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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现代社会把公平、正义作为裁判的终极目标,裁判公正的思想形态即是不能凭借个人的思想作出不公平的裁决,并期待裁判行为的公平性被社会公众接受,这就涉及到裁判公正的道德评价,服从法的道德义务及保持法官的中立,这也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决定因素.要把体现法体系的社会体制思想贯穿于其意识构造当中,把法官思想结构和法体系的诉讼结构在具体裁判行为中展开,充分体现裁判行为的技术性与人性,充分发挥裁判行为核心——司法技术良心的具体功能作用,使法体系的思想原理与技术法则通过裁判行为来实现.  相似文献   

2.
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公共政策的价值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公共管理范式转移的今天 ,我们不能只顾效率 ,不顾正义。正义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在当代 ,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已引起广泛关注。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密不可分 ,实质正义的实现依赖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公共政策追求的目标 ,而程序正义是公共政策目标实现的手段 ,二者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都不可偏废。  相似文献   

3.
思想政治教育要有效实现自身的功能价值,在其内容的设定上必须具有合理性。这一合理性包括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两个向度。形式合理性的主要表征是满足社会的价值期待、符合具体的国情、具有完整性与和谐性。获得实质合理性的关键是要处理好权利和义务、自由和责任、实现个人价值和满足社会价值期待、内在美德和外在行为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基层法院公信力缺失是当前司法实践中不争之事实,确立基层法院司法公信力迫在眉睫。立足民事诉讼立案、审判、执行阶段之程序,分析基层法院在民事诉讼程序上立案重实体轻程序、庭审辩论流于形式、裁判文书说理不清、执行力度不到位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在多元主义条件下,程序主义法律范式成为和谐社会法治建设的最佳选择。我们应该增强立法的过程性、公开性、参与性和交涉性,形成话语共识,推进民主立法。我们应该在行政性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纳入对话与论辩、沟通与协商、调解与和解的因子,寻找合法性与合理性的适当比例。我们应该在司法审判领域进一步注重程序正当、民主参与、平等对话、理性论辩等原则,寓合理的可接受性于法律论证之中。  相似文献   

6.
民事裁判文书公开制度是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司法民主的必要措施。目前,我国民事裁判文书公开方式主要依托于裁判文书公开网站,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多层次、全方面的公开体系。但是,公开的方式过于单一、时效性较低、文书内容可读性不高等问题依旧存在,应当采取措施完善民事裁判文书公开制度,采用纸质公开与网上公开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公开、强化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平衡知情权同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更加有效的实现阳光司法。  相似文献   

7.
传统学位撤销行为的司法规制,一般是依靠法院对学位撤销行为是否合法的审查来实现的。通过梳理分析学位撤销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发现《行政诉讼法》修改后,传统的合法性审查模式在实践中面临困境,其优化受阻主要由司法实践中法官对“合法”的解读不同、学位撤销行为的性质不明、高校自治与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等三方面因素所致,具体应通过在实质合法观立场下理解“合法性审查”、明确学位撤销行为的行政撤销性质、实现高校自治与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的动态平衡等路径予以优化,将合理性审查纳入合法性审查模式中,使得学位撤销权的行使更加符合行政法治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李亚东 《理论学刊》2023,(6):125-132
作为实践理性的典型,常理在司法裁判中发挥着重要的方法论作用,分别作为法律解释依据、事实推理前提以及说理论证资源而存在,呈现出较为丰富的应用图景。由于常理自身在裁判效力方面存在明显的局限以及常理面临复杂的个案具体化任务等原因,导致法官在运用常理进行解释、推理、说理的过程中,就容易陷入“单独适用”“用而不释”“释而不清”等常理裁判的误区。为了实现常理裁判的规范应用,应当坚持常理认定的场景化原则,不宜将其视为法源,还必须充分认识到常理在推理结构中的依附性,围绕法条和事实释放常理的裁判价值,尤其是要明确常理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边界,为法官拒绝常理提供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9.
马东斌 《学习论坛》2007,23(9):79-80
就行政行为而言,合法性和合理性是其重要的判断标准,行政合理性的存在与发展推动了行政合理性司法审查制度的形成。对行政行为进行控制的最有效的方式莫过于司法审查,其中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合理性进行司法审查,是各国尤为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0.
刘云林 《探索》2004,1(3):52-55
道德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 ,其本身是否具有现实的合理性直接关乎自身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道德体系的合理性包含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两个方面。前者主要指道德体系的构建应该立足点于现实的中国道德国情 ,道德体系所内含的价值精神应该与社会的价值期待相适应 ,道德体系所表达的对社会成员的伦理要求应该完整和谐。后者主要指道德体系从具体内容和客观效应上而言应该有利于行为主体道德自由的获得 ,应该有利于社会正义的实现 ,应该有利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一种道德体系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两方面的合理性 ,才可能成为“善德” ,才可能为广大社会成员自觉遵行 ,从而才可能全面实现自身的功能价值。  相似文献   

