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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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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西伦理合璧与法治模式的中国特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引言任何民族的法制或法律秩序,都是“形”“魂”统一体。“形”即典章制度、相关设施及其运作;“魂”即观念、伦理形式的法或法伦理,①它是一个民族共奉的“自然法”、“神圣法”、“天理天则”等。它常常可能是一个民族现实法律秩序在人们观念中的反映,但却是批...  相似文献   

2.
法学研究离不开法、秩序、自由这三个概念范畴,法治社会的构建更需要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更要从历史的角度发现它们对一国法观念的影响,找出该国法治建设的出路是法学研究的必然归路。  相似文献   

3.
一、导言“法与秩序”是法理学中最古老也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一般而言,法建立和维护着阶级统治秩序,社会生产和交换秩序、社会生活秩序以及权力运行秩序等方方面面。概言之“法是秩序的象征,又是建立和维持秩序的手段”。①但是,由于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经济秩序本身的一些特性,使得二者的关系并不能简单粗率地套用这种普遍理论,而具有相当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问题变得更为特殊和复杂的是“国际经济新秩序”的特定历史背景,它不仅与国内法所指的自上而下贯彻的秩序迥然相异,就是与国际法上的国际政治秩序、国际商事秩序也有着显著不同…  相似文献   

4.
“文化”一词,《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制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更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道德、科学等。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与组织机构,也称社会文化。我们所说的检察文化,就是社会文化的一种,它产生于检察机关这一特定的社会组织之中,是存在于检察官群体中的特有的文化。本文试对检察文化的特征、作用及其建设等做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总体精神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是中国自进入文明时代开始的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综合体。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大致上由传统法的观点。法律意识、法律规范、法律实践、法律物质实施、立法、司法技术与艺术构成,其中法的观念与法律意识是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法律规范与实践是最主要的文化载体。我们要探讨传统法律文化的总体精神,必然要以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为媒介,深入探究其内在蕴含着的法的观念与法律意识。一、国家本位主义,阻却了社会主体对法的精神的认识。国家专制的“依治”与国家大义的“德治”在这一点上殊途同归。国家本位主义,产生于“…  相似文献   

6.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本文从法之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这一理论前提出发,系统探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人权”、“秩序”和“效益”。既揭示出人权保护在该法中特殊的价值地位及具体表现;又分析了排除市场障碍、维护宏观经济良好运行秩序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意义,说明各国保护消费者立法对“秩序”价值的追求;还阐述了疏通消费和发展生产的辩证关系,研究了“效益”价值目标在该法中的种种表现。总之,本文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应然性所作的一次全面分析和论证  相似文献   

7.
在现代法学体系中,法理学原是西方科学知识的一部分,但大凡自成系统而有特色的法律文化都有自己的法理。传统中国的法理是我们的先贤关于法的基本问题的实践理性和历史经验的凝结,是作为一种文明秩序的中华法系的共通理论。本文概括地探讨了传统中国的法观念、法秩序、法运行,以及法的理想和原理中的法理义蕴;提出传统中国的法理从有机的自然/世界观出发,以道德为原理,立足全体、效法自然、追求和谐,赋予了传统中国法责任─权利的结构、道德的精神和人类全体以及人类与自然共生共荣的价值目标;它沟通自然与社会、多元一体、责任优先、综合为治,贯注了德性为上的人的文化理想。这些法理义蕴在当代中国的法理学学科建设和法制化进程中,具有文化资源和主体建构方面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法学》1991,(5)
“司法超前”之存在以及在理论和实践领域的认同,与其说是新形势下司法改革的一种尝试,毋宁说隐喻了当代中国法治发展中面临的一种精神的困惑。法律必须被信仰。这一观念代表了一种精神价值,一种在久远的历史中逐渐形成的传统。问题在于我们恰好不是这种传统。中国传统的法律不过是特定时代道德体系的附庸,“它们不是法律,反道简直是压制法律的  相似文献   

9.
经济法的价值是在法的基本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包含了这些基本价值倾向。但经济法的价值,又具有重要的个性特征。具体表现在:在法的“公平与正义”这一价值层面,经济法更注重实质的公平与正义;在法的“效益”这一价值层面,经济法更注重社会整体效益;在法的“安全”这一价值层面,经济法更注重国家整体经济安全;在法的“自由”这一价值层面,经济法更注重社会整体自由;在法的“秩序”这一价值层面,经济法更注重国民经济良性运行及可持续发展秩序。  相似文献   

10.
“以人为本”与社会主义法治——一种法哲学上的阐释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依法治国”与“以人为本” ,是协调统一的。法治是源于人类对自身的存在、价值和命运的一种制度安排 ,“以人为本”则是深藏在它背后决定其发展方向和命运的最高的精神力量。从总体上说 ,自由、民主、平等以及个体本位没有内生于中国传统社会的观念文化中 ,这是数千年中国法意识和法制度匮乏的重要原因。当代中国 ,“依法治国”与“以人为本”要求树立与之相适应的法治观念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应以彻底解放人作为最高宗旨 ,“以人为本”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 ,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11.
试论中国传统法律的多元主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法律社会学派认为法是由一组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构成的,不但包括国家法,还包括日常生活规则等等行为规范,即认为法律是多元的;同时认为法律是在人们法律观念支配下实施的社会行为,即认为法律是行动中的法。本文试图以法律社会学派理论为指导,从中国传统法律的运作过程来分析中国传统法律的多元化现象实质。一、多元的法概念中国古代法观念包括“人情”、“天理”、“国法”三个部分。其中人情乃人之常情。天理乃“伦理纲常”。国法,即当权者制定的法律条文。在这三者中,以人情最重要,天理次之,国法排在最后。只有情理法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从分析《名公书判清明集》 (简称《清明集》)中的几个典型书判出发 ,论述了《清明集》中体现出来的情理观念 ,总结出一幅宋代民事司法秩序的图景 :那是一个情理的空间 ,一个介乎于圣贤操守和腐败司法之间的解决纠纷的空间。在这一空间中 ,人人 (以法官为主体 ,也包括当事人 )依照情理的原则行事 ,维持了宋代稳定的社会秩序。接着结合中国古代司法中体现的核心特点 ,探讨了情理发生发展的原因 ,并归纳提炼出一个“情理场”的概念。最后 ,对“情理场”的三大定律进行阐析。笔者认为基于社会根源和人性根源的“情理场”是宋代以及整个中国古代司法的总体精神和深层法文化特质 ,从“同情地理解”之角度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  相似文献   

