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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权力主体是人权保障主要的执行者,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主体的权利,应使刑事诉讼权力主体观念朝着法治化方向发展,真正做到“法律至上”和“以人为本”.在职务犯罪领域要依法运用技术侦查权,检察机关应当从理解技术侦查权的背景、意义、合理确定执行机关、细化和补充刑诉法规定、加强人才培养与装备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我国理论和司法试点改革成果的归纳和吸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新《刑诉法》对其证据能力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但依然存在不足,亟需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完善,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建立在有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基础之上,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新《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检察机关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中,应拓展侦查思路,提高取证能力,全面收集并合理运用电子数据证据.新《刑诉法》确立了具有中国模式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选择了适合当前中国司法环境的道路,但新《刑诉法》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仍然面临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难题.新《刑事诉讼法》第234条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予以完善,还应在构建涉案财物单据移送、三家共管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2.
郭旭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3,28(2)
刑事诉讼权力主体是人权保障主要的执行者,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主体的权利,应使刑事诉讼权力主体观念朝着法治化方向发展,真正做到“法律至上”和“以人为本”.在职务犯罪领域要依法运用技术侦查权,检察机关应当从理解技术侦查权的背景、意义、合理确定执行机关、细化和补充刑诉法规定、加强人才培养与装备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我国理论和司法试点改革成果的归纳和吸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新《刑诉法》对其证据能力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但依然存在不足,亟需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完善,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建立在有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基础之上,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新《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检察机关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中,应拓展侦查思路,提高取证能力,全面收集并合理运用电子数据证据.新《刑诉法》确立了具有中国模式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选择了适合当前中国司法环境的道路,但新《刑诉法》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仍然面临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难题.新《刑事诉讼法》第234条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予以完善,还应在构建涉案财物单据移送、三家共管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3.
肖军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3,28(2):1-7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新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总体来说,修订后的法律相比于1996年第一次修正是一种进步,尤其是同2004年人权入宪①一样,本次修订将尊重和保障 相似文献
4.
程建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3,28(2)
刑事诉讼权力主体是人权保障主要的执行者,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主体的权利,应使刑事诉讼权力主体观念朝着法治化方向发展,真正做到“法律至上”和“以人为本”.在职务犯罪领域要依法运用技术侦查权,检察机关应当从理解技术侦查权的背景、意义、合理确定执行机关、细化和补充刑诉法规定、加强人才培养与装备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我国理论和司法试点改革成果的归纳和吸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新《刑诉法》对其证据能力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但依然存在不足,亟需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完善,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建立在有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基础之上,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新《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检察机关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中,应拓展侦查思路,提高取证能力,全面收集并合理运用电子数据证据.新《刑诉法》确立了具有中国模式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选择了适合当前中国司法环境的道路,但新《刑诉法》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仍然面临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难题.新《刑事诉讼法》第234条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予以完善,还应在构建涉案财物单据移送、三家共管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5.
陈柏新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3,28(2)
刑事诉讼权力主体是人权保障主要的执行者,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主体的权利,应使刑事诉讼权力主体观念朝着法治化方向发展,真正做到“法律至上”和“以人为本”.在职务犯罪领域要依法运用技术侦查权,检察机关应当从理解技术侦查权的背景、意义、合理确定执行机关、细化和补充刑诉法规定、加强人才培养与装备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我国理论和司法试点改革成果的归纳和吸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新《刑诉法》对其证据能力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但依然存在不足,亟需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完善,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建立在有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基础之上,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新《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检察机关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中,应拓展侦查思路,提高取证能力,全面收集并合理运用电子数据证据.新《刑诉法》确立了具有中国模式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选择了适合当前中国司法环境的道路,但新《刑诉法》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仍然面临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难题.新《刑事诉讼法》第234条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予以完善,还应在构建涉案财物单据移送、三家共管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权力主体是人权保障主要的执行者,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主体的权利,应使刑事诉讼权力主体观念朝着法治化方向发展,真正做到“法律至上”和“以人为本”.在职务犯罪领域要依法运用技术侦查权,检察机关应当从理解技术侦查权的背景、意义、合理确定执行机关、细化和补充刑诉法规定、加强人才培养与装备建设等五个方面着手.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对我国理论和司法试点改革成果的归纳和吸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新《刑诉法》对其证据能力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但依然存在不足,亟需相关部门通过立法、司法解释的形式予以完善,以确保案件事实认定建立在有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基础之上,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新《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检察机关在贪污贿赂犯罪侦查工作中,应拓展侦查思路,提高取证能力,全面收集并合理运用电子数据证据.新《刑诉法》确立了具有中国模式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选择了适合当前中国司法环境的道路,但新《刑诉法》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仍然面临实施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难题.新《刑事诉讼法》第234条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予以完善,还应在构建涉案财物单据移送、三家共管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7.
