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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互联网和金融是世界新经济革命的核心引擎,二者统合为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使得建立在传统市场经济架构和商业模式上的法律体系也在进行一场变革.这一变革将会涉及所有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之广、内容之深将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我国应从三个层面推进互联网金融立法,互联网金融的规则体系要适时跟进,我国应该成立国家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委员会.  相似文献   

2.
正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互联网企业搭售行为的违法性认定原则三、互联网企业搭售行为的违法性认定困境四、互联网企业搭售行为的违法性认定新思路五、结语一、问题的提出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搭售行为逐渐增多。所谓互联网企业搭售行为,也称为互联网企业捆绑销售行为,指互联网企业从事市场交易行为时,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互联网产品捆绑在一起予以销售,使得买受人  相似文献   

3.
正随着互联网渗透率的不断提升,互联网金融在我国逐渐由一种个别现象演变为一股创新浪潮,进而成长为一个产业集群。但互联网金融从事的仍是金融业务,其作为金融的本质仍未改变;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竞争在这里也充分显现出来。同时,互联网自身的特征加剧了尚处于发展初期的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积聚,如不能及时  相似文献   

4.
张天潘 《江淮法治》2014,(10):38-39
正互联网在中国已经几乎无所不在,成为改变中国的重要因素,像一台力量巨大的驱动器,推动着中国走向现代,与世界融为一体,互联网彻底地改变了中国1994年的4月20日,中国通过一条64K的国际专线,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这成为中国互联网时代的起始点。如今,20年过去了,互联网在中国已经几乎无所不在,成为改变中国的重要因素,像一台力量巨大的驱动器,推动着中国走向现代,与世界融为一体,互联网彻底地改变了中国。尽管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  相似文献   

5.
正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在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试图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整理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发展路径、法院审理案件所呈现的特点、救济机制所存在的问题,旨在为新型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研究以及实务提供借鉴。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例分析借助大数据思维模式,笔者在案由的基础上,对互联网兴起伊始至今全国范围内所发生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了数据统计,并结合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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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次一、互联网弹出式广告的法律规制动因二、我国互联网弹出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困境三、我国互联网弹出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对策四、结论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形式的互联网广告也大量涌现。在庞大的互联网广告家族中,弹出式广告扮演了重要角色。互联网弹出式广告在给广告界带来巨大生机与活力的同时,也给互联网用户和市场竞争秩序带来许多负面影响。由于我国目前规制互联网弹出式广告的法律规范还处于缺失状态,而学界关于弹出式广告法律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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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斌 《法人》2013,(9):24-26
反垄断法至今未在互联网行业有所建树,截至目前所有涉及反垄断的互联网诉讼均以原告败诉收场。但事实上,《反垄断法》一直是悬在互联网企业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相似文献   

