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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粤人社规〔2023〕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委):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生条例》)规定的相关假期,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晋卫审批规〔2023〕1号各市、县(市、区)卫健、公安、人社、审批、医保行政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发〔2022〕26号)精神,按照全省工作部署,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行政审批局、省医保局等5部门联合制定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3.
《贵州政报》2023,(7):42-45
<正>黔卫健发〔2023〕9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现将《开展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6月14日开展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6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0〕29号)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4.
湘办发〔2008〕19号(2008年11月16日)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8〕44号)要求,促进我省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5.
《贵州政报》2023,(4):46-50
<正>黔卫健发〔2023〕5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省卫生健康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733号),结合我省实际,  相似文献   

6.
<正>京卫家庭〔2022〕19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3〕41号)和《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建立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财教〔2011〕622号),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批准,  相似文献   

7.
<正>京水务供〔2023〕14号各区水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社会事业局,各供水单位:为保障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规范水质检测,做好生活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关于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水农〔2022〕379号)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SDPR-2023-0230002鲁卫医字〔2023〕2号各市卫生健康委,行政服务审批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诊疗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我委制定了《山东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辽医保〔2023〕34号各市医保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制定《辽宁省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京卫医〔2023〕8号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北京市医疗机构门诊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规范》已于2023年1月12日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第2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月19日  相似文献   

11.
湘办发〔2008〕22号(2008年12月21日) 2008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湘发〔2007〕6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扎实强基础、综合上水平"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  相似文献   

12.
<正>SDPR-2023-0230001鲁卫发〔2023〕1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执法监察局: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3.
《贵州政报》2023,(4):38-44
<正>黔卫健发〔2023〕3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规范开展贵州省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基础保险补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全省范围内多层次补偿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等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4.
<正>SDPR-2023-0230005鲁卫医字〔2023〕13号各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察局,省属(管)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结合国家相关最新政策规定,我委组织对《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办法》(鲁卫医字〔2018〕19号)进行了修订,已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粤发改规〔2023〕6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有关要求,为规范我省公证服务价格,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证服务价格的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22,(12):62-67
<正>黔医保发〔2022〕 18号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直属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号)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器官移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意见》(医保发〔2021〕1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器官移植环节手术价格项目,形成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的技术规范,现结合我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施情况,对器官移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晋金监管三〔2023〕3号各市金融办:为规范全省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促进融资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8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试行)》,现将该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晋退役军人规〔2023〕3号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经研究审议,现将《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8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286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3〕1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19.
《湖北政报》2023,(3):30-32
<正>鄂医保发〔2022〕83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1〕182号)要求,  相似文献   

20.
湘人口发〔2008〕32号HNPR-2008-25011各市州人口计生委:现将新修订的《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在对象确认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原《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湘人口发〔2005〕7号)和《〈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补充规定》(湘人口发〔2006〕13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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