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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法法对行政法规范冲突的控制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法规范的冲突是困扰行政法治的一大问题 ,《立法法》的颁布施行对于控制行政法规范的冲突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 ,该法作为一个单一的法典在控制行政法规范冲突方面并不是万能的 ,这既是行政法结构的特殊性决定的 ,又是由《立法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客观事实决定的。为了有效控制行政法规范的冲突 ,全面实现行政法治 ,就必须建立以《立法法》为契机的行政法规范冲突控制机制 ,该机制的基本构成有 :抽象行政行为制度化规则、行政法规范解释制度化规则、行政法适用规范化规则和冲突制裁规则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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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与行政法虽各有特性,但也有共通之处。在行政法规范出现漏洞时,出于平等和正义的要求,适用民法规范既有可能,也有必要。但民法规范并非一律可以直接适用,而要根据有无行政的特殊需要来作出判断。民法中的一般法律原则、一般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技术性规定等通常可以直接适用于行政法领域。其他民法规范虽然未必直接适用,但仍可能根据平等原则的要求,进行类推适用。无论是直接适用还是类推适用,均应以行政法规范存在漏洞为前提,并遵守合理的规则和界限,否则也会破坏民主与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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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行政法是全球化背景下正在产生、成型的全新法律部门,目前已经逐渐引起国内外学界的重视,对其基本范畴的研究已经有一定的成果.通过类比行政法体系的三种类型对国际行政法的规范构成展开分析,并尝试将国际行政法规范分为国际组织行政法、国际实体行政法以及国际程序行政法.在没有其他参照物的情况下,这种以传统行政法的若干概念工具来解构国际行政法的规范构成的尝试有益于对这个法域的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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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行政法规范解释形式多样,有以抽象方式做出的,也有以具体方式做出的。前者主要在实定法层面体现为所谓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后者则是在执法、司法过程中产生的个案式、具体解释。但除此之外,行政机关还以其他形式对行政法规范进行解释,如政策说明或法律询问答复,需要进行细致的分析与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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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法有其自身局限,其外延与内涵均无法避免缺陷。司法实践证明,行政法上的漏洞是客观存在的,以类推适用填补漏洞有其正当性。法律保留原则并未全面排斥行政法上的类推适用,基本权利保障原则更是要求行政法上的类推适用,行政法领域的类推适用不应绝对地否定。行政法上类推适用的范围受法律保留原则的拘束,在允许类推适用范围内,行政法领域的类推适用应具备其特定条件,并应从制度上予以规范和制约,以防止其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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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技术标准的法律性质——从行政法规范体系角度的定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我国,根据授权根据、制定程序、公布与否、外在形式等形式意义上的判断标准,技术标准不具有法律规范的外观;但根据"是否对人有约束力"这一实质意义的判断基准,技术标准作为事实认定构成要件判断的根据,以及行政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时行政机关产生了自我拘束作用,对私人产生了外部法律效果。因此标准的功能与社会规则体系中法律规则的功能几无二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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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行政法律规范体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充足而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条件之一,然而由于立法的滞后、成文法的传统,以及行政诉讼中法律适用依据的限制,导致优良的行政法律规范供给不足,形成依法行政与优良行政法律规范不足之间的紧张。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首先须解决此难题。途径之一在于不断完善成文行政法律规范的供给机制,之二在于不断挖掘不成文行政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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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法律地位的制度论证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本文从制度上简要分析了围绕行政规范法律地位所展开的争论以及司法界的态度 ,区分了法源和“依据” ,论证了判断行为规范是否属于法源的标准 ,认为法定解释性行政规范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他行政规范并不具有法源地位 ,非法源性行政规范可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和司法裁判的依据但应接受司法审查和合法性检验 ,且这种审查可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中而不限于行政诉讼中进行 ,目的在于摆脱行政规范在目前既不被当作依据又不能名正言顺地接受司法审查的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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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投资协议(简称MAI)是为了推动国际投资自由化而进行的工作之一,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而以失败告终。虽然MAI的谈判失败了,其内容却体现了当今国际投资法律的发展趋势。通过对MAI内容的分析,概括出当今国际投资法律规范的一些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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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规划的法律性质对于确定行政规划的救济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行政规划的性质取决于"确定规划"的性质,作为行政规划的完成阶段,"确定规划"通常以规划确定裁决的形式出现。确定规划裁决所具有的权利形成效果决定了行政规划应当是具体行政行为。但在我国,由于确定规划裁决的"权利形成效果"缺乏法律规定,因而行政规划尚不能被认定为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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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波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9(5):68-74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权力制衡和权利保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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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规划变更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下中国的行政规划似乎是在一个法治的“真空”内运行,规划的变更表现得尤为明显,完全不顾及行政行为的信赖保护,也不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利益相关人予以补偿。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背离了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也极大地损害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尊重。因此,有必要对行政规划变更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反思,从而在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行政规划的变更予以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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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代际性、多元性以及环境行政决策所具有的科技关联性和利益冲突性等特点,印证了对于政府及其部门的环境行政决策行为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然而此种法律规制不是消极的控权,而是在环境行政决策中增加对公众环境权益的考量以及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后所谓的综合决策机制,同时考虑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