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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量刑问题是刑法理论的缩图,所以,确定量刑的基准问题也就是确定量刑的根据问题。我国确立的量刑基准应是以责任为主,兼顾特殊预防的需要。即应根据犯罪的严重性的大小,并考虑特殊预防之需要,在责任的基础上量定刑罚。 相似文献
2.
量刑规范化改革及路径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勇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1):95-99
量刑的规范化是解决实践中量刑偏差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合理限制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公正的必然要求。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电脑量刑"是一种量刑规范化改革措施,有其科学性。但在目前首要的是确定刑法分则规定的抽象个罪的量刑基准,尽可能地防止量刑畸重畸轻问题。我们应当选择一些常见多发的犯罪规范量刑。实证调查分析方法是寻求量刑基准的最基本方法。确定量刑基准要避免量刑标准绝对化;要建立适当的刑事判例制度为补充;要通过量刑监督限制法官的量刑裁量权。 相似文献
3.
4.
王利宾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8(6):34-37
量刑不均衡向来是饱受民众非难的问题,察其症结,规范的量刑基准之缺失实为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所以,明确量刑基准的存在意义、重新检视量刑基准的概念及确定方法就成为一项非常紧迫的和极具实践性的任务。 相似文献
5.
俞小海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0,(3):1-7
量刑规范化改革在成为社会热点的同时也成为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点。我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遵循的是一种务实而谨慎的推进过程。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量刑规范化还处于试点阶段,很多方面还不是很成熟,相关理念和制度还在探索当中,因而对量刑规范化试点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显得及时而必要。量刑基准的确定、加减刑单位和幅度、量刑规范化与量刑公开性、量刑规范化与刑罚个别化、量刑规范化成效的衡量标准等方面是量刑规范化实践所重点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成败。从这些方面入手对我国当前的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考量,对于理性认识量刑规范化的实施现状和未来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陈学宁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3):32-34
量刑情节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裁量决定刑罚的依据,是能否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键。掌握量刑情节的分类,明确法定情节、酌定情节;应当情节、可以情节;单功能情节、多功能情节的内客及其适用规则,对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同案不同判,是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难题.量刑基准的合理确定,是量刑公正的基础和关键,这对实现罪刑均衡原则、确保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促进被告认罪服刑、实现量刑科学具有重要意义.构建我国量刑基准,在立法方面要进一步细化法定刑的范围,并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进一步明确量刑标准,充分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8.
量刑情节具有调整量刑幅度、保持量刑均衡、准确适用刑罚的重要作用.完善的量刑情节体系有助于引导法官正确量刑.由于立法背景、立法指导思想以及立法技术等因素的影响,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我国现行刑法关于量刑情节的规定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不仅规定不全面,而且也不尽合理,有许多需要修改和完善之处.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审视,完善量刑情节的立法方式、丰富量刑情节的内涵、确立量刑情节竞合的适用规则、合理确定量刑基准,是推进量刑科学化、精确化和透明化,实现量刑公正的可选之策. 相似文献
9.
量刑原理探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远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5):1-11
量刑作为一种法官就具体案件来裁决具体刑罚的司法活动,是受一定刑罚观支配的.近代以降,欧美刑罚观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嬗变过程.当下,我国主流刑罚观认为,刑罚的目的是预防犯罪,可以说.这一观点有失偏颇,有必要对其进行反思.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量刑表现为一个以终级抽象到终级具体的过程.为了实现我国量刑程序的正当化,需要从三方面进行完善,即量刑程序的分立、量刑建议的制度化和刑事裁决书对量刑的说理. 相似文献
10.
量刑概说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冯军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2,15(3):27-35
对量刑存在广义与狭义的认识。大陆法系国家有六种量刑模式,对刑罚目的的认识不同。将影响量刑的标准。凡是影响责任和预防必要性的因素,都是量刑事实。 相似文献
11.
论量刑公正的一般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廷光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4):35-40
在近代刑法学术史上,西方国家曾经围绕报应刑论与目的刑论的对立,就刑罚价值取向和量刑公正标准量刑进行过激烈的争论:报应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罪行轻重相适应",目的刑论认为"刑罚轻重应当与人身危险性相适应"。最后在两者之间形成折中主义刑罚论,认为"表明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事实情况都是影响刑罚轻重的因素",此说为多数学者所赞同并为多数国家刑事立法所采纳。根据现行刑法第五条规定,我国量刑公正标准属于折中主义刑罚论,表现为"罪责刑相均衡",其精髓在于:刑罚的宽严程度应当与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相互适应",因此,正确处理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三者之间的数量关系,是实现量刑公正的唯一途径。 相似文献
12.
刘向红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69-78
A市B法院两个年度审结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未成年犯刑罚裁量中的实践问题,主要是未充分贯彻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政策,从宽不足以及量刑失衡等问题。究其主要原因是实体上从严行使的定刑权及规范缺失,以及程序上量刑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制度性障碍。为此,有必要完善未成年犯刑罚裁量机制,既要完善刑事实体规范,确立未成年犯量刑之法律依据,也要注重完善未成年犯量刑程序性保障机制,确保量刑公正。 相似文献
13.
刘莉芬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14(5):59-63
法院在自由刑量刑上拥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职务犯罪处罚轻刑化、量刑偏轻、罚金刑代替自由刑、同类案件自由刑量刑差别较大等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可从完善自由刑立法、试行量刑建议、制定量刑指南、行使抗诉权等方面予以限制和监督,促使自由刑量刑的公正裁量,从而更好地实现刑罚的目的和功能. 相似文献
14.
论刑罚裁量的基本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内学者关于刑罚裁量路径素有争议。刑罚裁量应当按照"确定基本刑———确定量刑情节轻重———修正基本刑"的路径进行。基本刑的确定要在实证基础上合理确定;量刑情节轻重的确定可以考虑借鉴美国的量刑指南的做法进行,然后据此确定量刑情节的轻重;基本刑的修正要优先考虑责难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于志刚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1,13(6):16-21
前科制度存在的首要价值,在于影响到对犯罪人后罪的刑罚的评定,它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之一.前科量刑价值在我国也是被认可并被广泛适用的,尽管在适用这一情节时存在一些理论上应当加以研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刑讯逼供罪规定之窘困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黎光宇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17(5):44-46
我国刑法就刑讯逼供罪的规定无论从刑法对刑罚幅度的设定角度还是从同类客体犯罪法定刑配置的横向比较角度看都是不协调的。该规定本身存有的刑罚规定不协调、量刑幅度段单一、量刑分量跨度小、幅度段标准把握存有歧义等缺陷,大大削减了司法实践中对刑讯逼供罪惩处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对其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17.
毕亮杰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4,15(4):111-114
赔偿影响量刑是否具有正当性一直是重要的刑法理论和实践问题.解答该问题的关键是从刑罚理论根源上为赔偿作为量刑情节找到根据.在赔偿的功能、价值、刑法中的并合主义、刑事诉讼法中的恢复性司法和形事政策方面都能为赔偿影响量刑找到联结点,进而可以得出赔偿能够作为量刑情节的肯定结论. 相似文献
18.
陈荔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6(5):52-54
从刑罚个别化的视角审视刑事和解制度,应赋予公安机关一定的实体处理权,扩大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并把当事人达成和解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以扩大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形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