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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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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 继承权的取得是以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为基础的,古往今来还没有发现哪一个国家制定过离开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财产继承法。但是,由于现代许多国家财产继承立法的发展,在取得继承权问题上逐渐突破了传统的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作为取得继承权根据的范围,致使与被继承入之间形成的共同生活关系、扶养关系也成为取得继承权的重要根据之一。按照  相似文献   

2.
继承权是以私有财产为前提的。有财产的私有,就必然有继承权的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继承权是以其合法的私有财产为前提,它是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的。由于社会制度的根本差异,那种在剥削阶级社会剥削者凭借其继承权攫取广大人民劳动果实的现象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社会的今天已不复存在。在对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还未要达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的过渡阶段,继承权作为公民按劳分配的物质补充,是完全必要的和非常有益的,它适合我国社会的经济条件和人民群众的觉悟水平。然而,我们还应当看到,继承权总是私有制的反映,因而,它必然具有其消极的一面,近年来,财产继承——尤其是大宗遗产继承,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特  相似文献   

3.
中国传统财产继承制度与宗祧继承密切结合,对历代财产关系的延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它具有多重固有矛盾,包括财产继承与宗祧继承的矛盾、同居共爨与别籍异财的矛盾、鼓励多子与众子继承导致败落的矛盾,以及男子垄断继承与女子参与财产继承的矛盾等,充分显示出封建制度的弊端.近代以来,通过对财产继承制度的变革,上述矛盾才逐步消亡.  相似文献   

4.
陈政勇 《中国司法》2003,(10):49-50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公民财产内容越来越丰富,包括形式也越来越多。有关财产继承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不仅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同时也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财产继承相当一部分是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来实现的。因此,探讨继承公证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积极的意义。办理继承公证应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5.
民国前期(1912~1927)的法律条文和大理院判例解释例延续了宗祧决定财产的继承模式,法院裁判的结果也维护了这一原则。1927年以后,国民党的政治需要加上民事立法的全盘西化,剥离了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民国民法典》在确立女儿与儿子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的同时,却规定女儿应延续夫家的宗祧。这种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在施行时遇到阻力,除了民众无法接受以外,民国最高法院通过判例反复确认宗祧应当影响财产继承结果的原则。结论是由于融入宗祧继承的因素,中国式继承制度无法在西方继承法中找到对应的位置。  相似文献   

6.
女子财产继承权是近代法律变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民国时期这一立法上的变化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一种性别权利的突破。但女子财产继承权体现的仅仅是一种权利能力,而不是行为能力;无论是未嫁还是已婚,女性都没有真正的财产支配权。一方面是女性权利依然处在家长权、夫权之下,另一方面女性自身也不具有行为能力,甚至在债务继承时家境贫寒之女反受继承权之害。这场立法突变实则利弊各半,原因在于这项法律变革基于一场政治运动,而不是社会变迁的结果,这对现代法律变革极具启示。  相似文献   

7.
建湖 《政府法制》2014,(26):32-33
本文即以黛玉的这一具有典型性的身份为切入点,来分析清代继承法律制度。 父亲有无财产可供继承 清代继承法律制度秉宗法等级为指导原则,虽身份继承与财产继承并行,但重身份而轻财产。身份继承与财产继承界限不明,在很大程度上两者互为混同,后者是前者的附随,前者决定了后者。  相似文献   

8.
赵莉 《北方法学》2014,(6):69-78
域外配偶继承权制度立法或修法之争显示,配偶继承权是和夫妻财产制紧密相联的,要构建配偶继承权制度,必须注意与夫妻财产制相对应,以平衡对配偶继承权和对直系血亲继承权的保护。因此,在夫妻财产共有制下,无需修改现行《继承法》有关配偶的继承顺序及份额,亦无必要通过规定居住权即用益权以及先取权再行保护;但在夫妻约定财产制下,则有必要通过明确配偶的继承份额和特留份这一有效方法,保障别产制下的生存配偶在另一方死亡时的财产清算。另一方面,通过完善老年配偶的必继份制度、建立后位继承制度来保障老年配偶的继承权,构建少子高龄化下的我国配偶继承权制度。  相似文献   

9.
论继承权     
继承权是公民享有的一种基本民事权利.马克思主义继承法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继承制度是私有制的产物,没有私有制或个人所有制,就没有继承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继承权是以被继承人的财产所有权为前提的.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认为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因为继承人死亡之后便不可能再作为任何民事权利的主体.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习惯认为继承权是被继承人财产所有权的延伸.严格说来,这种看法是不妥当的.它实质上把继承权看成了被继承人财产所有权的组成部分或附属物.持这种观点的同志最主要的理由是,没有被继承人的所有权,便没有继承人的继承权.我们认为,所有权固然是继承权的前提,但两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继承权是法律根据被继承人意志,为了促进家庭和睦团结而  相似文献   

