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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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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问题的提出 重庆綦江虹桥垮塌案的一审判决改变了检察院对其中被告人赵祥忠“玩忽职守罪”的指控,而处以“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审判长对此解释道:被告人赵祥忠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具备公诉机关指控的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资格,所以玩忽职守罪名不成立。但其犯罪事实成立,……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相似文献   

2.
关于法院能否变更指控罪名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国均 《法学研究》2000,(4):116-126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书中载有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该文阐明了什么是罪名、罪名与罪状的关系 ;变更罪名的原因 ;法院有权变更罪名和应当遵循的原则 ;法院有权直接变更罪名或者最终变更罪名的情况等。  相似文献   

3.
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当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与控诉方的指控罪名不一致时,法院能否直接变更控诉方的指控罪名"这一问题存在广泛争议。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在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模式进行综合考察的同时,对"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存在的正当性及其弊端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现状进行了反思。  相似文献   

4.
法院变更指控罪名与辩护权的保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明  康瑛 《法学杂志》2004,25(1):39-41
辩护制度的确立和辩护权的扩大,是现代文明社会刑事诉讼发展进步的标志之一。法院改变指控罪名是我国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通行做法,理论界对其利弊价值争论激烈,在这种制度操作实践既存的情况下,理性地对其加以程序上(主要是辩护权)的必要完善和保障是颇具紧迫和务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5.
法律能不能改变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存在不同意见。有的主张,法院可以改变指控的罪名,而且不受限制。其根据是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以及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  相似文献   

6.
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制度探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世界范围内,关于法院变更指控罪名有两种模式:英美当事人主义诉讼的“实体限制型”模式与大陆职权主义诉讼的“程序限制型”模式。我国应从法律制度移植的内外条件出发,通过引进、移植带有当事人主义特征的“实体限制型”模式,来重塑我国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制度。  相似文献   

7.
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界讨论的十分热烈,本文分析了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我国现阶段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制度存在的问题,从而探索了关于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8.
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进行变更已是司法实践中的常事。对于法院是否有此权力,莫衷一是。本文抛弃非此即彼的观点,秉承“现实主义”之态度,通过考察域外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现行立法状况提出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程序构想,寻求实体与程序正义之间的最佳契合点,从而维护控辩审三方架构的平衡与和谐,以充分实现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之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9.
法院可以变更指控罪名的法理分析及立法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与控诉方的指控罪名不一致时 ,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变更控诉方的指控罪名呢 ?这是刑事审判程序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然而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 ,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界正就这一问题进行热烈的讨论 ,并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孰是孰非 ,亟需从刑事诉讼的法理上予以探究 ,并据此指导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基于此因 ,笔者撰写此文参与讨论 ,希冀达到抛砖引玉之效。  一、人民法院可以变更指控罪名的法理分析判断一项刑事诉讼程序的好坏 ,应以其是否具有良好的刑事诉讼价值为标准 ,人民法院能否…  相似文献   

10.
蒋石平 《现代法学》2000,22(3):29-32
本文对刑事诉讼中法院无权变更指控罪名的观点进行商榷,提出了法院拥有变更指控罪名权的理由,对法院行使变更指控罪名权的运作程序进行了设计,并对綦江虹桥垮塌案中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判决作了简单评析。  相似文献   

11.
法院改变指控罪名的程序问题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被告人王某于 1999年 12月注册成立某公司北京代表处 ,王某任首席代表。在代表处成立后的一年间 ,被告人王某为刘某等多人办理赴奥地利签证。为了顺利获取签证 ,被告人王某伪造了户名为“刘某”三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书和户名为“马某”等四人的银行存单 (面额共计 30余万元 )。被告人王某被举报归案后 ,公安机关从其办公地点起获了刘某等人的护照、伪造的房屋产权证明书和银行存单。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入境证件罪 ,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 ,公诉机关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王某所伪造的证件和票证属于办理签…  相似文献   

