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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在中国民法法典化呼声高涨的今天,要理性对待民法法典化问题,在制定之初就要注重方法论的正确选择。本文简略探讨了中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应注意的四个问题:民法典的非神话化、本土化、适用化和分步化。  相似文献   

2.
论中国民法的法典化及立法构想苏号朋,朱家贤一、大陆法系民法法典化之成因就表现形式而言,大陆法系民法的发展史,实际上就是民法典的编纂史。自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帝召集法学家汇纂"民法大全"始,法典化立法即成为民法的形式理性。综观大陆法系诸国,在其法律体系中...  相似文献   

3.
民法学研究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关于民法总论1 民法法典化的价值与民法典成功的条件有人指出 ,我们需要一部民法典的理由 ,就是民法典的价值理性和形式理性。“民法典的价值理性对于我们这个需要完成社会转型的社会来说能够提出一套合理的价值体系来 ,这套价值体系有助于革新国家观念 ,正确安排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有助于帮助人们安排自己的生活。而民法的形式理性则向我们提供了一套切实可行的体系 ,保证了私法的纯粹性质 ,从而提高法典应付社会生活的能力。……但无论如何 ,人的希望永远不可能托付给民法典……毕竟在人类设计的制度中 ,不可能找到使地球变成天…  相似文献   

4.
李茂年 《现代法学》2002,24(5):83-90
民法典是民法形式理性的必然 ,它应当体现民法的价值理性。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要做到符合民法的价值理性 ,在体例上应采改良的“现实主义” ,即基本采用现实主义体例 ,但又要汲取理想主义的思想 ,强调人格权的保护 ,以理性的民法典充分体现民法的私权神圣、意思自治的灵魂 ,实现对人的终极关怀。  相似文献   

5.
本文在简单清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现实表现后,列举和分析了我国制定民法典背后的原因,并在探讨我国当前的现实社会法律背景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法典化的有关问题进行反思,认为目前尚需要进一步奠定民法法典化的厚重可靠的社会、学术和政治条件根基;在此结论下,提出法律界人士当前的历史任务,是摒弃民法典的神化功能,舍弃在制定民法典过程中可能会获取的一时荣耀,真正面对当今中国亟需解决的法学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促进我国民法以及整个法律体制在实践中的有效和协调。  相似文献   

6.
郭振杰 《河北法学》2004,22(6):31-35
在简单清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现实表现后,列举和分析了我国制定民法典背后的原因,并在深刻探讨我国当前的现实社会法律背景基础上,对我国民法法典化提出质疑,得出目前我国尚不存在民法法典化的厚重可靠的社会、学术和政治条件根基这一结论,在此结论下,提出法律界人士当前的历史任务,是摒弃民法典的神化功能,真正面对当今中国亟需解决的法学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问题,促进我国民法以及整个法律体制在实践中的有效和协调。  相似文献   

7.
论民法法典化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法法典化就意味着必须面对是否制定民法典和制定何种类型民法典的争议,祖国大陆在这方面的争论十分激烈。法典化只是手段,我们必须明确法典作为法律的意义、法典的应有功能和价值要求,而这也是选择法典化模式的指导思想。在选择法典化模式时应斟酌民法的继受性、国内研究水平、立法者与法官的素质等因素。具体而言,民法的法典化模式共有四种可供选择的立法方案,每种都各有其优缺点。目前制定民法典的时机并不成熟。就现状所表露出来的立法方向而言,立法者采纳了体系化单行立法模式,并以制定松散式完整民法典为目标。这种趋向值得肯定。  相似文献   

8.
民法法典化的历史回顾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已正式提出制定民法典,并提出要使我国的民法典成为总结20 世纪,领导下一个世纪的法典。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必须研究民法法典化的历史,了解各国民法典制定的背景,以对我国民法典的主导思想、模式、体例等作出判断。本文旨在构画出民法法典化的历史脉胳,研讨查士丁尼法典编纂、法国和德国民法典制定背景及其对法典化的影响。笔者据此得出的结论是:民法法典化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  相似文献   

9.
论近代民法的理性精神--以19世纪民法法典化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晓喆 《法学》2004,(5):33-44
近代欧陆各国的民法典与理性主义的关系在民法思想史上是一个有待全面认识的课题。以往的研究没有把这个问题置于特定的历史背景之下来考察 ,本文采用一种哲学、历史学与法学的多学科交叉研究的方法 ,力图揭示 19世纪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民法法典化所体现的理性精神。本文的主要论点是欧洲大陆 19世纪的民法法典化的哲学思想是理性主义哲学 ,法典化所采用的法律技术深刻反映了理性主义哲学的方法论。  相似文献   