13.
蓝学友 《法学》2023,(11):88-106
秩序法益是主体间性法益。以人身、财产、公共安全等主体性法益为原型的“主体/客体”二分的法益界定模式,并不适用于秩序法益。在界定个罪所保护的秩序法益时,立法者和司法者应当关注主体间互动过程,而不是特定或不特定主体的利益。无论是将秩序法益具体化为管理制度、公共利益或正常状态的实务做法,还是将秩序法益还原为个体法益的理论观点,都忽略了主体间的互动过程,最终都会加剧秩序法益泛在化。从主体间性视角出发,可以推导出界定秩序法益的先在性原则、情境性原则、迭代性原则、去主体化原则、功能导向原则以及网络结构原则。这六项原则共同构成对秩序法益的体系性限制,有助于遏制秩序法益的泛在化。  相似文献   

14.
罗马人的政治理性与公民理性所塑造的“市民法—万民法”的历史演化进程与逻辑关系构成了现代早期欧洲“万国法—现代国际法”的历史演化进程与逻辑关系的历史基础与对照.正是在对罗马“市民法—万民法”关系的重构中,早期现代欧洲的政治与法律理论家力图将基督教帝国所蕴含的世界秩序的图像在现代世俗秩序中加以维系.国家理性观念的出现使得这种努力以失败告终.世俗化的进程与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得国家理性的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的最终结果就是在早期现代欧洲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国家秩序在政治和法律秩序的理论构造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使得原本流行于早期现代欧洲的万国法观念湮没于现代国际法的话语之中.全球化时代对新世界秩序的吁求使得早期现代欧洲政治与法律理论中的万国法观念有必要被认真研究和对待.  相似文献   

15.
张中秋 《中国法学》2012,(3):128-134
本文以中外学者关于传统中国社会法与秩序的论说为引子,将法→秩序构成→社会结构→文化原理联系起来观察,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同构共质以及由此生发出来的对应与互动的一体关系,而贯通其间的是中国文化的道德原理。道德是传统中国法秩序的正当性所在,传统中国法秩序的构成原理是道德原理。道德原理建立在有机宇宙论之上,这种从宇宙有机出发具有生命感的理论,从根本上回答了有机世界存在的形式与本质,即世界在形式上是道本质上是德,这表明中国人的世界观实际上是道德观。所以,从文化原理上说,道德或许不止是传统中国法秩序保持长期稳定并具有修复机能的奥秘,亦是中华文明绵延不绝生生不息的根源,甚至还有可能是我们复兴中华文化,包括创新中国法文化的思想资源和精神动力。  相似文献   

16.
李力 《中外法学》1989,(5):41-45
<正> 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传统法律观念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能量。因此,对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进行深入的研究,显得颇有意义。本文拟通过"刑"、"法"、"律"字演变的阐述,来考察先秦人的法律观念及特征。一、"刑"字的产生、演变——"刑"的观念文字是特定历史文化的产物,是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而语言是表达思维的最主要形式,不能脱离人的思维。因此,特定文字的产生、演变和发展,能够反映出某种特定的社会现象在人们头脑中的认识。文字的产生遵循着事物、概念、语言、文字四者相递产生的规律、事物在先,然后在人们的思维中产生  相似文献   

17.
对我国社会控制模式选择的法社会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需要与之相应的法律机制加以规范和保障,而且也要求有与之相应的道德机制对社会加以控制。“法治”与“德治”并重应是当代中国社会控制模式的最佳选择。选择这一“模式”,既符合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也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现实需要。法律侧重于外在控制,道德侧重于内在控制,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做到外在控制与内在控制统一,社会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向前发展。关于“法治”与“德治”之相互关系,是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就从法社会学理论层而对“法治”与“德治”及其并重这一社会控制模式进行了考察,并对这一模式的理论基础、实践及在实际操作中的设想作了多方面的论证  相似文献   

18.
<正> 经济法是以“特定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这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说经济法并不调整所有的经济关系,而只调整经济关系的一部分;二是说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需要由众多的法来实现”。 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察: 第一,特定时期的经济关系; 第二,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第三,特定性质的经济关系。  相似文献   

19.
《现代法学》2016,(3):16-27
在以往的学术讨论中,家族观念多为人们所诟病。然而实际上,在传统社会中,很多家族观念具有重要的秩序功能。这些秩序功能的发挥,都建基于传统国人对于家族的独特认识。在家族一体化的基本理念之下,光宗耀祖、家族脸面、家和万事兴等观念,不仅能很好地约束和激励人们的行为,还能使他们在利益关系中保持自我克制,从而缓解了人际互动中的紧张关系。此外,特定家族观念还有助于人们形成长远的行为预期,也能够提升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并遏制各种短期行为。  相似文献   

20.
权利与权力是法律文化和法学范畴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两个词汇。二者关系的变迁构成了法秩序的变化,在市场经济和实行“法治”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如何认识二者关系,如何制约公权力,培育私权利成为至关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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