朱晋峰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3,(1):81-88
通过科学技术手段解决专业问题是鉴定意见作用越来越突出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也正是由于其具有科学性、专业性、技术性的外衣,法庭和控辩双方更应对该证据的证据资格予以特别重视。2012年新刑诉法和两高发布的司法解释、诉讼规则对其证据资格的保障措施进行了规定,但是依然存在不足,亟需相关部门在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时予以完善,以确保案件事实的最终认定是建立在有证据能力的鉴定意见基础之上的,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8.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刑事证据领域最有争议的证据规则之一,它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这两大价值目标之间的冲突与协调.如何细致、清晰地考察西方国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制度经验,科学、合理地构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体系,是当前理论界和刑事司法实践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在介绍国外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适用情况及我国目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状况的基础上,时中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构建进行了设计. 相似文献
9.
论构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京建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6,8(4):61-64
非法证据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法律规定的享有调查取证权的主体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或者程序,以违法的方法取得的证据材料。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非法取得的证据,主要包括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非法收集的物证、书证,非法取得的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对非法方式获取的言词证据和物证的排除规则均有不同规定,这与各国的文化传统、社会犯罪状况、刑事政策以及刑事诉讼目的密切相关。我国刑事法律中严格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未建立,必须建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绝对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原则排除非法取得的实物证据,但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用。 相似文献
10.
袁力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1,13(3):40-43
刑事非法证据之证据能力问题是刑事诉讼中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它体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诉讼目的在此问题上的对立.随着人们对程序法独立价值认识的提高,世界各国更加重视对诉讼参与人的人权保障,建立全面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诉讼民主发展的世界潮流.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重点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人出庭制度,明确规定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面对当前国情,应当设置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告知程序,提高侦查水平,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保障机制,正确处理适用这些原则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基于刑事电子证据自身的特点,应当以客观性、关联系、合法性三个方面作为刑事诉讼中采信电子证据的标准,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从取证主体的合法性以及取证程序的合法性两方面来构建完整的非法刑事电子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3.
王国喜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2,(5):157-161
公安机关内设鉴定机构存在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审核登记,不申请CNAS认可,超范围鉴定,鉴定程序违法等多种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现象。应从公安机关鉴定的合法性方面来改变现状,对公安鉴定工作进行重新认识,完善鉴定人出庭制度,充分利用好专家证人制度,制定统一的鉴定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完善的质量监控制度,以顺应世界发展趋势,推动公安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真正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14.
构建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需要和必然产物。该《规定》构建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适用程序,奠定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基础。《规定》对“非法证据”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审查程序的启动、举证责任的分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具体制度。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规制国家的侦查行为,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确保刑事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应确定我国非法证据认定制度的排除范围,构建非法证据独立排除程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机制。 相似文献
16.
兰勇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23(6):99-101
构建刑事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规则是当下法学界一个热点问题,不同学者对此有着不同见解。造成学界在构建排除规则不统一的原因主要为:对刑事非法实物证据的定义认识不统一以及对构建刑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没有全面认识。对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之一即刑事非法实物证据的定义进行尝试,并对刑事非法实物证据作一个分类,可以为学界在构建刑事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7.
毛建军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4,(4):61-66
非法证据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获取的证据.侦查讯问环节最易产生非法证据.受自身的制度缺陷及非法讯问的内在动因等因素影响,现行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讯问的防范效果有限.发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有效能的可行进路在于扩大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明晰非法证据排除标准,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力度. 相似文献
18.
钱丽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9,(5):22-26
刑事非法证据的效力认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刑事非法证据能否进入我国诉讼程序并最终据此定案,取决于我国确立怎样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我国确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正确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处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法律传统与现实需要、公正与效率、法律移植与本土化等五个方面的关系。 相似文献
19.
20.
湛英杰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8(6):58-59
非法刑事证据排除的观点在各国已经普遍确立,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尽如人意。借鉴外国在刑事诉讼中非法刑事证据排除上的理解和处理方法,对我国的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