12.
法院可以变更指控罪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 ,有一种司空见惯但却招致颇多非议的现象 :合议庭通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后 ,如果认为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罪名与控诉的犯罪事实不符 ,法院通常径行判决变更指控罪名以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修正后的刑诉法对这种做法未置可否。199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6条第2项明确规定 :“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换言之 ,从制度层面来看 ,法院直接变更指控罪名已经于法有据了。但长久…  相似文献   

13.
1999年重庆虹桥一案在全国引发了法院变更指控罪名的热烈讨论,理论界与实务界纷纷发表文章表达自己的观点,基本形成两种观点,一是建议学习英美法系的"实体限制型"模式,二是建议学习大陆法系的"程序限制型"模式。笔者试图对这两种模式在中国的"可存活性"加以评析,并得出自己的结论:通过建立公诉事实同一的诉因变更制度对我国法院变更指控罪名模式加以改革。  相似文献   

14.
法院有权变更指控的罪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审判实践中 ,经常遇到这种情况 :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过程中 ,合议庭成员合议时发现公诉人指控甲罪 ,但合议后认为应当确定为乙罪 ,或者认为应当确定为甲罪和丙罪等。此时如何处理?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法院将甲罪直接改为乙罪 ,并作出判决 ;有的与检察院协商由其撤回起诉 ,经研究后 ,再次决定以新种罪名起诉等。为了统一对上述情况的不同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  相似文献   

15.
法院变更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一在刑事诉讼中己长期存在,又颇受争议的问题,一直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认识,更没有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和办法。本文将对法院是否应该变更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以及如何限制法院变更罪名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相似文献   

16.
韩凤然 《河北法学》2006,24(11):143-146
目前国外对法院变更指控罪名问题研究已较成熟,英美法国家以法院不能变更指控罪名为原则,以变更指控罪名为例外.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审判,在事实审判上需要受制于起诉指控的范围,而在法律适用和罪名确定上法院可以自主行动.我国在该问题上虽已有法律规定,但太笼统,简单,面对一些实际问题该法律规定似嫌无能为力.法院应该享有变更指控罪名权,只是要在法院行使该权力时给予必要的规范.法院对指控事实的认定和检察院并无二致,只是在罪名认定上有分歧时可以直接在判决书中将指控罪名加以变更,该变更必须未对被告人辩护权造成实质影响且对其有利;如果指控罪名不当,法院如欲变更会恶化被告人的处境,不宜直接变更,须与检察机关协商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加以变更.  相似文献   

17.
刘仁琦 《法制与社会》2011,(29):245-246
刑事审判中的罪名变更一直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争议,究其原因在于其弊端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致使在进行审理案件中,在检、法两院罪名适用上产生意见分歧,难以进行判定。本文从辩护原则、控辩平等原则、控审分离原则采对变更罪名进行分析,以微薄见解以求正教。  相似文献   

18.
在刑事审判中,法院作为裁判者有权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变更,这是法院行使定罪权的体现。这一做法没有违背"不告不理原则",没有侵犯被告人的辩护权。但是法院变更起诉罪名应受到一定的限制,检察机关灵活运用公诉变更制度、完善法院的建议权、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是完善法院变更起诉罪名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9.
人民法院为正确适用刑罚,实现惩罚犯罪的目的,在判决时并不局限于控方指控的罪名去认定最终的罪名。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英美法系国家当事人主义的若干长处,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属于职权主义的诉讼构造,①在该模式下,法官拥有极大的自主权,对证据的取舍、事实的认定及法律的适用都由法官自由判断,法官直接变更指控罪名也成为审判权的当然组成部分。一、法院自行变更指控罪名的现状我国法院直接改变指控罪名的现象,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形:1.法院对控方指控的事实予以认同,在肯定这一事实为定案根据的基础上直接变更罪名,即对被告人的行…  相似文献   

20.
在司法实践当中,人民法院改变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而作出有罪判决的情况并不鲜见。而人民法院能否改变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直接判决被告人有罪.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文定,探刨根源.也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即“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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