10.
民法与商法构成了传统私法的整体 ,但是 ,民法与商法的分立或者合一争论此起彼伏。我们不仅要问 :民商分立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还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 ?是科学的分类还是历史分类 ?即使是在今天西方许多学者呼吁建立民商合一的具有法典化传统的国家 ,也只是“雷声大而雨点小” ,象德国、法国这样的较早地拥有民法典的国家 ,民法与商法的合一也没有完成。理性与单纯的价值判断并不是推动民商合一的全部因素 ,更不是决定性因素 ,而历史与传统才是商法产生的基础 ,也是其存在的基础 ,也是民商分立的真正支持 ,也许正是历史与传统的因素真正阻碍着民商合一。  相似文献   

11.
在民法典立法中,商事法律处于何种位置?这一问题解决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民法典立法的成败,甚至影响中国法治进程、影响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大陆民事立法模式既非民商分立也非民商合一,在民法典立法思路上坚持民商合一的模式,却选择民商分立模式下的民法典作为范本,在逻辑上存在悖论.民法典立法不是要适当增加商法规则,而是要根据商事活动的需要,实现民法与商法的体系化,这完全是因为商法规则的特殊性决定的.民法典应该具有开放性,以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  相似文献   

12.
民法典创制中的中国民法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利明  周友军 《中国法学》2008,3(1):127-146
民法典创制是新中国几代民法学人的梦想,而2007年的《物权法》颁行使我们距离这一梦想更近一步。《物权法》颁行以后,立法机关又将工作重点转向侵权法立法。所以,本年度学者主要围绕物权法和侵权法进行研究。总体而言,该年度的民法学研究非常繁荣,也体现了民法典创制时期民法学研究的一般特点。虽然民法典创制依然任重道远,但我们应当迎接民法解释论的新时代。  相似文献   

13.
民法法典化探究   总被引:24,自引:1,他引:23  
孙鹏 《现代法学》2001,23(2):17-25
21世纪依然是法典化的时代,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孕育了对民法典的强烈需求,民法文化的生成也为民法典创造了必要的主观条件。我们应当在分析法学方法论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坚持社会本位,向大陆法系奉献一部由总则、物权、债权总则、合同法、侵权法、亲属法、继承法七编结构构成的“世纪法典”。  相似文献   

14.
吴晓锋 《法学论坛》2005,20(6):94-97
对法律的制定有建构论唯理主义和法律进化论两种根本对立的观点。本文在对这两种理论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折衷的观点,即以法律进化论为本体,辅之以适度的建构理论,实行“科学的法律进化论”,并以此为认识论的基础,对中国民法法典化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以期对目前进行的民法典制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民法法典化与习惯缺失之忧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立法的激情正在催生这中国的民法典 ,然而 ,习惯也正被漠视乃至排斥。对于民事立法来说 ,习惯是社会自生自发秩序的存在形式 ,是社会变革的主要路径 ,是立法得以贯彻实施的条件。习惯的缺失意味着国家通过立法剥夺了社会的抗干预能力 ,削弱了法律的创新能力和校正机制。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与民法典编纂   总被引:27,自引:3,他引:24  
近代民法典的结构是在罗马法体系基础上的改造 ,知识产权立法与近代民法典未能发生历史的机缘 ;现代民法典编纂运动尝试接纳知识产权制度 ,但至今尚无成功的立法例。当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综合性、开放式且最具创新活力的法律规范体系 ,不宜将其全部植入民法典。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宜在民法典中作原则规定 ,但同时保留民事特别法的体例。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法典的制定历时60余载,期间几经起落沉浮,可以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的“标本”。随着民法典的定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将进入国家治理的法典化时代。与此同时,与民事立法齐头并进的经济法也面临着对既有单行法体系化整合的任务,以解决“经济法是个筐,什么法都能装”的窘境。从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民法与经济法立法的演进轨迹看,民法的法典化之所以相对容易,是因为民法具有明显的法律移植属性,并存在可资借鉴的大陆法系成文民法典,而经济法的法典化纯粹是首创,其难度可想而知。民法典之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其他重要法律部门的法典化,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由之路。对经济法而言,如果短时间内难以成典,则可以采用逐步推进的方法,首要任务是从理论上完善经济法的体系结构,增强经济法体系结构的科学化、体系化和逻辑自洽性,使经济法立法与民事立法等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治体系。  相似文献   

18.
私法概念的界定应当从研究市民社会的理论入手,并以家庭、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这三者的关系为基础。根据法律的调整对象是否为国家统治关系,可科学地界定私法。这种界定同时也实现了私法观念的革命,产生了新的私法观。对于今日中国的民法法典化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将未来的民法典建成宏伟大厦,而不是将其弄成"三根棒棒";对于民法的理论研究而言,这种新的私法观有助于丰富现有的民法理论,使其更加充实和丰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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