11.
<规定>第7、8两条关于法律适用的规定在实践中较难操作,其中司法裁判依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入世议定书>中承诺的相比,前者范围太小;同时,"参照"一词含义模糊,需要作出具体的解释.法律解释有专门的原则,<规定>第9条中的解释对象与<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及<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前者范围太窄.  相似文献   

12.
陈聪  张红生 《唯实》2010,(4):66-69
中国古代的司法权与行政权相互糅合,导致了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裁判案件的法律渊源都有着独特的特点。中国传统司法裁判方法的形成和当时法官的人员构成与知识结构有关,也受官场规则、民意、舆论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在现代司法语境下,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古代司法活动高度行政化的传统对今天司法裁判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李海明  明海荣 《唯实》2010,(1):70-73
ADR作为一种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参与人是否也享有言论的司法豁免权并未得到明确,而这种不明确性可能给ADR的参与者带来极为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其对正义的追求,对法律权威的崇尚同样是参与人的期待,这与诉讼程序殊途而同归。  相似文献   

14.
从亚里士多德至今,正义理论一直是思想家们不断思考的一个话题。这个问题在近现代社会司法审判中的展开就是备受世人瞩目的司法正义或称司法公正。一般所讲的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质或内容公正和形式公正)两项内容。司法审判的理想目标固然是追求实体公正,但也决不能无视程序公正的价值和意义。以忽视或牺牲程序公正为代价换来的实体公正本身是值得怀疑的。在包括司法审判者在内的人的认识能力存在局限和包括司法审判资源在内的社会资源有限的现实条件下,司法审判在很多时候只能做到有限的实体公正,但却可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  相似文献   

15.
和谐社会要求司法的和谐,行政诉讼审前程序建构是符合和谐社会具体要求的对司法改革的有益探索。目前,我国审前准备工作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预示着审前准备工作程序化的必要性。当事者参与是行政诉讼审前程序中的和谐司法之核心要素。在和谐社会视野下,我国行政诉讼审前程序在诉答程序、审前证据交换程序和审前会议制度三方面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诉讼程序公正可以分为程序实质公正和程序形式公正。程序实质公正指诉讼程序在结果指向上呈令人满意的属性和状态。程序形式公正指诉讼程序运行过程本身呈令人满意的属性和状态。形式公正在总体上应当优先于实质公正。诉讼程序公正的实现需要摆脱理论和实践困境。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程序性裁判的法庭调查存在"先程序后实体"和"先实体后程序"两种模式:前者以程序正义理论、诉讼便利理论和证据调查逻辑为根基,但必须面对诉讼拖延和审判对象反复变更的问题;后者的出现主要为了解决诉讼拖延问题,但它不仅在提高诉讼效率上倍受质疑,而且有可能造成法官预断,并影响权利救济的及时实现。在适用范围上,我国坚持以"先程序后实体"模式为主,以"先实体后程序"模式为辅;在模式适用的选择上,裁判权处于绝对控制的状态。从理论上看,两种不同模式出现根源在于程序设计者对程序性裁判和实体性裁判的关系的理解有不同的侧重:"先程序后实体"模式侧重程序性裁判的独立性;"先实体后程序"模式更关注程序性裁判的依附性。  相似文献   

18.
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公共行政追求的两个价值目标,公共行政变迁的过程实质是不断追求实现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过程。管理主义单纯地追求技术合理性,导致公共行政合法性的迷失:官僚制行政时期合理性与合法性产生分裂,市场制行政时期出现了合理性对合法性的排挤。只有到了民主制行政条件下,实现合法性对合理性的超越,将民主价值贯穿于公共行政,政府做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使其行为合乎法律、合乎理性、合乎公意,公共行政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才能得到最终解决,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才能得到捍卫。  相似文献   

19.
《党课》2013,(24):37-37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这为法院推进司法改革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  相似文献   

20.
裁判规则是法官在审理案件中根据法律原则或者法律规则所创制的作出案件裁判结论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依据,是法律原则或者法律规则的具体化、清晰化形态。构建裁判规则的必要性主要在于:法律规则存在模糊文义;存在法律漏洞。构建裁判规则的基本方法是法律解释。广义的法律解释主要包括:对法律规则模糊文义的法律解释;法律漏洞补充。法律推理通常可以分为三类:形式法律推理、实质法律推理、形式与实质相结合的法律推理。裁判规则模糊文义的适用需要运用形式和实质相结合的法律推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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