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山西政报》2011,(Z3):30-31
晋政办发[2011]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依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850元、二类780元、三类710元、四类640元,依次调整为980元、900元、820元、740元。  相似文献   

2.
《山西政报》2012,(8):18-19
晋政办发[2012]1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依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山西政报》2010,(7):16-17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依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5.
<正>晋政办发[2017]12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根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6.
<正>晋政办发[2015]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依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18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山西政报》2007,(20):33-33
依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54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山西政报》2010,(14):30-30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2010年4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600元,二类550元,三类500元,四类450元。  相似文献   

9.
《山西政报》2008,(23):23-23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510元,二类480元,附件:  相似文献   

10.
《山西政报》2013,(11):30-31
晋政办发[2013]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13年4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  相似文献   

11.
《山西政报》2007,(23):16-16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依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430元,二类400元,三类370元,四类340元。  相似文献   

12.
《山西政报》2006,(19):28-2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 根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54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14.
《山西政报》2006,(24):38-38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6年10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一类390元,二类360元,三类330元,四类300元。  相似文献   

15.
皖政办[2007]7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发挥最低工资制度的作用,保障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省政府决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560元(每人每月,下  相似文献   

16.
鄂政发[2008]4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省人民政府决定适当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月工资标准依次为700元、600元、520元、45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按每月21.75天、每天8小时进行折算;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依次为7.00元、  相似文献   

17.
<正>杭政函[2014]12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4]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4年8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6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35元。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  相似文献   

18.
19.
<正>青政[2014]2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规定,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5月1日起,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西宁市、海东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人  相似文献   

20.
<正>杭政函[2015]1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富阳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富阳区、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予以公布,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4]128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