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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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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化的具体体现,已经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但是,两年多陪审实践证明,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本文从人民陪审制度的产生切题,在论证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产生与价值的基础上,分析现行陪审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如何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与如何更好的实现人民陪审制度的优越性已经成为学术界关注的话题之一。本文从国内外陪审制度的发展历程来探讨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优点和局限。  相似文献   

3.
人民陪审制度作为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区别于英美法系和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制度。本文从人民陪审制度在我国存在的必要性为切入点,通过对该制度的内容、缺陷进行说明和分析,提出了完善这种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4.
陪审制度,是指法院在进行审判案件时,吸收非法律职业者参加法庭审判,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陪审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之一,其自实施以来,一直备受关注。然而,从这几年人民陪审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仍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本文要探讨的是,如何在现有的立法基础上,最大限度实现陪审制度的价值,即如何能通过对陪审制度司法实践的完善来实现陪审制度的突破,这是当前我国审判制度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相似文献   

5.
对人民陪审制运行过程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四川某市所属的多个基层法院的陪审情况为调研对象,就人民陪审制的运行实践和实际效果进行了初步调查,也以这些调查为基础初步分析了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期为中国陪审制度改革提供一定参考。  相似文献   

6.
试谈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案件审判活动的一项司法制度。近百年来,陪审制度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完善的变化过程,尤其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人民陪审制度在扩大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实现司法公正等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在其适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问题,陪审制度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本文在对我国现行人民陪审制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新型人民陪审制度的构想,以求对人民陪审制度改革进行有益的探讨。 一、对现行人民陪审制度的思考 现代西方主要存在两…  相似文献   

7.
褚蕾 《法制与社会》2012,(25):30-31
现代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审判活动的重要制度,是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制度.但是,目前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度存在较大弊端,本文从我国国情具体实践出发,吸收美国的优秀制度经验,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  相似文献   

8.
中国陪审制度的诞生有其特殊的历史意义和政治作用。伴随着法治进程的发展,陪审的政治意味逐渐淡化,陪审制度本身的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价值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然而也存在诸如缺乏具体法律规范、陪审员不能有效参与审判等许多弊端。陪审制度的具体运作过程显示,陪审员无论是在选任标准、参审方式还是具体审判情况都存在大量争议性问题,社会效果也不尽如人意。但是,陪审制度的存在符合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司法民主及司法公正。当下,陪审制度的发展正处于一个瓶颈阶段,如何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陪审之路,如何使陪审制度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如何重新定位陪审制度的核心价值及基本功能和角色,是当前陪审制度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本文认为从《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制订实施以来,我们的人民陪审制度逐渐呈现趋于精英化的态势,这显然是与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定位相违背的,文中指出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应走向平民化,这样更有利于人民陪审制度作用的发挥。  相似文献   

10.
司法改革需要人民陪审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武延平 《中国律师》2000,(11):74-76
陪审制度是指非职业法官参加法院审判活动的制度。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确立,并一直贯彻执行。建国后,一直到六十年代中期,人民陪审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而且在宪法上也肯定下来,成为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六十年代以后,这一制度渐渐被冷落下来,不仅在宪法上被取消,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具体做法。在法学理论界,取消人民陪审制度的声音越来越高。人民陪审制度在我国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它的存在有没有现实意义,就成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一、我国应不应当保留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11.
陪审在我国诉讼制度中还有无存在的价值,是目前学界争议颇多的问题。本文从研讨陪审制度功能入手,阐述了陪审制度在我国诉讼中的地位和现实意义,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现行陪审制度的弊端,就我国陪审制度的的完善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改革陪审员的选任方法和参审程序。第二,保障陪审员的独立性。第三,确定可以陪审案件的种类和范围,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12.
陪审制度作为普通民众参与司法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是实现司法民主的手段之一。本文通过介绍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和大陆法系的参审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围绕"如何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这一主题,从陪审制度的概念、产生发展和价值展开论述,理性地剖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笔者最后针对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提出了完善陪审制度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3.
陪审制度是古代西方"奴隶主民主政治"的产物。它曾对许多国家的诉讼制度乃至司法体系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并得到许多法学家、思想家乃至政治家的热情歌颂。作为一种舶来品,它在我国经历了百年的发展史。多年的实践证明,它在保障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由于历史与现实等因素的制约,同时也存在着诸多缺陷和不足。本文将从我国陪审制度的历史沿革切题,分析现行人民陪审制度的不足,为人民陪审制度谋一条切实的出路。  相似文献   