10.
<正> 配偶间相互继承遗产,是现代许多国家的继承法赋于夫妻以身份关系为依据而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配偶间相互继承遗产权利的有无,在同一历史阶段的不同国家中配偶财产继承权的享有程度,往往不尽相同。对各国有关配偶财产继承问题法律规定历史和现状的考察可以看出,随着继承法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不断完善,配偶财产继承问题大致呈现出这样两种动向:一是配偶在财产继承关系中的法律地位逐渐增强;二是配偶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日趋平等。  相似文献   

11.
我国继承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有些人将遗赠扶养协议理解为是财产继承的一种方式,我们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对的。财产继承制度是我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财产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财产继承共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  相似文献   

12.
幼子继承财产是蒙古族的财产继承习惯,它体现在蒙古族家庭中,年纪最小的儿子继承父母亲的财产,是一种民事习惯。它与蒙古族的财产分配习惯有很大的联系。文章根据调查结果为根据,论述蒙古族财产继承习惯的现在存在形式,其与蒙古族家庭财产分配的关系,并探析这种习惯存在的原因。  相似文献   

13.
广义上的继承,指特定范围内的生者对死者生前各种权利和义务的承受。其中,身份继承在现代社会已经基本上不复存在,当代法律中规定的继承,所指的仅仅是财产继承。《宪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权是自然人享有的重要财产权利,继承法律关系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制度是民事法律...  相似文献   

14.
张伟 《河北法学》2007,25(6):75-82
为保障民营企业的整体和可持续发展,处理好财产继承问题至关重要,否则会引发风险和带来危机.民营企业目前主要存在产权不清晰、不完备、缺乏创新,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与实现财产继承权及其他权利存在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现行继承法及相关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诸多法律难题.对此,研究并提出改革与完善产权制度,建构与完善现行继承法律制度与企业法律制度及其相互衔接的构想和建议,则具有现实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15.
完善我国继承权丧失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豫 《河北法学》2006,24(1):79-84
继承权丧失制度是继承制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继承权丧失人和其他继承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保障家庭职能的实现,弘扬法律的公平价值理念,维护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均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的继承权丧失制度过于原则、简单,缺乏可操作性.一直以来学界对该问题也少有涉足.对继承权丧失制度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冯杨 《法制与社会》2015,(8):271-272
对于一般财产的继承,国内立法已有了明确的保护.然而虚拟财产作为一种随着技术进步产生的、包含具体价值的新型财产,目前尚缺乏立法对其继承的规制.因此,加快对虚拟财产继承的立法保护,也是有利于其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17.
(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是我国民事继承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上看,谁尽的义务多,谁继承的财产也应相对的多;谁尽的义务少,谁继承的财产也应相对的少;谁应尽义务而不尽义务,谁就丧失继承权。从非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上看,非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一定义务,也应继承适当的财产。从继承的标的上看,在继承死亡者权利的同时,也应继承死亡者的义务。  相似文献   

18.
编者按:随着公民财富的不断积累,公民申请办理财产继承的案件数量与日俱增。公证机构的继承权公证和法院的继承权诉讼方式是公民实现继承权的两种途径,从不同方面满足了民众的需求。本文作为国内该领域第一份实证调研报告,主要以法院和公证机构统计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公民实现继承权两种途径各自的优劣之处进行了多方位的对比和分析,为创建多元化的财产继承案件处理模式提供了依据,并为我国《继承法》的修改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19.
李青 《当代法学》2012,(3):146-153
清代继承法制是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延续和发展,不但体现了宗法制度支配下的重身份轻财产的原则,而且也反映了清代继承法制的特点,如独子兼祧、身份继承传爱传贤、身份继承与财产继承的密切关系等,使之达到古代继承制度的完备型态。  相似文献   

20.
全国人大最近通过的继承法,是根据我国国情和依据我国宪法制定的。它从法律上保障了我国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权,确立了我国社会主义的继承制度。这是关系千家万户群众利益的一个重要法律。过去一个时期以来,对于社会主义国家还要不要保留财产继承制度,有过不同意见的争论,特别是由于“左”的思潮的影响和十年内乱的破坏,有关保护继承权的规定,在1975年和1978年两个宪法中都被取消,在理论上弄得十分混乱,以致有的同志还认为,社会主义国家不应再搞什么遗产继承,并举出《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提出过要“废除继承权”为理由,提出现在搞继承法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看来,如何正确理解马克思关于继承权的一些论述和对待继承权的态度,对于理解我国继承法的理论依据与立法精神,是有必要的。本文试就这方面试作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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