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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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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枪手"潜伏场外计算机自动答题2012年4月17日,江西省宜春市驾驶证理论考试正在蓝级驾校内紧张进行。参加考试的学员萧勇苍有点郁闷,虽然经过认真复习、反复强化训练,但从小就害怕考试的他,最终还是只考了83分,没到90分及格线,未能通过驾驶证的理论考试。按照规定,萧勇苍第二天可以再参加一次补考。以前听说过考场周边有代考的情况,萧勇苍决定去碰碰"运气"。当天吃完晚饭后,萧勇苍来到蓝级驾校附近转悠。  相似文献   

2.
驾照直考     
图为在昆明一家驾校,两位女士在教练指导下学习驾驶技术。今后,人们学车或许不一定要去驾校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最近回应网友咨询时表态:公民不经驾校培训可直接申请驾照考试。于是,网友开始热议"驾照直考"是否可行。不过,更值得探讨的或许是这背后蕴含的权利义务关系。公民面对政府,"法无禁止即自由";政府面对公民,"法无授权即禁止"。这个法治原则在"驾照直考"上得以充分体现。《道路交通安全法》只规定申请驾驶证需经考试合格,而未规定必须经过驾校培  相似文献   

3.
综合 《政府法制》2005,(2):27-28
在这些人的参与和"管理"下,数万个未经考试的驾驶证非法发放到社会,严重损害了国家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未经考试获得驾驶证的人员,仅在吉林地区就发生交通事故124起,死亡11人,重伤11人,轻伤23 人,经济损失122.64万元。  相似文献   

4.
公安部"允许公民直考驾照"的回应,得到了众多人的积极肯定,无疑为"史上最严交规"下的学车人提供了一奈"自学成才"的成功蹊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直考驾照还面临着诸多体制性、现实性障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直考驾照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但应当明确的是,政府相关部门不能满足于"空口承诺",必须顺应民意,顺势而为,努力打破权利的"玻璃效应",真正保障公民在驾照考试中的选择权。2013年4月,就网友提出的"公民考驾照是否可不报驾校直接考试"的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应称:我国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申请驾驶证必须经过驾校培训,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这意味着,公民可  相似文献   

5.
最近,读到一篇报道,说的是身为驾校董事长的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规范驾考市场,解决学员滞考等建议,均得到了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有效解决. 驾考市场混乱、考场设置少、学员考试不方便等问题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人大代表顺应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规范驾考秩序、方便群众的建议意见,应该说,这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应予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6.
青参 《政府法制》2013,(2):20-20
新加坡申领驾驶证需要经历三个阶段:基本驾驶理论、高级驾驶理论和实际驾驶考试(路考)。只有通过基本驾驶理论考试,考生才有资格申请临时驾驶执照上路练习;而只有通过了两项驾驶理论考试,考生才有资格申请实际驾驶考试。即使拿到驾照,驾驶员上路也将受到更多更严苛的交通规管:新加坡拿到驾照后的第一年积分是12分,第一年后每年的积分上升至24分。  相似文献   

7.
万清 《政府法制》2006,(20):17-19
有句名言说“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将带来灾难”。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一名制证员,尽管她只拥有一点小小的权力,却也在这方面作了很好的“注脚”。在8个月的时间里,为了谋取不义之财,她给他人狂发“真的假驾驶证”490多本,制造了一大批“马路杀手”。2006年6月初,制证人员覃晓婕和其他涉案人员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罚。车管所为驾校设办证“专办”2004年9月里,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证窗口简直忙不过来,每天都有大量的人来办驾驶证,特别是“友好单位”荣兴驾校的人几乎天天都抱了一大摞申请驾照的资料来。原来…  相似文献   

8.
为进一步强化对驾校监督管理工作,提升全市驾培服务水平,把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关。8月22日,山西省朔州市交警支队在朔州市车管所召开全市驾校工作会议,车管所负责人、全市15所驾校校长参加会议。  相似文献   

9.
不用任何检查和考试,甚至不需出面,只要缴纳相应的费用,你就能如愿以偿地拿到一种特殊的资格证书——驾驶证,你相信吗?在2001年至2003年间的吉林市,人们曾经能够非常轻松地找到这样的驾驶员培训学校。因为在这些驾校的背后,存在着一个几乎被权钱交易通盘腐蚀的部门——吉林市交警支队驾驶员管理处。截至目前,在吉林交警腐败案中落马的吉林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恩才及其  相似文献   

10.
潘鑫 《政府法制》2013,(19):50-51
随着汽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进入驾校接受培训。驾考市场日益火爆,一些驾校为了争夺学员.在招生、考试中动起了歪脑筋。驾考热的升温,催生l叶J一条环环相扣的灰色利益链。  相似文献   

