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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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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法治型」预算槽的权力解读 新《预算法》第一条开宗明义,确立了规范和监管政府收支行为的「法治型」预算法。《预算法》以法定权力「预算权」为核心,规范监督预算权运行,进而实现预算职能。  相似文献   

2.
熊伟 《法商研究》2015,(1):14-1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未及一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国务院随即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与此同时,法治得到前有未有的重视,凡属重大改革都要求于法有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更提出,要实现立法与改革政策相衔接,确保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然而,法治究竟对预算提出了什么要求?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共同理念?其衔接仅在于完善立法还是  相似文献   

3.
从国家预算的特质论我国《预算法》的修订目的和原则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预算法的修订已列入国家“十五”立法规划。如何修订该法俾其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首先就要求我们对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国家预算及其特质应有清醒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确定我国修订预算法的目的和基本原则,并以此指导修法实践。本文认为,国家预算作为公共预算,具有预算主体多元性、预算决策受托性等四大特征及技术性、政策性两大性质;其从法律上言是一种法定的混合信托,人民(纳税人)公共需要的最大化实现是国家预算的最高利益,保障公共需要的充分实现应为修订预算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追求。从现实国情看,我国预算法的修订应遵循“中改”、整体刚性与适度弹性结合、高度重视预算过程的制度设计等五大原则。  相似文献   

4.
现行预算制度存在诸多弊端,多年来我国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国情对预算制度进行了改革,有必要修订《预算法》对原有制度进行完善,并增加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移支付制度、综合预算制度、地方政府债券制度等新制度。  相似文献   

5.
预算法的再定位与中国《预算法》的修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预算法》的修改首先应准确定位预算和预算法的属性,并从法律体系整体协调的角度,设计自己的制度内容和体系。预算法是实现预算法律性之法,其价值功能是实现预算的法律性,从而实现预算的理性治理、民主统制。由此,预算法应是预算程序法、预算技术法、预算管理基本法,预算法应具有可实施性。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公共预算作为财政体系的核心内容,预算治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2014年8月3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在立法理念上融入了更多的民主性、公共性、控权性、全面性、公开性、问责性等现代预算法治精神,从规范化和体系化的角度完善了公共预算制度,这些规定至少从静态的法律条文层面为预算治理能力的提升和国家治理基础的夯实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审慎观察新《预算  相似文献   

7.
专栏导语     
正2014年8月31日,预算法修正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获得通过。学者王雍君(2014)评论说新预算法仍有十大软肋。第一大软肋为"管理性修订"色彩浓厚,修订基本都与管理细节相关,如赋予地方政府发债的权力,细化预算科目,减少专项等。而事关权力与政策维度的"治理性修订"则寥寥无几。第二大软肋是实质性预算权力在立法与行政间配置的过度不平衡,行政部门在预算  相似文献   

8.
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新预算法充分体现了预算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深化财税改革引领了方向。在新常态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必须促使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完善现代预算制度。  相似文献   

9.
政府预算作为公共预算,其最终目的是要保障人民大众的公共财政福利和社会公共需要最大化、最优化的实现。为保障政府预算最终目的的实现,需要切实加强人民大众尤其是其选举的代表对政府预算实施全方位的审查监督。我国现有法律虽然从形式上看也规定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预算的广泛的审查监督权,但其真正落实仍然有待于修订《预算法》的立法宗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预算法》制度的相关规定,并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职能机构、强化预算责任追究等加以实现。  相似文献   

10.
华国庆 《法学杂志》2006,27(2):60-62
预算的概念及其特征是预算法中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但令人遗憾的是,法学界对这两个基本问题缺乏研究,现有表述只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而修订和完善《预算法》,首先必须对此加以重新认识和探讨。  相似文献   

11.
自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政府"三公"(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消费公开开始破冰,各级政府由抵触逐渐走向配合。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第14条、第45条对预算公开也作了程序性的规定。但纵观上述规则,可发现其存在一个重大缺陷:民众普遍呼吁的预算透明化,如今只是简单地诉诸公开结果和应当听取各界意见这一表面而简单的技术性层面,而罔顾预算公开的整体性逻辑,匮失预算公开的实体制度支撑。预算公开后,民意如何吸纳?在缺乏选举  相似文献   

12.
雷新军 《检察风云》2010,(10):12-13
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在接受记者集体采访时表示,修改现行《预算法》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会同15个部门,已经提出了《预算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期就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由此表明我国预算制度的改革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13.
王婷婷 《政法学刊》2013,30(1):68-73
当前,参与式预算已经作为一种公民直接参与预算决策过程以提高预算民主的一种重要方式而广泛运用于各国的预算管理实践中,然而,参与预算的实践和试点并未实质性地推动我国立法的改变,在我国的《预算法》及其《修正案》中未对公民在预算过程中的权利进行规定,政府占据了过宽的预算平台而忽视了公民参与预算的重要意义。因此,在借鉴国际参与式预算经验,总结我国实践的基础上,以我国《预算法》的修改为契机构建完善的参与式预算机制极为必要。  相似文献   

14.
韩洁 《法律与生活》2014,(20):64-64
正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详细解读了新预算法,并指出六大亮点。楼继伟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此次修改突出预算的完整性,政府全部收支要纳入预算管理;遵循预算公开原则,强调预算必须接受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15.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经济法的契合点在于法律制度现代化。预算法不仅事关政府之间有限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同时也涉及权力民主化运作。如何实现"亚宪法"预算法现代化是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点步骤。为此,应当以"权力结构—决策方式—预算结果"为框架,讨论现行《预算法》存在的"议会至上"与"政府主导"的结构性失衡、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切割不均衡、决策方式中"碎片化"等诸多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预算法修正案》加以评述。《预算法修正案》强化了人大预算监督权力,实现了预算由"政府管理工具"向"管理政府工具"的转变,但其并未解决预算权力结构及决策方式所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新《预算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预算法》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要求,规范了政府收支行为,强化了预算约束,对于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7.
朱大旗  李蕊 《当代法学》2013,(4):99-106
预算审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受立法技术和条件的限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尤其是《预算法》对于预算审批制度的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人大预算监督权难以有效行使。笔者建议以预算法修改为契机,汲取发达国家预算审批制度精髓,从审批主体、审批对象、审批权能、审批程序等多方面对我国预算审批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和立法完善,以期推动我国的财政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18.
《预算法》完成了大修订,很多条款也体现了新的规范和要求。大修后的《预算法》,能否做到纲举目张,使各方面的工作都达到新水平、踏上新台阶呢?困扰预算管理工作的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呢?预算法能否真正成为经济领域和经济活动的宪法呢?这一切应引起学术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19.
《法商研究》2015,(1):3
[编者按]1994年我国开启分税制改革,旨在纾解中央财政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颁布与之相契,共同构建财税体制。20年来,预算法在规范政府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旧预算法已不能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财政自由度过大,地方政府财政保障能力不足,人大监督职能难以发挥,预算制度亟待改革。在党中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修订工作大大提速,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相似文献   

20.
去年6月,审计署署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几条意见,其中最值得重视的是第一条“尽快修订预算法,推进财政管理的统一完整和公开透明”和第二条“进一步加强改进预算管理,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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