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破产复权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引言复权制度是指破产人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解除其因破产宣告所受破产程序以外的公私权利限制或者资格限制,以求恢复其固有权利的一项制度。提到复权就必然要说到失权,无“失”无所谓“复”。破产法上所谓的失权,亦称人格贬损,是指破产人因破产宣告所受的破产程序以外的公私权利限制或者资格限制。受破产宣告的人,其信用和品德让人怀疑,可  相似文献   

2.
本文主张我国应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并对个人破产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对个人破产的概念加以界定,并通过对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失权与复权制度进行简要分析大体构筑了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实体性框架,并对我国立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长期的理论争议导致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延宕至今仍未启动。目前施行的以参与分配制度为代表的替代性制度所暴露出的种种缺陷表明,其尚不足以完全替代个人破产制度。全球一体化、个人全面商化、制度的日益国际化等客观事实,对我国个人破产立法提出了迫切要求。我国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个人征信体系的初步形成、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资借鉴的丰富立法资源和实践经验,都为尽早启动我国个人破产立法逐步消除了外部障碍,奠定了良好基础和条件。在个人破产主体制度的构建上,我国未来的立法宜采狭义的一般个人破产模式,农村居民暂不应纳入主体范围;在个人破产程序制度的构建上,应设置必要的前置程序和简化程序、严格的失权和复权制度、较高的个人破产申请门槛等,减轻司法负担、提高纠纷解决效率防止个人破产制度被滥用。此外,还应坚持配套制度先行,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形成个人破产制度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制度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4.
张敏 《法制与社会》2010,(14):50-50
破产法律制度是否完善,是衡量一国市场经济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本文认为在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方面,要充分考虑我国现时国情,并适当借鉴国外成熟的破产法立法经验。最重要的是引入自由财产制度、许可免责制度、人格破产与复权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5.
董红  王有强 《行政与法》2003,(11):123-124
本文分析了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将来的个人破产制度应对个人的破产能力、破产原因、破产和解、自由财产、破产免责和破产复权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6.
担保物权的实现既涉及精细繁多的技术规范,又涉及取舍难断的价值考量,破产的发生又进一步增加了这一过程的复杂性.在价值选择层面,应在承认担保物权效力的同时,对其在破产程序中的实现加以适当限制,以促进破产财产整体价值的最大化.在技术规范层面,基于对美国与德国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并结合我国实践,我国<破产法>在解释上及未来可能的修正中,应扩大中止制度的适用范围,同时应对担保债权在中止期间的利息给予适当而非过度的保护.在破产清算与破产和解中,我国<破产法>关于担保物权人享有不受限制的独立变现权的规定,会影响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最大价值的实现及和解协议的可行性,应修正为既限制担保物权人的变现权,又允许其参与破产程序并享有表决权的制度安排.在破产重整程序中,除应尊重当事人自愿达成的重整计划外,也应适当参酌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于重整计划的表决分组时,更细致地体现担保物性质的差别,于确定对担保物权人的补偿时,也与中止制度一样,设置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7.
民事证据失权制度是我国新建立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然其自实行以来一直广受诟病,所以我们应当积极的面时证据失权制度的困难,通过分析其现状及其意义进行完善,使该制度在适用上实现公正基础上的效率,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实现社会的和谐.本文通过从程序正义的视角来看待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失权制度,浅显的分析了证据失权制度的积极与消极作用及其意义.  相似文献   

8.
保证诉权与答辩权平等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理想的民事诉讼程序应当保证这一原则得到落实。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构建诉权与答辩权的关系时,实行答辩随时提出制度,被告可以随时提出答辩状而不会导致失权,其目的在于确保被告能够对抗原告随时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答辩被视为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行后,原告变更、追加诉讼请求的时间受到了限制,答辩状随时提出丧失了制度基础,其缺陷日益彰显,构建答辩失权制度是克服这种缺陷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破产法中没有自然人破产制度,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迫切需要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以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国创建自然人破产制度可以借鉴先进立法国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考虑确立自由财产制度、许可免责制度、复权制度等。  相似文献   

10.
世界范围内的法治发达国家(地区)中,欧洲德法等国、北美加美两国以及东亚的日韩、我国的台湾地区等都规定了以资格刑恢复为对象的刑罚消灭制度。然而,我国法律中虽有种类繁多的资格(罚)刑,但是复权制度的缺失,使犯罪人往往因为失权而不能彻底复归社会。基于此,考察国外复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分析其特点,对于理性看待复权制度并将其本土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法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后,举证时限制度在我国得以建立。作为举证时限制度的核心和法律后果的证据失权制度,由于其适用过于严格,极易侵害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并且证据失权的相关制度,诸如审前程序、答辩失权、法官释明以及强制律师代理制度并不完善,其可操作性受到质疑。为此,有必要对证据失权进行改造,同时探索举证时限制度的其他惩戒方式。  相似文献   

