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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苏政发〔2024〕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24年2月2日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相似文献   

2.
<正>京技管发〔2023〕28号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各街道,各重点国有企业: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外企服务力度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1月2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外企服务力度若干措施(试行)  相似文献   

3.
<正>粤办函〔2023〕2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晋政办发〔2023〕1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2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相似文献   

5.
<正>晋发改规发〔2023〕6号各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单位,编制了《山西省省级失信惩戒措施清单(2023年版)》。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6.
<正>苏政办发〔2023〕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关于鼓励支持外商投资设立和发展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6月26日关于鼓励支持外商投资设立和发展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省商务厅省科技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相似文献   

7.
<正>晋政办发〔2024〕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2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42号)要求,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增强市场主体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个资源的能力,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相似文献   

8.
<正>京人社发〔2022〕3号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  相似文献   

9.
<正>晋市监规发〔2023〕1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已经省局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自2023年3月20日起生效。2023年2月7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  相似文献   

10.
<正>晋政办发〔2023〕6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新修订的《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0年2月12日印发的《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0〕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1.
<正>晋发改规发〔2023〕1号各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发展改革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21号令),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2〕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新修订的《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规发〔2022〕2号),我委对《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形成的《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西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发〔2018〕335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2.
<正>晋政办发〔2023〕5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新修订的《山西省通信网络事故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7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1〕5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3.
<正>晋政办发〔2023〕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新修订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晋政办发〔2020〕50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正>晋政办发〔2023〕6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2022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75号),公布了《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要求,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省级审改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设区市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正>鲁政办发〔2023〕2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3月10日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16.
<正>京技管〔2022〕74号工委、管委会各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工委、管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2年5月24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大企业帮扶力度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17.
<正>晋市监规发〔2023〕12号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审批局、示范区审批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晋政发〔2022〕16号)工作部署,落实《2023年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任务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晋政办函〔2023〕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23〕3号),省政府决定成立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9.
<正>京技管发〔2023〕32号工委、管委会各机构,驻区各职能机构,各街道,各重点国有企业: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1月29日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相似文献   

20.
<正>晋政函〔2023〕99号晋中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调整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的请示》(市政发〔2023〕30号)、《关于调整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的请示》(市政发〔2023〕31号)、《关于调整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的请示》(市政发〔2023〕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灵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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