11.
瑞士考驾照必须参加救护课和感觉课二门必修课。救护课为10小时,主要针对在车祸第一现场对受伤者的救护,如包扎伤口、人工呼吸等一系列紧急救护措施,了解如何报警和保护事故现场的基本知识,并进行模拟操作演示。成绩合格者一周后会收到由瑞士红十字会和驾校共同签发的救护课结业合格证。感觉课8小时,教师通过幻灯片、图片和录像,讲解在不同的气候条件、不同的路况和复杂交通流量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理论课通过后,学员必须在两年内通过路考。美国申领驾驶证,各州的规定基本一致,无需参加驾校学习,只要考试通过就能拿证。考试时间由双方约定。先是10多分钟笔试,然后由考官陪在身边,进行过杆考试,最后是路考,在公路上兜一圈,转几个弯,最多再调个头。如果通过了,考官会笑眯眯地说:“祝贺你!”如果不及格,考官同样笑眯眯地说:“对不起,欢迎下次再来!”法国每年参加考驾照的人中,不到三分之一的考生能顺利拿到驾照。很多法国人在叙述考驾照过程的时候,不约而同用的都是“痛苦”这个词。因为笔试的难度很大,一次通过考试的人很少。而这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还有更艰难的路考。有很多人通常得花好几年的时间才能考取驾照。政府法制  相似文献   

12.
丁军 《刑警与科技》2004,(10):44-48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越来越隐蔽化、作弊手段越来越技术化的现象,为有效打击违纪舞弊行为,杜绝这种丑陋恶习,按国家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各地区将陆续在辖区内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建立电视监控系统。如广东省考试中心已向广东各市招生办和自考办发出通知,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将在未来三年内建立电视监控系统。  相似文献   

13.
2007年9月22日,对于备考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们来讲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这一天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就要进行。9月22日一早,当全国的22万余考生来到分布全国的31个考区,352个考点时发现,在考场的门前都出现了这样一则公告:此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因故暂时停考。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此次考试停考的呢?  相似文献   

14.
法律知识考试是普法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纵深推进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掀起全民普法热潮具有普遍重要意义。为做好今后普法考试工作,特就法律知识考试的做法和有关问题作一探讨。江西省万年县是“一五”、“三五”普法全国先进县,于2005年初出台了《万年县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试实施办法》),使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完全处于规范化管理之中。《考试实施办法》共有十章二十九条,其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考点和考场设置;监(巡)考人员选任及职责;考试的具体实施;附则。总则首先确定考试对象、时间、考试范围、目的,由县委、…  相似文献   

15.
《内蒙古检察》2007,(3):I0001-I0001
6月下旬,全区三级检察机关统一举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一此次考试由自治区检察院统一命题。参加考试人员为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全体在职检察人员。自治区院领导同志也参加了考试。考场秩序井然,参加考试人员积极思考,认真答题。  相似文献   

16.
有人说:“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必将带来灾难!”广西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的一名临时制证员,尽管只拥有一丁点的权力,却在短短8个月内向他人狂发490多本私造的驾驶证,炮制了一大批“马路杀手”,谋取私利80余万元。2006年6月初,涉案制证员覃晓婕等7人受到法律的严惩。操盘“四道关”2004年9月,来宾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办证窗口前,来办驾驶证的市民每天都排起了长队,荣兴驾校更是每天都抱来一大摞申请办证的材料,因为从同  相似文献   

17.
我在芬兰留学期间结识了好友雷默,他在首都赫尔辛基市政府供职。一次,他约我到他乡下的老家去喝他父亲酿制的葡萄酒。到了约定的这天,他抱歉地对我说:今天是公务员考试的日子,能否在考场外等我两个小时?我爽快地答应了。离考场不远有个花园,我坐在花园里的长椅上一边看杂志,一边等雷默,时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相似文献   

18.
叶霞 《刑警与科技》2013,(18):190-191
<正>2011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要将各省(区、市)属地内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及其附属中小学标准化考点建设任务应纳入本地规划并统筹组织实施,并对标准化考场的建设规定了相应的技术规范。在这一背景下,各地中小学已陆续完成了标准化考场的基本建设,同时,高校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工作也已经拉开序幕。以视频监控系统为核心设备的标准化考场实  相似文献   

19.
张磊 《法学》2010,(11)
高科技考试作弊行为刑法规制的关键在于考试期间试题和参考答案国家秘密属性的界定。考试期间,由于试题已经丧失可控性而不再是国家秘密,所以此时泄露或者非法获取试题的行为不可能构成侵犯国家秘密类犯罪。但是,考试期间参考答案仍然是国家秘密,任何将答案传递给考生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犯国家秘密类犯罪。虽然仍是以侵犯国家秘密类犯罪惩治高科技考试作弊行为,但是解决问题的思路已经完全不同。  相似文献   

20.
沈义  李树荣 《政府法制》2006,(14):28-29
窦某、彭某、周某分别是西南政法大学的自考生和重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他们和其他几名大学生在经过学习后,分别获得了专科文凭。不过,他们对自己的学历并不满足,为圆硕士研究生之梦加紧复习准备,想在2006年度的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中一举成功。然而,他们为自己浅薄的英语知识而烦恼,害怕过不了关。为此,他们想走英语过关的“捷径”——采用现代高科技手段秘密获取试题作弊。于是,几人在西南政法大学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场上上演了一场作弊闹剧。可是,他们非但未能圆研究生之梦,反而因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重庆市沙坪坝区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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