8.
正一、问题的引出随着互联网应用的发展,涉及互联网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互联网金融作为近年的新生事物,相关新型犯罪也开始涌现,且愈演愈烈,挑战着互联网生态,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因此,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基本问题值得在学理、实务上进行研究。在研究互联网金融犯罪的过程中,应当立足于刑法教义学,依照罪刑法定等刑法基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立法与监管变得愈加重要.在不断强化对互联网金融微观合规监管、竞争监管和消费者保护的同时,需要逐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宏观审慎监管,这需要在法律上解决一个关键问题,即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纳入以及如何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这一问题关系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系统性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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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针对网络时代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互联网法治建设,强调在认识和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维护网络安全和国家根本利益。习近平互联网法治思想既突出互联网法治建设的重点和主要任务,又强调互联网法治建设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互联网法治建设关键有两点,一是要求全面规划,重点推进,二是要求互联网法治建设实现全覆盖,各方都要遵守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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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专题导引】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呈方兴未艾之势。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领域较低的行业准入门槛,加之相对滞后的法律规范以及金融行政监管的无力与不力,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极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有可能损害广大网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冲击一国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并可能引发网络金融犯罪。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生事物,我们需要在充分深入了解其原理的基础上探讨互联网金融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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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缺乏完备的监管体制,容易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蒙上一层阴影,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刑法对其规制应保持在一定的限度内,以免阻滞互联网金融发展。在对非法集资犯罪条文尚未修改的情况下,应通过司法层面对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作限缩解释,明确互联网金融刑法规制界限,摆正刑法作为保障法的地位,以平衡金融创新和刑法规制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正一、互联网P2P借贷模式概述(一)互联网P2P借贷定义和差异性分析1.互联网P2P借贷的定义与类型。互联网P2P借贷作为从欧美兴起的金融创新,维基百科对其的定义是个人与个人间的借贷(person-to-person lending,peer-to-peer lending或点到点借贷),从广义上理解,它就是一种不通过传统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中介或参与的、在个人之间直接发生的金融交易(主要为贷款和借款),这种P2P借贷运用了互联网技术。在互联网络中,P2P借贷表现为两种不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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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两年来,智能终端的普及为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一浪更比一浪高,IDC日前发布了2014年中国互联网产业10大预测报告,报告中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用户突破6.18亿,而移动互联网用户达4.69亿。国内外互联网公司都纷纷在移动互联网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传统媒体也在逐步向移动互联网媒体转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形成了一股力量强大的推力,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正在呈现出新的特点,平台和模式都发生了改变。一些传统行业,如餐饮、娱乐、航空、汽车、金融、家电等争相开发出APP和企业推广平台,作为业务推广的一种手段,而像医疗、教育、旅游、交通、传媒等领域则重构了移动端的业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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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互联网虚拟社会也成为现实社会的真实写照.但是,与此同时互联网上违法犯罪案件数量也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断增长.笔者通过对数据挖掘技术的理解,建立起一套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对互联网交互信息分析的新型网络案件预警处置模型,彻底改变公安机关被动的侦查取证模式,最终达到将网络违法犯罪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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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社会公众通过网络表达社情民意,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对公共政策的话语权。互联网引爆的众多热点话题涉及到一系列重大社会问题,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网络舆情高潮。本文试对网络舆情运行机制进行积极探索,以期发挥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优势,为建设和谐社会尽一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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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形态不断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当这种冲击不断加深和变革不断加剧的时候,互联网就不再仅仅是一种技术,而是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思维范式,也就是当前各行业热衷探讨的"互联网思维"。今年3月初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从而掀开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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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次一、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的比较二、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判定原则之抉择三、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判定中合理原则的具体应用近年来,国内外爆发多起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从影响较大的"微软案"、"GOOGLE案"、"百度案"、"腾讯案"等案可见一斑。反垄断执法机关和法院在规制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时,存在以下几个疑难问题:一是如何界定互联网产品的相关市场;二是怎样认定互联网企业市场支配地位;三是怎么判定互联网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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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著作权侵权案件管辖问题浅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戴绍业 《知识产权》2001,11(4):36-39
互联网(the internet,也称因特网)自问世以来迅速成长。互联网是全球计算机信息和通讯资源的综合体。它并不是一个计算机程序或一个特定的计算机资源,它只是一种将计算机连接在一起的方式。从技术上讲,互联网是相互连接的IP网络的系统,是成千上万台计算机通过TCP/IP协议即时连接而成的。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万维网技术的应用,互联网更是进入了爆炸性增长时期。互联网进入中国后,中国用户的数量每年都以超过一倍的速度增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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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在创新过程中,在对我国金融服务的层次上起到了一定补充作用的同时也存在对已成立的法律制度的突破,因此给整体的金融市场带来一定的不稳定性,而且影响了互联网金融本身健康与持续的发展和整个经济秩序的稳定,同时对投资者的财产构成欺诈性地剥夺.为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并保持该行业的持续发展与金融秩序的稳定及对投资者的财产的保护,互联网金融应回归到法制的轨道上来:一是互联网金融应对已成立的法律普遍服从;二是互联网金融需要良法之治;三是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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