取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客体方面,提出以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作为其内容;在立法价值方面,不赞同推定犯罪和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两种观点,认为设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具有实体法与程序法双层意义的积极价值。  相似文献   

11.
定罪是正确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核心。目前关于定罪主要存在着以下需要厘清的问题,即刑法第13条但书的出罪功能问题、疑罪问题、一罪与数罪问题、定罪中的人格因素问题、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不起诉制度的缺陷问题、法院变更起诉罪名问题、定罪的证明标准问题。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其影响定罪的依据和路径,可以合理地解决入罪与出罪问题。在定罪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解决上述存在的若干问题,是刑事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2.
当前受贿型渎职犯罪高发频发,对其并罚还是单罚,理论界分歧较大,司法实务部门也颇感困惑,严重制约了该类犯罪的查处。如何处理受贿型渎职犯罪,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司法难点问题,如罪数判断的原则与标准;“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受贿罪犯罪构成的定位;“收受他人财物”在渎职罪犯罪构成中的定位等。依据罪则刑相适应原则和犯罪构成理论,受贿型渎职犯罪应当认定为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3.
在英国刑法中,根据不同的构成要件非致命人身伤害罪包含有普通威胁罪、殴打罪、伤害罪、严重侵害人身罪等具体罪名。在这里笔者主要就普通威胁罪和殴打罪各自的构成要件、相互区别及我国对此类行为的认定处罚进行论述,并从刑事立法的角度,简要论证二者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4.
论虚假广告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分析广告的含义的基础上,追溯广告犯罪的立法过程,确立了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进而提出认定虚假广告罪应注意的问题及处罚原则。  相似文献   

15.
西安“药儿园”事件不仅反映了我国儿童保护、药品监管制度存有漏洞,也暴露出公安机关对该事件定性不准,有类推适用非法行医罪的嫌疑。“药儿”行为不符合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应属于虐待儿童健康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针对儿童保护方面存在缺陷。为此,可修正刑法中的虐待罪,引入日本暴行罪,或者创设虐待儿童罪。  相似文献   

16.
环境保护行刑衔接的实体规范立法模式包括“从有到好”的改进式立法模式和“从无到有”的新设式立法模式。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宜优先适用行政法先行的立法技术;对具有严重法益侵害性而亟待刑法发挥强制力进行规制之行为,可补充适用刑法先行的立法技术。环境保护行刑衔接的实体规范优化在适用立场上体现为罪质要素、罪量要素以及法律责任层面的优化。对环境犯罪进行行政法违反之评价时,宜采取“行政违法且应罚”标准;环境犯罪行为要素对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之界分的影响具有二元性。环境技术标准应是在国家规定中体现的标准,规范意义上的环境技术标准与科学意义上的环境技术标准之间的冲突需予以科学化解。强化环境保护要对有形罪量要素的行刑衔接进行规范阐释,对无形罪量要素的行刑衔接进行综合判断。依据环境犯罪的分类,需对罚金刑的具体科处方式做不同设置:污染环境犯罪宜优先考虑设置限额罚金制,同时依据行政法的对应规定例外适用倍比罚金制;破坏资源犯罪则宜优先采取倍比罚金制。  相似文献   

17.
频发的虐童事件不断冲击着社会公众的视野,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如何对虐童行为进行有效的处罚和治理.是一个亟需探讨的问题。虐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应当将其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之内。但是。在现有的刑法体系之下。对于虐童行为的规制,仅仅需要扩大“虐待罪”的主体适用范围即可。并不需要单独设立一个“虐童罪”。这是因为:其一.类似于“浙江温岭幼师虐童案”的虐童行为更符合虐待罪的特征;其二。扩大虐待罪的主体适用范围,而非增设虐童罪,更有利于维护刑法的稳定性和刑法体系的完整性。  相似文献   

18.
本文阐述了危害环境罪的构成要件。认为该罪的客体可界定为环境权,即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以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基本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危害环境或足以造成危害环境严重后果的危险的行为,由于我国在有关立法中只规定了实害犯,对于环保显然不利,宜增设举动犯和危险犯的规定;其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在客观方面,我国刑法规定的仍是“无罪过即无犯罪”的传统原则,对某些危害环境罪的认定极为不利,因而笔者认为某些特定情形下应适用无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9.
国外刑法除规定各种具体的胁迫类罪名外,还规定了胁迫罪和强要罪.为避免刑罚处罚的空隙,有效保护公民的意思决定自由,我国应增设胁迫罪罪名.不发生在商业活动领域的强迫交易行为,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强迫职工劳动罪,是自然人犯罪,不是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20.
现有的刑法学界通说认为,应当将《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投毒罪”解释为投放危险物质罪。但除投放有化学毒性的物质外,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很难对投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有正确的认识。一次实证调查问卷的结果,也支持了这一观点,这一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很多时候对投放放射性物质、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缺乏正确的认识;如果不得到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指导,他们也无法实施投放放射性物质、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的行为。将《刑法》第十七条中的“投毒罪”解释为投放有化学毒性物质的犯罪行为,不存在法律漏洞,并且符合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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