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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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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草案为了解决农村房屋流转与宅基地使用权不得随便流转的矛盾,开出了"房屋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药方.这剂药方并不高明,可以设置土地租赁权,以解决农村宅基地大范围流转后,农村土地使用权不稳定问题.  相似文献   

2.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土地制度。我国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采取的是有限制流转的做法,并且严格禁止农村居民的住宅和宅基地在城乡居民之间流转。但是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作为被继承房屋的承栽物.宅基地及宅基地使用权应该当然的随着房屋的继承而一并流转。如何处理这之间的矛盾,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其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这既影响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需要分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文维  游恒涛 《法制与社会》2011,(21):250-251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农村房屋所附着的地面土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用益物权,而且是农民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建设高速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日渐增多,使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显现,亟待完善与解决。本文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出发,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完善进行法律探讨,促进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使其通过流通达到效率最大化。  相似文献   

5.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商品进入市场流转,与此相关,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交易也开始市场化。但是,长期以来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买卖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范,以致交易秩序出现混乱,甚至出现了违反法律的现象。针对当前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交易中存在的问题,本文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并从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的二维角度阐述了如何完善农村房屋、宅基地制度。  相似文献   

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本文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以大理民族自治地方为例,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建议,以弥补现行不合理的单一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相似文献   

7.
吴萍 《法学论坛》2007,22(6):75-81
农村房产如何执行,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基本空白,而现今的宅基地制度、房产制度、社保制度等,又构成了执行农村房产的重重障碍.将农村房屋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或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收归国有是消除这道障碍的两个出路,前者是在现有土地所有权制度上作技术性的添加,让房屋使用权承载执行的需要,避免土地制度遭受执行的冲击,后者则是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作部分修改,使宅基地使用权的城乡二元分立结构走向城乡一元的统一,从而实现城乡房产执行制度的并轨.同时农村房产执行中应体现人权高于债权的理念,应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保障房屋共有人、承租人及同村村民的优先购买权,这样既有利于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又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相似文献   

8.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之下,现行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与现实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私自流转现象大量存在之间的矛盾,使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本文试通过从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入手,阐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进而为如何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一直未建立农村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宅基地房屋则历经土改登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以及农村村民不断新建、翻建、改扩建的演变。因此,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建、改扩建等情况。尤其在析产继承案件中,更应注意宅基地房屋共有人的确定,在此基础上进行涉宅基地房屋析产继承案件的正确司法处理。  相似文献   

10.
王建伟 《法制与经济》2009,(2):65-66,68
在我国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之下,现行法律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定与现实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私自流转现象大量存在之间的矛盾,使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界的关注。本文试通过从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入手,阐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进而为如何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特别是使用权的流转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基础性权利。目前形势下,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自由流转严重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在实践中引发了大量的纠纷与矛盾。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解决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当务之急是立足于现有法律制度和农村实践,制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制度。  相似文献   

12.
谢潇 《法学》2022,(1):128-142
宅基地使用权应当被构造为可供继承之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并非农户,而是作为自然人的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既可为户主单独所有,亦可为户内全体家庭成员或者部分家庭成员共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份额。不过,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所规定之"一户一宅"原则,继承人不得通过继承取得两项及以上宅基地使用权,亦不可借由宅基地使用权份额之继承而使其宅基地使用权所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继承人可以继承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但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或者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后占用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的,继承人以宅基地上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或者超过标准部分的宅基地为限取得宅基地法定地上权,或曰宅基地法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负有给付适量土地使用金的法定债务。  相似文献   

13.
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流转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毛维国 《法学论坛》2012,(4):102-108
农村住房及宅基地的问题是"三农"研究的重要课题。长期以来,农民房屋私人所有与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所有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流转限制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造成住房及宅基地资源大量浪费,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农村住房及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创新,建立有效的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流转机制,对于加快农村和谐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自有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村民的一种福利,它与村民的身份紧密相关,是村民生活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法律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只在少数地方开展宅基地抵押贷款的改革试点。  相似文献   

15.
论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买卖——"小产权房"的另一种形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是"小产权房"的另一种形式,其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问题.<物权法>在此设置了开放武的衔接性规定,<土地管理法>未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国务院有关文件则明确提出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及农民住宅.解释论上,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应根据<合同法>第52条认定有效,以调整双方债的关系;立法论上,在放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社会条件等问题解决前,可在<土地管理法>修改时增设宅基地法定租赁权,以解决农村房屋买卖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6.
农村住房所有人依法有权转让其住房。作为完整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也包括处分权能,但含义不同于所有权中的处分权能。住房所有权与宅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有同类型;折中主义下的转让,也有不同情形。在我国部分地区可以进行农村住房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合一自由转让的试点工作。我国历史上有农村住房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现实中也大量存在。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城市居民在农村购房日益增多,随之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也层出不穷。法院在面对此类案件时,既要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又要妥善处理房屋所有权及其所占宅基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办理问题,困难重重。现行法律不应与实践背道而驰。从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律和中国社会发展的长远计划的角度看,法律只有规定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和其所占宅基地可同时自由转让,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才能最终得以解决。  相似文献   

18.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有效维系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权利的重要制度。从山东德州开发区的农民宅基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的经验出发,本文通过对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机制,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得到合理的利用的一些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对于农村宅基地可否流转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我国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对其做出了明确的限制,但依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依法应属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可对其进行合法继承,由此就引出了一些问题。本文将主要针对以上问题,就城镇居民能否对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享有继承权进行分析和探讨,从而明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条件,以及若可以继承又该以何种方式继承,并对城镇居民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新生代农民工大多倾向于在城市购房,其在农村的宅基地及其住宅因此被荒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空心村”.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功能逐渐弱化,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宅基地使用权的隐性流转,有必要将这些隐性流转行为置于法律的规范与调整之下.本文以维护交易安全为目的,从健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建立有效机构服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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