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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发展,土地流转成为工业化进程中,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农民发展的诉求。土地流转旨在保障农民在市场中获得充分的经济利益,应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规范土地流转的方式,形成合理有序的流转机制;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增加土地经营收益;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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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艾青曾写道:“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土地,延续着我们民族的血脉和家国情怀.顺承这样一种文化路径,乡土语境中的农村土地流转,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社会稳定和农业转型升级,也备受中央和社会各界关注.
去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传递出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改革思路,从中央层面规范了基层自发推动的农民承包耕地经营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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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1914年是美国由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美国政府推行有利于农业开发经营的土地政策,实行赠与铁路公司土地的政策,促进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大力兴修水利工程,使美国农业现代化取得巨大成就。但是,美国农业政策实行牺牲农民的利益来保证工业资产阶级、银行家、土地投机商和公债持有人的利益,使农民的境况每况愈下,从而导致19世纪晚期农民运动风起云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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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进入深水区,在保持三权分置的基础上,还应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更多制度创新,从而保障农民土地收益的最大化。因此,在推动农村土地改革进一步深化过程中,应充分解决好农民与土地的问题和土地经营的问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规模经营,建立职业农民制度,从而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使农民生活走向美好富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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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广义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5)
在农地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中国农村土地制度通过均田的形式体现了农民在村社集体内的成员权和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制度安排。在现阶段家庭分散经营格局下,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远远大于其生产功能。但随着土地福利化倾向增强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现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型”农村土地制度也越来越暴露出其副作用。1.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提高土地效率的矛盾,即均田制、小规模的家庭式经营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阻碍农业现代化发展。首先,土地分户经营,不利于现代科技对农业的投入,包括农机现代化和良种推行。其次,由于获利空间狭窄,农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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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不利于农民利益的保护及其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不利于外来资金的注入等,已经阻碍了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应当实行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即充分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促进形成规模化经营。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配套的制度安排:在法律上明确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自主支配;提高城市化水平,为离开土地的农民提供广阔的就业空间;彻底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实行城乡人口统一管理;实行积极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进入第二、第三产业;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实施农业领域的经营准入制度,提高稀缺资源的利用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使土地使用权以“资本”形态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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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5)
<正>为推动和积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经验,重庆市选择部分区县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工作,市财政为每个试点区县安排500万元试点资金,试点过程中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为主体,坚持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二是明确扶持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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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近年来,重庆市巴南区在不违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农村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通过采取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土地流转速度不断加快,适度发展家庭农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走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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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由来、逻辑与出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前配得上农村第一工程的,可能是极大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农业生产能力的耕地细碎化问题。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着眼点,应该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能力,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正在全国开展的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遵循的是权利逻辑。农地确权与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有着不同的逻辑,它可能导致农民失地,以及农村耕地细碎化问题更难解决。当前开展的土地确权工作的重心,应当转向组织农民进行“换地并块”活动,以回应农户对承包地连片经营的需求,解决耕地细碎化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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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产业化。而实现农业产业化的三大基本点就是: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产品规格化、标准化。需要解决“经营什么、谁来经营、如何经营”三大问题。从巫溪县近年来的实践来看,产品规格化、标准化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生产集约化、经营企业化也因“三大问题”没能很好解决而无法实现,影响和制约着产业化经营格局的形成,从而也影响了支柱产业的培育和迅速壮大。一、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矛盾 (一)政府主张与农民自主存在矛盾政府与农民是共同利益下两个不同的行为主体,在计划经济时代,农业生产经营是政府说了算,政府是组织指挥者,农民是具体实施和执行者。土地承包到产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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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农村土地产权制的一个创新成果,它改善和发展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以后建立的农村土地关系以及集体产权关系,使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的权利得到了较为明确的体现;它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农民按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收益,并把大部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因此,它对于改革和发展新的生产经营组织,形成有效的资源配置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农村股份合作制起初大都是自发性的,这种自发的原始形态的股份合作制不可避免地存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劳资关系不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收益分配与积累比例不合理,责权利不明确等问题。但是,这种土地产权结构的调整是农村市场经济深化的客观要求,它的种种缺陷,可以在法律与政策的支持下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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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特提出以下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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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社会科学》1989,(10)
<正> 增加农业投入,应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入手,把资金物质投入的增加和投资意识的增强与投入机制的相应改革和发育以及深化农村改革等结合起来。一、把国家扶持与引导农民自行投入相结合,调动农民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落实农民和农户的权益,尊重他们的生产意愿,保护农民投入。在土地的经营上,搞好“租赁经营”、“土地有偿承包”等新的经营形式,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保证农民对土地有长期的使用权,要保证农民在荒山野洼、荒滩沙滩改田造地和进行其他经营的权益,坚持谁改造、谁经营、谁收益、谁继承,并受法律保护;要建立土地投资评估补偿机制,对积极投工投肥,提高了农田肥力和抗灾能力、变低产田为高产田、投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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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私权,从社会公共利益考虑,它又包含公法的因素.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定位为物权,是不同于传统权利的特殊用益物权.探讨和研究这一问题,有助于全面认识土地承包权,从而更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土地承包权的合理流转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