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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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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政报》2023,(1):6-7
<正>鄂医保发〔2022〕73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等工作的通知》《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明确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对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等享受政府资助缴费参保人员(以下简称“特殊人员”)的参保缴费业务办理流程明确如下,请各地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2.
正津政发[2016]1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制度,调节、规范医疗服务供需关系,完善医保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发挥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一)保障和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推动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巩固我市全民医保成果;完善报销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政策  相似文献   

3.
一做好政策宣传。参保人员入院,由定点医疗机构发给《参保人员住院须知》,明确住院起付标准、自付比例,告知如何进行医保规定的特殊检查治疗,如何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及住院的费用管理和药品管理。二是通过协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的义务。参保人员住院时,定点医院必须为每位参保患者提供每日清单,对属于医保范围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需由参保人员自费时,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  相似文献   

4.
《就业与保障》2014,(9):40-41
7月1日起,因外伤在漳州市医院、一七五医院、市中医院住院治疗的漳州市本级参保人员,可直接向所在医院医保办申请外伤审批并可办理刷卡结算,不需要再到漳州市医保中心审批。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住院就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民办实事具体措施,近日,漳州市医保中心与漳州市医院、一七五医院、市中医院签署协议,自7月1起漳州市本级试行外伤住院刷卡结算由医院医保办审批,不再由市医保中心审批。这次试点,是由漳州市医保中心向三家医院委托授权,把审核权限前移,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因处于试点阶段,目前仅限于漳州市直、芗城区、龙文区的参保人员,不含其他各分中心参保人员。  相似文献   

5.
9月起,宁波市区居民医保将进入新的结算年度,与此相伴的是,医保政策也将作相应调整。新年度医保政策涉及4个方面的变化,居民医保的门诊、住院、特殊病种治疗待遇水平均有提高,同时,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还可享受市内就医结算"一卡通"。我市市区居民医保制度已实施了6年。目前,市区已有56.4万居民和学生办理了参保手续,参保总人数较去年同期增加了2.5万人。今年的参保人员中含大学生11万人、中小学生24.6万人、老年居民11.4万人、  相似文献   

6.
《就业与保障》2013,(1):66-66
2013年1月5日起,厦门参保人持社保卡可以到漳州、泉州的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并能实现实时结算。厦漳泉三市在基本医保管理服务上又向同城化迈进了一步。今后,漳州、泉州也将逐步开通参保人持社保卡到其他两地就医、购药实时结算。同城医保结算将为同省医保结算打下基础创造经验,为厦漳泉同城化的其他项目做保障,促进三市的经济融合和人员流动。  相似文献   

7.
《就业与保障》2011,(11):43-43
为规范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和管理,有效拓展社会保障卡各项应用功能,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通知,将启用社会保障卡作为省本级参保人员就医的唯一介质,并停用原有的医保卡和异地就医卡。自2011年12月1日起,福建省医保参保人员原有的医保卡全部停用,参保人员须使用社会保障卡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相似文献   

8.
今年一季度,福建省医保中心在对省级医保医疗费用稽查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医疗欺诈行为以及违反医保规定的医疗行为依然存在,有些甚至还比较严重。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杜绝各种违规现象,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一、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全体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的"救命钱",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挪(套)用。广大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定  相似文献   

9.
正GZ0320190178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1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现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相似文献   

10.
福建省医保中心在对省级医保医疗费用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医疗欺诈行为以及违反医保规定的医疗行为依然存在,有些甚至还比较严重。对此,该中心下发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若有欺诈行为,冻结个人社会保障卡3个月;医生违规将被停止医保处方权3个月;药店违规将被取消定点资格。通知还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医生不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造成重复用药及医疗欺诈行为发生,  相似文献   

11.
问:医保卡和社保卡功能上有什么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社保卡就医更方便。去年5月开始,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机构直接刷卡就医购药,而持医保卡人员跨参保区域就医仍需自付现金后申请零星报销。同样,社保卡可以在全省81家定点医院直接刷卡就医结算,而使用医保卡也是需要先垫付现金后申请报销。社保卡用途更广泛。社保卡将广泛应用于人力社  相似文献   

12.
正GZ0320200107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5号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有关规定,现就人工耳蜗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  相似文献   

13.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3—2018—0026甬人社发[2018]134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化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保障特殊情形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我市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8) 85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参保范围和对象  相似文献   

14.
八闽     
福建省医保中心采取三项措施处罚违规行为福建省医保中心在对省级医保医疗费用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些医疗欺诈行为以及违反医保规定的医疗行为依然存在,有些甚至还比较严重。对此,该中心下发通知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若有欺诈行为,冻结个人社会保障卡  相似文献   

15.
正GZ0320200066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穗医保规字[2020]2号各有关单位,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减轻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  相似文献   

16.
<正>晋医保发〔2023〕15号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为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门诊就医购药和待遇享受便捷性,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要求,现就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试行开展“互联网+”医药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就业与保障》2012,(Z1):57
医保服务窗口是医保对外工作、服务参保人员的第一线。福鼎市医保中心注重优质服务、微笑服务,长期致力于服务窗口建设工作。为了及时了解参保群众的对医保窗口服务的满意程度,掌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福鼎市医保中心在每个服务窗口安装满意度评价器,在每次办理完业务时,参保者可以对服务进行评价。评价标准有四个级  相似文献   

18.
医保服务窗口是医保对外工作、服务参保人员的第一线。福鼎市医保中心注重优质服务、微笑服务,长期致力于服务窗口建设工作。为了及时了解参保群众的对医保窗口服务的满意程度,掌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福鼎市医保中心在每个服务窗口安装满意度评价器,在每次办理完业务时,参保者可以对服务进行评价。  相似文献   

19.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案于2001年1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后,经过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和共同努力,实现了稳步启动。截至今年2月底,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207万(含开发区、塘沽区),占应参保人员的60.88%,全市参保人员住院就医18145人,门诊特殊病就医23997人。4个多月来,运行基本平稳,社会反响良好,就医秩序正常,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得到了保障。特别是患大病、重病的参保人员,不再担心因报销困难而不敢治疗了。但是,由于医保启动不久,各个方面仍然处于磨合之中,在运行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20.
《两岸关系》2023,(5):22-23
<正>近年来,厦门市医保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服务台胞与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深度结合,让台胞在鹭岛有“医”靠,享受待遇同等化、报销一站化、办事便捷化,助力福建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一、待遇保障“同等化”,让台胞暖心就医着力构建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的医保体系,实现在厦参保台胞与本市居民同等医保待遇水平。一是待遇保障实现“全周期”。支持在厦就业的台胞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厦就学或在厦居住且办理居住证的非就业台胞,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与本市参保人员享受同等医保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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