14.
陪审制度在我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立法主体认识上的缺欠,司法体制运作中的不完善,社会的文化传统、公民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束缚,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在实践中呈淡化趋势,不能发挥陪审制的应有价值。本文在陪审制度深层价值分析基础之上,阐析陪审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5.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使得审判制度具有了民主化,有利于人们对审判制度的监督,同时也有利于法制的宣传。但这一制度在现实运行中也存在诸多问题,有使得这一制度流于形式的危险。因此,尽快制定配套法律制度来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  相似文献   

16.
论陪审制度的民主性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王琦 《河北法学》2003,21(2):142-145
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化的结果 ,尽管两大法系的陪审制度存在许多差异 ,但把陪审制度的民主性作为实行陪审制度的最主要的理由却是共同的。陪审制度存在的基础是民主理念 ,即让公民直接参与司法。陪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的动因是实现司法民主 ,陪审制度的内容体现了民主的机理。我国陪审制度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质上是陪审制度的民主程度的问题 ,改革和完善我国陪审制度就是要强化陪审制度的民主性。  相似文献   

17.
遥野 《特区法坛》2005,(2):15-19
第一,人民陪审制度单独立法问题。人民陪审制度在我国已实行了几十年,但至今尚无一部关于陪审制度的专门法律,体现陪审价值的立法和相关操作程序十分欠缺,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一系列问题,如陪审员产生的程序不规范,权利义务无保障,陪审员只陪不审等,从而严重影响了陪审的质量和社会效果。因此,其一,宪法恢复陪审制度。我国1954年宪法第75条确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1982年宪法又没有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的一切法律制度都源于宪法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吴宏逵 《政法学刊》2006,23(5):54-58
人民陪审制是法治与民主的一个连结点,有助于司法程序和裁判结果的正当化,有助于公民对审判活动直接有效的监督,也是法治精神向社会渗透的有效途径。但是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适用和发展欠缺一个平稳的社会环境,法律对人民陪审制度的规定缺乏连续性,法律对陪审员的职权设定同其专业素质要求存在内在矛盾,法律对人民陪审制度规定不完备,导致目前人民陪审制度在法律地位上的可有可无。应该完善人民陪审员的产生过程,优化陪审员的结构,增加参加合议庭的陪审员人数,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从而完善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19.
满洪杰 《山东审判》2004,20(1):57-59
陪审制度,随着法律的移植来到我国已经存在发 展了几十年,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成为争论的焦 点。一方面,司法机关将其作为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和 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举措之一,保存且完善之意彰 明较著。例如,最高法院近几年的工作报告中无一例外 地提出要加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最高法院的《五年 改革纲要》中,把"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审判方式 改革的发展目标之一;最高法院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 员制度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而与 此形成对比的是,陪审制度在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 界遭遇到空前的诘难与危机。现行陪审制度在制度层 面上的先天不足以及实务运作中存在的种种弊端,给 陪审制度的继续存在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本文试 对陪审制度的存废之争略陈己见。  相似文献   

20.
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首先,设定人民陪审制度的目的和现行的合议庭构成制度不协调。反映在具体的合议庭成员构成方面,在最能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审诉讼中,既可以由清一色的专职审判人员构成合议庭成员,也可以由专职审判人员和非专职审判人员的人民陪审员混合组成合议庭;而二审及死刑复核案件则一律由专职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从我国现行的陪审制度的实际运作状况来看,上述规定反映出我国当前对人民陪审制度设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问题。笔者认为,虽然由于当前我国陪审制度在客观上所存在的一些缺陷导致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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