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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胜县纪委着力抓好“两指”、“两规”措施的运用,查办大要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2.
反腐败斗争实践证明:在当前条件下,正确使用“两规”、“两指”措施,对于突破大案要案,严惩腐败分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在使用“两规”、“两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我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经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两指”“两规”内容。听说中央纪委、监察部最近就使用“两指”“两规”有新的规定,能否将这个新规定内容告之我们,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纪言纪言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即“两指”),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要求有关人员在规…  相似文献   

4.
1990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反腐败斗争呈现白热化趋势,突破了一大批腐败案件,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其中,授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两把特殊利器就是今人皆知的“两规”“两指”。近日,著名反腐学者李永忠对“两规”“两指”措施的产生、发展、改进和完善进行了全面论述,指出:“两规”“两指”措施,在法律法规上是有依据的,在理论上是站得住的,在实践中也是行得通的,从效果来看也是好的,国际上也有惯例可资借鉴。所以,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中必须敢于使用、善于使用这一办案措施。这是因为“两规”“两指”措施的威力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来自一些基本证据的掌握;二是来自被调查对象权力的暂停行使;三是来自信息的相对优势。因此,特发此文,旨在严格执行并正确运用“两规”“两指”措施,消除一些不必要的疑惑,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误,使“两规”“两指”措施在党内外产生大的影响,得到更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相似文献   

5.
《党风与廉政》2003,(7):48-48
编辑同志:“两规”“两指”措施适用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在办案中如何使用?请能详释,以便我们在办案工作中正确掌握使用。纪人纪人同志:现就您提出的问题请省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予以回答,请参考。本刊编辑部一、“两规”“两指”适用的对象1.“两规”适用的对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2.“两指”适用的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条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本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  相似文献   

6.
《党风与廉政》2003,(11):51-51
8.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两规”“两指”办案效率。采用“两规”“两指”措施办案,虽然对谈话的时间没有做明确的限制和规定,但“两规”“两指”谈话的时间不宜太长。在采用“两规”“两指”措施办案中,要以保证案件质量为前提,坚持速战速决,尽量缩短“两规”“两指”时间。一是讲究谈话技巧,尽快获取口供。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对思想上存在顾虑的,主要是采取政策攻心的方法,讲政策、讲法规,尽快瓦解其思想防线;对存有侥幸心理的,在采取政策攻心的同时,不失时机地使用已掌握的证据,彻底摧毁其心理防线;对于老、弱、病等思想压力…  相似文献   

7.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采用的“两规”“两指”措施,是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一项重要权限,是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的一项带有强制性的纪律约束措施、组织措施和行政措施。“两规”是指纪检机关“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两指”是指监察机关“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运用“两规”、“两指”办案手段,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对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那么纪…  相似文献   

8.
《党风与廉政》2003,(10):50-50
3.地点选定:“两规”“两指”场所必须选在能够确保安全、僻静、便于就诊的地方,一般应选在具有既安全、又易防范的平房或者楼房的一层。被调查对象的居室应选在窗外加装防护栏,居室内有应急灯,卫生间的门无反锁条件。居室内无易被调查对象用以自伤、自杀的坚硬构件或电源线等,确保在被调查人活动的范围内,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绝对禁止使用司法机关的办公、羁押场所和行政部门的收容遣送场所,不准修建用于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专门场所。对异地使用“两规”“两指”措施要严格控制。“两规”“两指…  相似文献   

9.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由于“两规”、“两指”措施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对它的议论乃至争论也随之而起。强调它重要的有之,议论它不合法的也有之,于是,也就有了为其正名的必要。此文既从“两规”、“两指”措施的产生、发展、改进、完善等方面论证其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也从  相似文献   

10.
《党风与廉政》2003,(8):48-48
四、使用“两规”“两指”措施的程序1.使用“两规”措施的程序:(1)申请时间。一般地说,使用“两规”原则上应当在正式立案之后进行,特殊情况下,经严格的批准手续也可在初核阶段使用。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情况十分紧急,若不立即采取“两规”措施,就会丧失突破全案的机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2)填写、呈报审批表。案件调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认为必须使用“两规”措施时,应当填写、呈报《纪检机关使用“两规”措施呈报表》。(3)审批程序。根据中纪办发犤2000犦1号文件规定,纪检机关决定对所辖地方或者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重要…  相似文献   

11.
“两规”措施,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检查条例》)规定的纪检机关查处违反党纪案件的一项纪律约束措施和组织措施。它是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赋予纪检机关的一种权力。这项措施的运用,为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成为纪检机关“克敌制胜的一件有利武器”。  相似文献   

12.
“两规”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双规”。它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赋予纪检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权限.是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对违纪党员进行党内审查的一项纪律约束措施和组织措施。实践证明.“两规”措施对于突破重要复杂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近年来的反腐败斗争中也发挥了难以替代的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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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由于“两规”、“两指”措施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对它的议论乃至争论也随之而起。强调它重要的有之,议论它不合法的也有之。于是,也就有了为其正名的必要。  相似文献   

14.
《党课》2007,(4):73-73
针对—些专家对“两规”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中纪委领导同志最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两规”是一种党内审查的方式,是对犯错误的党员、违反纪律的党员进行审查的一种方式。党内法规对于“两规”问题有严格的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两规”,“两规”的程序是什么.批准权限是什么,包括对“两规”对象不能侮辱人格、刑讯逼供、侵犯人权,都有很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5.
王勇 《党建文汇》2008,(7):F0003-F0003
从2006年底开始,贵阳市开阳县委成立了10个调研组,分赴各乡镇就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展开深入调研。2007年4月县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实施“两规六制三保”工作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县委又选择了26个村进行“两规”和“六制”的试点。今年3月,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两规六制三保”工作机制在全县121个村(居)全面推行。开阳县委书记宗文同志认为,“两规六制三保”是从机制上激发基层组织建设活力的积极探索。  相似文献   

16.
禾子 《党风建设》2003,(2):39-39
及时顺利突破“两规”对象,不仅减少办案的经济成本,更能减少办案的政治成本,提高办案的社会效益。而与“两规”对象谈话成功与否,是提高办案效益的重要因素。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试就与“两规”对象谈话的对策作些探讨。1.定向询问。定向询问是调查人员按照自己的意愿调节谈话内容的一种方法。定向询问方法的特点是明确一定的话题,引导“两规”对象围绕圈定的话题回答,使交谈的内容按照原定的探究方向进行,以免远离主题泛泛而谈,延误时  相似文献   

17.
蹇庐氏 《廉政瞭望》2004,(11):33-33
这年头,“出人意料”的事还真多。前不久,江苏省交通厅原厅长大人章俊元“突然”被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了,这使交通厅的一些干部感到“非常震惊”:“想不到他也会出事?”  相似文献   

18.
曾辉 《廉政瞭望》2014,(14):36-37
随着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日益透明,近年来.媒体披露了多名违纪违法官员“两规”前最后的露面场所,有住宅、单位、饭店、机场等。其中,涉案官员在会场被带离的情况相对较多。  相似文献   

19.
笔者发现,当前一些部队纪检组织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由于案件调查中刻意避重就轻,导致本该查实的情况被隐瞒、本该处罚的对象被保护、本该公开的资料被修改。造成这种查办案件中“大事化小”现象的原因,概括起来就是查办案件的纪检干部没有经过“四关”的考验: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永济市纪委、监委将上级批转的要求查办结果、要求查办情况的“两要”案件作为办案工作重点案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机制,使“两要”案件查办工作开展迅速,成效显著。加强领导,是查处“两要”案件的关键加强对“两要”案件的领导,是保证案件查处真正落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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