12.
周立  郭峰 《中国审判》2020,(3):98-101
破产程序能否顺利进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各项目标能否最终实现,都与破产管理人密切相关。而现实中,破产程序中多方利益、矛盾交织、冲突,破产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难免因为其行为不当或过失、故意,而给债务人、债权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加之权力本身具有自我扩张的本性和肆意滥用的本能,因此,有必要建立及时、有效、完善的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以规范破产管理人的权力运行、限制破产管理人权力的滥用。  相似文献   

13.
破产别除权理论与实务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别除权是破产程序中一项重要的优先受偿权利,其优先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与和解程序的限制。根据新破产法的规定,别除权之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其担保物属于破产财产。别除权的基础权利是担保物权及特别优先权,定金担保债权和一般优先权不享有别除权。同一担保物上存在两个以上的担保性质相同或不同的别除权时,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各项别除权间的清偿顺序,以保证破产程序的公平、顺利进行。别除权人享有破产申请权,也应当申报债权,未依法申报债权者不得依照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别除权人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未放弃优先受偿权者也有表决权,但对债权人会议与其无利害关系的特定决议事项无表决权。新破产法对债权人会议表决标准的规定仍有需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4.
举证时限制度的困境与出路——追问证据失权的正义性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李浩 《中国法学》2005,(3):152-164
以失权为核心的举证时限制度正面临着困境。本文对证据失权的正义性提出了质疑。文章认为,证据失权本质上不同于答辩、管辖权异议、上诉等失权,因此不能用上述失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来说明证据失权的正当性。证据失权与实体公正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失权会造成实体公正失落。我国目前的失权制度甚至也不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美、德等西方国家其实并未真正实行严格的证据失权。改造目前的举证时限制度,用费用制裁替代证据失权,是走出困境的方法。  相似文献   

15.
复权制度是资格刑中的一项重要刑罚消灭制度,形成于19世纪末,由于这项制度能更好的保障受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使其再次恢复其公民的权利,其已被应用于多数国家的刑法及司法中.复权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我国的刑罚应讲其引入,以全面发挥资格刑在刑法中的功能,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刑法.本文简单阐述了复权制度的基本含义,以及我国刑法中制定复权制度的必要性,详细讲解复权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差异性,最后重点介绍我国复权制度的构建过程.  相似文献   

16.
债权人会议制度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债权人会议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 ,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的听取报告权、选任常设的监督机构权、决定营业的继续和停止、指示破产财产的管理方法等职权 ,这在我国目前“破产逃债”现象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7.
徐勇 《四川审判》2002,(2):26-26
(一)破产能力,即民事主体依法宣告破产的资格。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采用的是有限制的商人破产主义,只有企业法人才具备破产能力,其他非企业法人组织和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等是不具备破产能力的。审查时应注意申请破产企业是否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司法实践中有时会遇到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注销的情况,现行破产法律制度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吊销和注销的性质,笔者认为,应根据具体情况作不同的处理:营业执照被注销的,其企业法人资格已消亡,注销时按规定其债权债务由组建单位或出资人或股东收取和偿还,原企业没有进入破产程序的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8.
高志宏 《法治研究》2010,44(8):60-65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核心,新《企业破产法》基本构建了破产管理人制度。但"东星航空破产案"充分暴露出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还存在诸多问题,体现在破产管理人的选任范围过窄,选任方式僵化,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监督不力等方面。应重塑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确立其在破产程序中处于相对独立和中立的地位;扩展管理人的选择方式,严格限制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的法定情形;完善管理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多层次的破产监督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中攻击防御方法的失权关系到实体真实与程序效率之间的冲突与平衡,其贯穿了诉讼程序的各个阶段。我国立法通过举证时限制度对一审和二审进行了笼统的规制,不仅遗漏了主张层面的攻击防御方法,更忽视了不同审级中失权效果的区别。从审级视角出发,在不同的上诉审理模式下,二审攻击防御方法失权的严格程度互有差异。二审攻击防御方法的失权不仅是诉讼促进义务的要求,更与一审程序的充实程度息息相关。我国立法应当以一审与二审之间的关系为基础,从制度体系以及配套规则方面优化对二审攻击防御方法失权的规制。  相似文献   

20.
破产抵销权制度,是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学者们对这项制度的内涵作了各自的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3条“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销”的规定,则是这一制度的规范基础。对破产抵销权制度功能的一般认识学者们一般认为,破产抵销权制度具有以下功能:“但是,在破产程序上贯彻破产抵销权的意义,是十分显著的。一方面,破产抵销权使得破产债权人用其所享有的债权,充抵其对破产人所负的债务,不必参加破产程序接受分配,有助于简化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繁杂过程;另一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