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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和金融是世界新经济革命的核心引擎,二者统合为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使得建立在传统市场经济架构和商业模式上的法律体系也在进行一场变革.这一变革将会涉及所有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之广、内容之深将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我国应从三个层面推进互联网金融立法,互联网金融的规则体系要适时跟进,我国应该成立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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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互联网在中国已经几乎无所不在,成为改变中国的重要因素,像一台力量巨大的驱动器,推动着中国走向现代,与世界融为一体,互联网彻底地改变了中国1994年的4月20日,中国通过一条64K的国际专线,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这成为中国互联网时代的起始点。如今,20年过去了,互联网在中国已经几乎无所不在,成为改变中国的重要因素,像一台力量巨大的驱动器,推动着中国走向现代,与世界融为一体,互联网彻底地改变了中国。尽管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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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至今未在互联网行业有所建树,截至目前所有涉及反垄断的互联网诉讼均以原告败诉收场。但事实上,《反垄断法》一直是悬在互联网企业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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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立法与监管变得愈加重要.在不断强化对互联网金融微观合规监管、竞争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的同时,需要逐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宏观审慎监管,这需要在法律上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纳入以及如何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这一问题关系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系统性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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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5)
正【专题导引】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呈方兴未艾之势。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领域较低的行业准入门槛,加之相对滞后的法律规范以及金融行政监管的无力与不力,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极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可能损害广大网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冲击一国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并可能引发网络金融犯罪。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需要在充分深入了解其原理的基础上探讨互联网金融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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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缺乏完备的监管体制,容易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刑法对其规制应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以免阻滞互联网金融发展。在对非法集资犯罪条文尚未修改的情况下,应通过司法层面对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作限缩解释,明确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界限,摆正刑法作为保障法的地位,以平衡金融创新和刑法规制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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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两年来,智能终端的普及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一浪更比一浪高,IDC日前发布了2014年中国互联网产业10大预测报告,报告中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突破6.18亿,而移动互联网用户达4.69亿。国内外互联网公司都纷纷在移动互联网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传统媒体也在逐步向移动互联网媒体转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形成了一股力量强大的推力,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正在呈现出新的特点,平台和模式都发生了改变。一些传统行业,如餐饮、娱乐、航空、汽车、金融、家电等争相开发出APP和企业推广平台,作为业务推广的一种手段,而像医疗、教育、旅游、交通、传媒等领域则重构了移动端的业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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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互联网虚拟社会也成为现实社会的真实写照.但是,与此同时互联网上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增长.笔者通过对数据挖掘技术的理解,建立起一套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对互联网交互信息分析的新型网络案件预警处置模型,彻底改变公安机关被动的侦查取证模式,最终达到将网络违法犯罪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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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社会公众通过网络表达社情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对公共政策的话语权。互联网引爆的众多热点话题涉及到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网络舆情高潮。本文试对网络舆情运行机制进行积极探索,以期发挥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优势,为建设和谐社会尽一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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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著作权侵权案件管辖问题浅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互联网(the internet,也称因特网)自问世以来迅速成长。互联网是全球计算机信息和通讯资源的综合体。它并不是一个计算机程序或一个特定的计算机资源,它只是一种将计算机连接在一起的方式。从技术上讲,互联网是相互连接的IP网络的系统,是成千上万台计算机通过TCP/IP协议即时连接而成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万维网技术的应用,互联网更是进入了爆炸性增长时期。互联网进入中国后,中国用户的数量每年都以超过一倍的速度增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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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在创新过程中,在对我国金融服务的层次上起到了一定补充作用的同时也存在对已成立的法律制度的突破,因此给整体的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不稳定性,而且影响了互联网金融本身健康与持续的发展和整个经济秩序的稳定,同时对投资者的财产构成欺诈性地剥夺.为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保持该行业的持续发展与金融秩序的稳定及对投资者的财产的保护,互联网金融应回归到法制的轨道上来:一是互联网金融应对已成立的法律普遍服从;二是互联网金融需要良法之治;三是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