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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005年12月,北京大学教授张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公益无效申请,希望认定飞利浦在DVD领域名为"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的专利在中国范围内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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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案 件时,被告以原告的专利 权丧失专利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此时人民法院是否应当中止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实践中已经摸索出了一套规则,可以说这一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人民法院将根据不同情形决定专利侵权案件是否中止审理。但是,无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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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底,江苏省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在东南大学专利事务所召开了正副秘书长、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会议。认真地、全面地筹划了今后的工作任务和活动内容。会议一致认为,研究会首要任务是提高知识产权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根据各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中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举办多种形式培训班和专题研讨会,并以小型化、多样化为主。初步打算在今年4-5月份举办一期专利代理与纠纷处理研讨会,具体典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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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工业产权授权、无效的诉讼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在2001年专利法修改以前,当事人就发明专利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作为行政案件由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当事人就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所争议专利或者商标是否涉及民事争议,案件分别由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审理。随之,首次涉足此类案件审理的行政法官们又进一步对案件的审判思路提出了他们的观点:把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裁定作为审理中心,只是审查两个委员会所做决定的合法性,法官应避免对专利的创造性和商标的显著性直接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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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2,(2)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赵元果,副主任委员。 委托代理人:尹新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委员。 委托代理人:张曙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委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香港美艺(珠记)金属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陈福佑,董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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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诉讼地位——复审委是否该站在专利无效诉讼被告席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专利复审委员会成为专利无效行政诉讼被告是我国专利立法尚不成熟、相关理论研究亦不深入的产物.此一问题在专利法修改前即已存在,专利法修改后更显突出.在专利无效诉讼中,表面看来似乎是当事人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实质问题则是无效请求人与权利人因专利有效性所起争执,如其中一方起诉,则应以对方为被告,如此既可促使被告积极参与诉讼,也可避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角色错位问题.这不仅是理论上的必然结论,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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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1年我国专利法修改以前,当事人就发明专利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和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提起诉讼的案件,作为行政案件由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专利法、商标法修改后,当事人就专利或者商标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决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案件,根据所争议专利或者商标是否涉及民事争议,案件分别由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理。随之,首次涉足此类案件审理的行政法官们又进一步对案件的审判 思路提出了他们的观点:把专利复审委员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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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A为某压型板抗风卷帘门实用新型专利权人,2002年5月28日B公司以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为由,以邮寄方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提交了4份证据(证据1-4),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于2002年7月10日向B公司发出无效受理通知书,2002年8月9日B公司又向专利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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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行政案件的种类及诉讼管辖是当事人及代理人十分关注的问题。《专利法》修改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做了专门的规定 ,本文结合相关法律及规定对此问题作一阐述。 一、专利行政案件的种类专利行政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的一类新型案件。由于作出行政决定的机关不同、决定的内容不同 ,专利行政案件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一 )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1 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的案件。根据《专利法》第 4 1条的规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3个月内 ,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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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中,当事人一般都会启动宣告专利无效程序。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专利诉讼期间针对涉案专利作出宣告部分专利要求项无效后,人民法院一般不宜再对该等权利要求项进行侵权判断。无论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涉案专利的几项权利要求,均为侵权产品,侵权赔偿数额并不应因被控侵权产品所侵犯的专利权利要求的数量不同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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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专利无效制度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一、我国专利无效制度 的形成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专利无效制度是根据专利法律法规及相关 司法解释建立起来的。1984年的《专利法》第 四十九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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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授权审查标准及方式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 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于1997年3月12日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名称为“手紧式钻夹头”,1999年6月23日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2000年8月1日,浙江省台州市超力机电有限公司针对该外观设计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以1996年3月26日公开的美国“钻夹头”专利为依据,认定“手紧式钻夹头”外观设计与“钻夹头”专利附图表示的外观设计相近似,并作出第352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手紧式钻夹头”外观设计专利无效。专利权人山东威达机床工具集团总公司不服该无效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决定。①专利权人仍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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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专利法律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构建的专利无效纠纷解决机制引发了司法实践中的众多问题。循环诉讼的产生、专利复审委员会成为"被告专业户"、诉讼迟延带来的高成本及行政司法资源的浪费,呼唤专利无效纠纷解决机制的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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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知识产权》2006,16(1):98-99
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文俊,男,汉族,1951年5月28日出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东方路3号。委托代理人蔡呈胜,男,温州高翔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法定代表人王景川,主任。委托代理人颜广成,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外观设计申诉处审查员。委托代理人徐洁玲,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审查员。一审第三人刘琴,女,汉族,1970年4月6日出生,住中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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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专利委员会主办、中国专利信息中心和中国专利局检索咨询中心协办的“专利(局)业务学术交流会”于9月19日在北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部分理事和专利委员会委员、全体论文作者、专利局各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和其他关心专利工作的同志共350多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