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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检察机关以抗诉方式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设置的一项颇具中国特色的检察监督制度。它的建立对于维护司法的公平与正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理论界及实务界对此项制度的存废产生了激烈的争论,且明显的呈现出废除和加强的两派观点。2007年10月底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似乎是走"加强派"路线,引起了更加广泛的关注。本文通过对存废两派观点的回顾和梳理,以及对我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解读,试图围绕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表达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2.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今各国立法中均对检察机关参与或提起民事诉讼做出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民事公诉权,而只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监督权。民事公诉的缺失和抗诉监督的薄弱使我国民事检察制度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本文指出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结合我国制度现状,可以重新整合民事公诉与抗诉监督的关系,以民事诉权为基础,构建我国以民事公诉为主、抗诉监督为辅的民事诉讼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3.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当今各国立法中均对检察机关参与或提起民事诉讼做出规定.我国法律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民事公诉权,而只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的抗诉监督权.民事公诉的缺失和抗诉监督的薄弱使我国民事检察制度存在诸多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本文指出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结合我国制度现状,可以重新整合民事公诉与抗诉监督的关系,以民事诉权为基础,构建我国以民事公诉为主、抗诉监督为辅的民事诉讼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事抗诉制度始终身处救济型的定位,既有悖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者身份,也使抗诉的现实功用一路下滑,终至角色尴尬、权能虚化的境地。为从根本上逆转这一颓势,改革应以监督型抗诉替代救济型抗诉为基本方向,实施策略则是在纯粹的法律监督导向下重塑抗诉制度。如此,抗诉的事由首先将被限于程序违法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其后,检察机关理当自主地行使监督权,拥有独立提起抗诉和迳行启动再审审理的能力和权力;最后,检察机关的参与造成了再审审理的对象及主体结构上的特殊,有必要另设与之相宜的独立抗诉再审程序。  相似文献   

5.
目前,知识产权民事裁判监督仍处于探索与实践并行的阶段,存在案件来源不足、疑难度高、办理方式粗放、就案办案现象普遍等困境,无论是监督手段还是监督质效均与精准监督的目标存在差距。为突破困局,检察机关应以实践经验为指引,积极拓宽案件来源、改良制度设计、完善监督模式,稳步推进并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裁判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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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综观整个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最重要的阶段是审判和执行两个环节。但是,公正的裁判并不意味着合法民事权利的最终实现,它需要通过执行来实现当事人的权利,尤其是在大量的给付财产内容的诉讼中,审判机关的执行程序运用更为广泛。而违法执行不仅将诉讼、审判制度建立的公正意义化为乌有,而且造成社会关系扭曲。本文指出现阶段我国执行监督制度几乎空白,这不利于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尽快建立完善的执行监督程序是完善立法的需要,更是建立司法公正秩序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8.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是检察机关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逐步探索出来的新事物。其要点为:立案公开,审查公开,审查结论公开。检察机关的公开审查程序与审判机关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有相似之处,但在性质、对象、任务、过程、方式等方面都有明显区别。这一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规定之不足,并能为民诉法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9.
全国法院系统每年审结的案件中,民事案件占据大多数,每年因为对法院民事裁判不服的申诉和信访也是越来越多。而关于检察机关对生效民事裁判的抗诉曾一度受到来自学界和个别司法实务部门的质疑,并曾使检察机关的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的监督一度停滞不前。本文对检察机关在民事抗诉中的诉讼地位、民事抗诉的后果、民事抗诉的功能等几个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了民事抗诉制度在中国是必须存在且有待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10.
规范检察权运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强对民事抗诉工作中检察权的规制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个案公平正义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民事抗诉工作在监督理念和定位上容易出现偏差,与再审检察建议“双轨并行”、人员权责分散、环节较多、周期较长易引发风险,调查核实和听证不够规范、大数据和“外脑”借助不足,且管案、管事、管人的难度较大。应不断更新监督理念、优化案件受理方式,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审查效率,科学借助外力、规范办案方式,协同监督制约、加强追责问责,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  相似文献   

11.
瑕疵证据主要是指在形成过程或者形式、审查程序等方面不合法的证据。瑕疵证据不同于非法证据,瑕疵证据的收集并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但由于瑕疵证据存在瑕疵,其证明力受到削弱或者消解,需要其他证据予以补强,且如果证据存在重大瑕疵,法律规定其不能被采信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采信了存在重大瑕疵的证据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的,检察机关应当提出抗诉。  相似文献   

12.
张学武 《法学论坛》2007,22(6):128-134
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内涵的核心价值,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与安宁.民事抗诉制度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价值,具体表现在:它能有效地监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效地节省司法资源,克服司法地方化.正因如此,在我国目前条件下,民事抗诉制度只能不断完善与加强,决不能削弱,更不能废除.  相似文献   

13.
温树斌 《河北法学》2012,(2):187-191
2007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未从根本上完善民事抗诉制度。法学界关于民事抗诉制度的争论一直未达成共识。制度缺陷和理论争辩使民事抗诉制度陷于存与废的纠结之中。民事抗诉制度仍有存续的必要;强化之路在于民事抗诉权与刑事检察权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14.
对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吴小英 《现代法学》2003,25(1):61-64
关于民事抗诉制度,学界和司法界长期存在“废”、“立”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本文认为,现行民事抗诉制度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但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民事抗诉程序是由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程序——民事抗诉程序和民事再审程序——“组装”而成的,严重违反了法理和程序设计的规则。本文认为,要使民事抗诉制度摆脱目前的困境,必须将民事再审程序从现行民事抗诉程序中剥离出去,并对民事抗诉程序进行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15.
论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恒 《河北法学》2008,26(7):183-186
在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中,行使最"杂"的莫过于民事检察权了。民事检察的范围,从现行法律的规定看仅是"生效的判决和部分裁定";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考察包括任何公权力机关对民事法律的适用范围;从法理上评析:检察监督职能的发挥必须规范在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行使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公权力机关不正确实施国家民事法律,构成了民事检察监督的事实原因。民事检察权力运用是否正确依存于民事审判权力。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在对象上,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机关(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容上,应当围绕民事法律在公权力机关的实施;在阶段上,包括诉前、诉中和诉后的任何阶段。  相似文献   

16.
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方式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检察监督制度对于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方式是民事检察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核心问题。检察机关履行监督权只能以法律监督者的角色出现,以确保民事审判的公平公正。要逐步从加强抗诉制度、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权限、适当拓展监督的范围、健全监督途径等方面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权的行使方式。  相似文献   

17.
试论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08年4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此次修改中变动最大的要数审判监督程序和强制执行程序两大部分。但从修改的内容和民事执行中现存的问题来看,强制执行的修改依然无法解决现存的一些问题。针对现存的"执行乱、执行难"问题,民诉法仍没有提供很好的对策。确立民事执行程序的检察监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些问题,主要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制度建构进行论证,旨在抛砖引玉,求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18.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依然存在很多问题,解决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缘于食品领域侵权行为的特殊性,要明确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核心是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判断规则。由于食品领域事故的多发性和损害结果的范围广、后果严重,所以在制度上确立连带责任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极为关键。  相似文献   

19.
夏蔚  范智欣 《政法学刊》2011,28(3):5-12
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检察监督应当成为检察机关的基本监督职能之一,但如果只将我国特有的宪政结构作为检察监督的理论基础,在理论体系上则显得不够完整。就我国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而言,其理论依据应当存在着权力制约、司法权威生成的合力以及权力对权利的救济等多维度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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