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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什么?——比较法视域中的"法学"含义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是什么?法学不只是一种知识谱系,它本质上是基于对法的具体场景运用的实践活动的回应。法学是一种知识、一种逻辑、一种学问,却更是一种实践、一种经验、一种解释。从比较法之视域对“法学”之原初含义进行解读,可把它概括为三个判断:法学是公平之学、法学是智识之学、法学是判断与解释之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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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在德语语境中指法律适用的方法。德国的法学方法论最具有代表性,在先后经历了历史法学、概念法学、自由法学和利益法学的百年发展后,方法论完成了从“概念法学”到“利益法学”的最大范式转换。二战后,评价法学崛起,在吸收新理论的同时进一步补阙旧理论的不足,使法学方法论日臻完善。当然,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法学方法论亦有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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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法学方法论系以人本主义为研究法学方法论的基本立场,从四个前提假设出发展开论述,引用人本精神之衍生含义十项,分别点出哲学论、现象论、技术论和实践论四个部门的特色,以及通观整体的人本权利义务观。在哲学论,先叙述由神本到人本的思想蜕变,再列出四个先设假定,随后的人性观分成先天的理性和自由两个本性,与后天的互助和道德感两个习性,而美国土产哲学实用主义则是人本法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和研究方法。在现象论,探讨法学与人之存在关系,认为法学之存在与衍化,肇因于法学研究者研究意识之渐觉和时代信念之影响,民主社会的法学方法论之争持现象,可用伞架原理说明之,法学新旧之更迭传承,乃是法律文化之绵延。在技术论,考察法学如何切入挺进研究活动,人生的体验,悟出一套"事实─理想─行动"的三层面剖析法,法学知识可经由融贯理性与经验获得之,法律虚拟以假充真,可巧妙解决囿于现实的困境,研究技术之提升达到艺术之境,则有赖法学研究者的生活美感修为。在实践论,焦点聚集在研究态度,态度之自来,与法律人七加三的特质、浪漫而中节的胸襟、怀疑主义的精神以及和谐致善的伦理向度关系至为密切,法律研究的实践历程,既能凸显人本精神的人道与人伦,更能揭示法学以人权和人义实现人类共生乐活的理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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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之繁荣不仅依赖于法治实践的兴盛 ,也须法学自身在学科目的、学术方法和相应规范三方面的独立、发达与严谨 ,惟此 ,社会对法学的信任度才可得以提升 ,法学对社会的服务方可有效。在此意义上 ,中国当前之法学尚有诸多芜乱与粗糙 ,笔者特指点一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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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对依法执政的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是治国之学、强国之学、正义之学、权利之学,对依法执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学为依法执政提供文明的执政理念、构建最佳执政模式、合理配置执政资源、营造良好执政环境.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实行依法执政,必须重视和发挥法学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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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对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应基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的哲学层面进行反思,为此提出问名、问需和问策这三个"时代之问"."问名"即人工智能法学的身份之问,"问需"即人工智能法学的内涵之问,"问策"即人工智能法学的发展之问.就名称而言,人工智能法学不是"人工智能+部门法学"或"(计算)数据信息+法学",而是由"人工智能+法学"交叉融合而成的独立新型学科.从内涵来说,人工智能法学需要探讨"法治实践的智能化"和"智能技术的法治化"这两大维度及智慧法治理论与实践等六大领域.从发展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法学应贯彻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正确认识"未来法治",注重法学的实践性和新文科建设的内部整合.未来我国应在法学一级学科之下设立全新的二级学科人工智能法学,以彻底解决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的学科定位问题,并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法治实践智能化方案.人工智能法学始终是"面向人"的研究,其实质是"AI+HI"(人工智能+人类智慧),它永远是且只能是"以人类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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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当代法学而言,有必要重新审视法学这门学问的性质.在罗马法上,所谓“法学”事实上是指“法的领域的实践智慧”,即,追求正义之事、避免不正义之事的技艺.而中世纪及近代法学与古罗马法学有很大的不同,它是“大学的法学”,大学提高了学者在塑造法律中的作用,使法学教师成为“真正的规则”的解说者.不仅如此,大学还确立了一种全新的法学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机制,其总体风格就是“理论化的法学”,使之愈来愈趋向“科学化”.到了19世纪,法学家们甚至力图建构出像“门捷列夫化学元素表”一样精确、直观的法律公理体系.但这种“法律公理体系之梦”在法律实践上是行不通的.实践性构成了法学的学问性格,法学应当回归实践之学本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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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3):126-130
我国现行法学高等教育模式并不明确,使得法学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存在着目标设定、发展模式的宏观混同以及教学方式、内容微观重叠等诸多积弊。厘清二者的关系既是提升我国法学高等教育质量之必须,又是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之前提。建议首先明确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发展模式,合理引入司法实务训练,并以完善我国既有司法考试制度为基轴,进一步厘定法学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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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对于中国法学"连根拔起"式的批判的目的,是为了"返回根本",包括返回生活之根本、返回中国之根本、返回知识之根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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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在柏林法学会的演讲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J·H·冯·基尔希曼 《比较法研究》2004,(1)
法学的价值何在 ,其科学性如何 ?此问题在现今我国的法学界并不是个问题 ,即使在德国法律界 ,也没有人像基尔希曼这样径直地对法律的科学性予以否定。基尔希曼指出法学作为科学的无价值性的理由是 :第一 ,他以亚里士多德的对象依时空不可变性为科学分划标准 ,而不是以其为科学分类之准则 ,否认法学的科学品质 ,因之将法学从科学中排除出去 ;第二 ,法学对社会生活及现实之无价值。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法律的变动性、价值选择性 ,僵化、抽象、武断的实在法使自然法、法学陷入窘境 ,法学忽视对自然法的考察 ,仅专注于实在法的谬误和缺陷 ,却无可靠手段使人们更易于理解法律、减轻法律发展所带来的痛苦与负担。此文冒学界之大不韪 ,虽有偏颇之处 ,却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拉伦茨曾以《论作为科学之法学的不可缺少性》一文予以回应。本刊谨投他山之石于我国法学界 ,以期有助于学界对法学的自我反思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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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方法论业已成为我们时代的"显学",为进一步突显其学术研究对象的鲜明性、自主性与创新性,本文立足于既有论述,又进而试图在新的视野和高度上,对法学方法论研究的对象进行多维阐释,提出了: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实践和法律适用的学科,是法律思维之学、法律逻辑之学和法律解释之学,也是法律类型思维之学与法律价值思考之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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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自新世纪初的统一公法学研究,已经成为当下中国公法学的热点话语之一.规范的、建设性的争论有力地推动了学术研究走向深入,勾画出了公法学总论的学科图景.但不容忽视的是其间也不乏偏颇误解之声,甚或偏离了统一公法学的研究路径,实有重申斧正之必要.为什么构建统一公法学,建构什么样的统一公法学以及如何建构,终极价值在于宪政.因此,明确宪政主义对于统一公法学理论建构的统领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