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办发〔201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野生植物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重庆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2.
青政〔2008〕89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发布。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青海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中文名拉丁学名蓼科大黄属掌叶大黄鸡爪大黄PolygonaceaeRheum L.Rhe  相似文献   

3.
豫政〔2 0 0 5〕 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 2 0 4号 )规定 ,现将《河南省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予以公布。河南省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四日河南省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代码中  名学   名蕨类植物   Pteridophyta铁线蕨科 Adiantaceae1团羽铁线蕨 Athyriaceae代码中  名学   名蹄盖蕨科 Lunathyrium acrostichoides Ching2蛾眉蕨 Aspleniaceae铁角蕨科 Adiantum capillus-junonis Rup代码中  名学   名3过山蕨 Camptosorus sibiricus Rupr.球子蕨科 O…  相似文献   

4.
<正>晋政办发〔2023〕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公布了《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省级审改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晋发改规发〔202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山西省定价目录》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发〔2018〕64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6.
<正>晋政办发〔2023〕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新修订的《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0年2月12日印发的《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0〕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正>苏政办规〔2023〕1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我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8.
《山西政报》2013,(17):25-31
晋价检字〔2013〕287号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2号令《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山西省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省物价局〈山西省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审核意见》(晋政法函[2013]158号)前置审查,现予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晋政办发〔2023〕5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新修订的《山西省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1〕5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0.
黔府发〔2005〕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给邹市明等三位同志记一等功的决定黔府发〔2005〕2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通报表扬贵州电网公司的决定黔府发〔2005〕2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05〕2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9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工业经济监测预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9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9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蔬菜…  相似文献   

11.
<正>晋政办发〔2023〕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新修订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0〕50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2.
《山西政报》2009,(21):33-37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古籍保护工作的管理,提高古籍保护工作水平,促进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健康、持续开展,根据我省《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审暂行办法》、《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规定,经山西省古籍保护专家组评审,并通过30天公示,现将山西省第一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珍贵古籍名录予以公布。  相似文献   

13.
黔府发〔2007〕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通知黔府发〔2007〕14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发〔2007〕1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黔府发〔2007〕1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量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贵州省矿产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4.
云政发〔2006〕7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为建立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并加强保护工作,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严格评审,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泼水节”等147个项目列入《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将《云南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相似文献   

15.
<正>晋政发〔2022〕2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8月24日印发的《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晋政发〔2017〕42号)同时废止。2022年12月26日  相似文献   

16.
<正>晋政办发〔2024〕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山西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7.
<正>晋政办发〔2023〕2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2016年8月18日印发的《山西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12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8.
<正>晋政发〔2017〕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6〕50号)、《关于建设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晋发〔2016〕51号),依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决定赋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  相似文献   

19.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府发〔2004〕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的通知》(国办函〔2006〕32号)和《关于建立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省编办发〔2005〕109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设置省政府应急…  相似文献   

20.
<正>苏政办发〔2023〕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2022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7号),公布《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江苏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