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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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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作为彰显我国司法特色的一项重要民事诉讼制度,其法源主要存在于《宪法》、《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多年司法实践的运行证明这一带有前苏联职权主义色彩的诉讼制度在维护司法公正、对案件当事人实行事后权利救济方面是功不可没的,但理论界及实务界始终存在着对其结构性设计合理性的质疑,主要争点在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紧张关系,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否因其固有的职权主义特征干预了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同时也打破了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在诉讼系属中的权利平衡状态,以及民事抗诉是否造成了对原判决既判力的冲击,因此出现了关于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利、弊、存、废之争,加之我国民事诉讼体制正从职权干预型模式向当事人主义模式的转型过程中,相关争议已无法回避,且业已引起立法机构的高度关注,并列入民诉法修改议题。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虽然此次修改旨在缓解目前司法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申诉难和执行难的问题,对民  相似文献   

2.
民事抗诉程序的设置,应当回归到制度本身应有的目的,这样才能使相关的具体制度设计有坚实的理论依托。传统的民事抗诉制度由于定位的不准确,将抗诉提请与再审程序进行简单的对接,完全是一种错位的选择。民事抗诉制度应当具有独立的抗诉监督程序,围绕检察机关抗诉请求而非原审民事纠纷展开。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吴小英 《现代法学》2003,25(1):61-64
关于民事抗诉制度,学界和司法界长期存在“废”、“立”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本文认为,现行民事抗诉制度的确存在不少问题,但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现行民事抗诉程序是由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程序——民事抗诉程序和民事再审程序——“组装”而成的,严重违反了法理和程序设计的规则。本文认为,要使民事抗诉制度摆脱目前的困境,必须将民事再审程序从现行民事抗诉程序中剥离出去,并对民事抗诉程序进行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4.
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抗诉程序是我国检察机关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1 85条的规定 ,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所引起的法律监督程序。其性质既有别于因原告起诉引起的原审民事诉讼程序 ,又有别于审判机关依内部审判监督引起的民事再审程序 ,属于特殊的法律监督性质的诉讼程序。检察机关就错误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后的再审程序基本上适用原审程序 ,往往造成抗诉权与审判权、监督权与诉权的冲突 ,有必要作些研究。  相似文献   

5.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是检察机关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逐步探索出来的新事物。其要点为:立案公开,审查公开,审查结论公开。检察机关的公开审查程序与审判机关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有相似之处,但在性质、对象、任务、过程、方式等方面都有明显区别。这一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规定之不足,并能为民诉法的修订和完善提供必要的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6.
尽管民事抗诉制度已经作为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获得法律认可,并在这一语境下被论证与实践,但是作为国家权力嵌入民事主体权利运行的民事抗诉制度,  相似文献   

7.
徐祥敏 《中国检察官》2003,(3):20-20,29
一、对民事抗诉程序的启动进行限制 民事抗诉程序的启动有两个因素:一是当事人申请抗诉,二是检察机关自行发现。对当事人申请抗诉不能没有时限制约,否则人民法院裁判生效若干年后,当事人申请抗诉,既不利于维护司法权威和判决的既判力,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对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期限既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借鉴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制度,笔者认为申请抗诉的主体是自然人的,其申请抗诉的期限为1年,申请抗诉的主体是法人的,其申请抗诉的期限  相似文献   

8.
民事抗诉制度的基础性缺陷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林劲松 《河北法学》2005,23(1):129-132
民事抗诉制度的理论前提不成立,因为判断法院裁判是否错误的标准难以确定,检察院的判断能力并不高于甚至低于法院。抗诉的强制效力影响了法院生效裁判的稳定性,降低了诉讼效率。检察院提出抗诉、参与诉讼不可避免地与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对抗、审判独立等原则产生冲突。立法上应废除该制度,同时完善其他民事检察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9.
张学武 《法学论坛》2007,22(6):128-134
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内涵的核心价值,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与安宁.民事抗诉制度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价值,具体表现在:它能有效地监控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效地节省司法资源,克服司法地方化.正因如此,在我国目前条件下,民事抗诉制度只能不断完善与加强,决不能削弱,更不能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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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08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人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民事诉讼法对现行民事抗诉制度进行了部分修改。主要体现在:统一检察机关启动抗诉程序的条件与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的条件,细化抗诉事由;规定法院裁定再审期限;原则规定抗诉案件的法院审级;明确抗诉案件并非依当事人申请而启动。上述规定显然强化了民事抗诉职能,增强了监督的权威和公信力。而抗诉事由的细化无疑是最大的亮点。  相似文献   

12.
我国目前所实行私益救济型的民事抗诉程序,将抗诉异化为私益再审的程序启动方式。此种模式在压缩抗诉监督功能运行空间的同时,亦使抗诉无法摆脱私益救济的羁绊,导致监督功能依附于救济功能,抗诉的独立价值颇受置疑。为改变此种局面,应当使民事抗诉彻底回归纯粹的法律监督立场,摈弃现有的借助私益救济审理程序的作法,建立起与监督功能相契合的包括案件来源、启动、审理等内容在内的民事抗诉特别程序。  相似文献   

13.
曾晖 《法学杂志》2013,34(1):136-140
对于民事抗诉案件法院的庭审范围、检察机关在庭审中的职责、抗诉案件的庭审与其他再审案件的庭审有何不同,因法律规定不明,司法与理论界分歧很大.民事抗诉案件的审理范围应以抗诉事由为中心,同时兼顾当事人的请求;检察机关在庭审中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权利区别于当事人,对庭审活动中的违法应及时纠正,避免产生司法不公;在其他相关问题上应区分抗诉案件与其他再审案件的不同.  相似文献   

14.
民事抗诉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近年来 ,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但是由于民事诉讼立法对抗诉制度具体规定的阙如或不明确 ,致使检察机关与法院在对诸多问题的认识上产生了分歧 ,并在行使检察监督权与审判权的过程中产生摩擦与冲突 ,严重影响了民事抗诉机制的顺畅运行。本文就其中存在的六个主要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5.
2008年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再审启动的途径仍然保留了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院长依职权再审、检察机关的抗诉再审三种渠道,在畅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同时,明确了检察机关抗诉的事由与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致。对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除了民事诉讼法规定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三种发动再审的程序中,人民法院依职权自行发动的程序不符合审诉分离原则;人民检察院的抗诉监督在有限的立法空间发挥了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建议废止法院依职权发动再审的程序,以检察机关接受当事人申诉提出抗诉作为引发再审的惟一程序  相似文献   

17.
民事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具有补救当事人权利失衡的作用。随着程序正义理念的不断深入人心,程序正义对各项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民事再审程序也不例外。为适应程序正义的要求,本文从民事再审程序的价值取向出发,对我国的民事再审程序进行了分析与重构,以求对我国法治的完善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仅有抗诉职能,没有起诉和参诉职能。而且,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抗诉职能无论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在司法实践层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应当在民事诉讼中合理配置检察监督职能,逐步设计完善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程序,这将有利于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审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0.
一、抗诉案件指令再审于法无据。首先,《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虽然规定了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法定情形,但这是人民法院内部监督机制引起的再审,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外部监督机制引起的再审是不同的。其次,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的规定,受理案件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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