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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为了回答由一则不服中国渔业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例提出的中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是否应当经过公证认证的问题,有必要审视在中国法律框架内国际条约优先适用的制度.国际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不仅适用于中国实体法领域,而且在民事或行政诉讼法的领域同样适用.作为下位法的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应当让位于国际条约的规定.中美谅解备忘录就是这样的双边国际条约,考量涉案美方案卷能否成为行政诉讼证据,应当根据该备忘录的规定.经过中美执法部门证据交接美方案卷成为中方执法证据之一,符合备忘录的要求,具有证据上的可采性,应当被依法采信为行政诉讼证据.  相似文献   

2.
界定行政诉讼证据这一概念应当既符合客观实际又符合法律规定。由以上两方面的规定性 ,行政诉讼证据是用来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与民事、刑事诉讼证据相比 ,行政诉讼的可定案证据除应具备客观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外 ,还应具备法庭审查性。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 ,行政案卷排除规则在行政程序中主要体现为行政机关不得以行政案卷没有记载的材料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 ,而并非要求行政程序中的证据必须经当事人公开质证。因此 ,法院不得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时的相关证据未经当事人公开质证为由否定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非法证据…  相似文献   

3.
根据国际法理论,条约在内国法上的效力由一国国内法予以规定。面对目前中国国内法规定对于船舶油污损害公约在中国的适用位阶和适用边界并不明确的问题,一种适当的解释方法应当是:与船舶油污法规相比,在中国,船舶油污损害公约应当优先适用,并且这种优先效力当然及于涉外情形。不过在非涉外情形下,立法意旨和倾向表明国内法应当予以适用。  相似文献   

4.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完全执行TRIPS协议。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可以直接在国内发生效力;当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条约。因此,TRIPS协议的一些规则将成为国内法院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应直接适用的规则。  相似文献   

5.
论行政证据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沈福俊 《法商研究》2004,21(1):61-69
行政证据是行政程序中具有法定形式、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经行政主体查证属实的一切事实 ,行政诉讼证据从本质上说就是行政程序中的证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来源、属性、程序、效力及审查判断等方面的规定 ,既是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审查行政行为证据合法性的依据 ,同时也是建立行政证据规则的依据。而且 ,还应当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确立行政程序中的“谁主张 ,谁举证”规则、证据调查和取证的期限规则以及案卷排他性规则。  相似文献   

6.
赵建文 《法学研究》2010,(6):190-206
从中国缔结和履行国际条约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中国有效的国际条约实际上已经成为中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有直接适用和间接适用两种情况;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具有低于宪法高于法律的效力地位。国际条约应当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层级。明确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王璐 《法商研究》2013,(1):120-126
"符合东道国法律"要求是投资条约对投资定义和条约适用范围的主要限制之一,亦是目前中美投资条约谈判的重要争论点之一。对于该要求,欧式投资条约和美式投资条约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态度:欧式投资条约对于该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且主要表现为定义条款规定模式、非定义条款规定模式以及并列条款规定模式,而美式投资条约则没有对该要求作出规定。国际投资仲裁实践表明:"符合东道国法律"要求是投资条约对投资合法性的要求,"符合东道国法律"要求与仲裁庭的管辖权密切相关,诚信原则是判断投资合法性、确立"符合东道国法律"要求的重要标准。基于我国在国际投资领域角色的转换,在中美投资条约谈判中,我国不仅应当在条约文本中以定义条款规定模式对"符合东道国法律"要求作出规定,而且应当根据条约文本中有关"投资准入"这一前提问题的规定,对"符合东道国法律"要求的规定作出适当的调整。  相似文献   

8.
条约在国内适用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朱志晟  张亮 《现代法学》2003,25(4):175-178
本文认为凡涉及到私人权利义务等事项的条约,都将会产生国内适用的问题。转化和纳入各有优劣,应视条约的不同而相应采用。至于在国内法中解决条约与国内法的冲突,则完全取决于各国法律的具体规定,条约在国内法上并非处于绝对优先的地位。就中国而言,转化已经成为我国适用条约的主要方式,而在处理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所采取的是条约优先的原则。  相似文献   

9.
高秀东 《法治研究》2013,(12):23-31
我国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与引渡法之间的冲突普遍存在,当双边引渡条约与引渡法发生冲突时,应当且必须优先适用双边引渡条约。当双边引渡条约与引渡法规定相同时,实际上也应当且只能优先适用双边引渡条约。在我国,双边引渡条约能够直接适用。  相似文献   

10.
中国在入世前,根据世贸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修改了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入世后根据我国的法律制度,我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可以直接在国内发生效力,当条约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条约。因此,TRIPS协议的一些规则将成为国内法院处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直接适用的规则。TRIPS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执法部分,将是与国内法院知识产权执法直接相关的,也是审判中应直接适用的规则。TRIPS协议强调对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法律保护,其保护手段也是迄今为止最为完善的。  相似文献   

11.
建立完善的涉外可持续发展行政法制,不仅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我国履行国际可持续发展公约的国内法保障。本文在分析我国涉外可持续发展行政法制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主要就涉外可持续发展行政法与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问题、涉外可持续发展行政法中的“超国民待遇”问题、涉外可持续发展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救济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2.
董念清 《中国法学》2020,(1):184-201
条约的适用是国际法上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国内法院在司法审判中必须面对的实践问题。1929年《华沙公约》建立了强制性适用原则,只要是公约定义的国际运输,必须适用公约。这一原则被其后包括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在内的国际航空私法条约予以继承和保留,成为国际航空私法条约的鲜明特色。以《华沙公约》为代表的国际航空私法条约,其适用并未完全遵循国际法传统的条约适用理论,当事人国籍国是否批准条约并不是适用的前提条件,而是取决于航空运输合同所确定的始发地点和目的地点所在的国家是不是公约的缔约国或当事国,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国际航空私法条约自身不同于其他国际法条约的适用理论和规则体系。"地点标准"是《华沙公约》适用的核心标准,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条约适用的一般理论,是对条约适用一般理论的发展,是条约适用上的重要创新。司法实践中,应抛弃固有思维,从条约文本规定出发,才可避免法律适用上的错误。  相似文献   

13.
沈子华 《河北法学》2020,38(1):68-79
条约是公认的国际法,许多国家在司法实践中都将条约作为法院裁判案件的适用依据。但在我国,宪法并未规定条约在其中的地位,条约主要是立法转化适用而不是吸纳适用,其也不是行政诉讼案件的适用和参照依据。因此,有必要构建法院解释条约的机制,明确法院解释条约发生的条件,同时建立参照条约的个案解释方法,法院在个案审理中可以直接以非人权条约为适用依据来裁判案件,援引人权条约或者参照条约进行论证和说明理由。  相似文献   

14.
陈卫佐 《法学研究》2013,(2):173-189
法院地国家国内法中的冲突规则和已对该国生效的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同属该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多数国家的国际私法制定法均有优先适用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的规定,但其国际私法分则对国际条约中的冲突规则的处理方式则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立法模式。在裁判涉外民事案件的实践中,实体法解决办法有别于冲突法解决办法,仅在案件不符合国际统一实体私法条约的适用条件的情形下,才能依法院地国家国内法的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已对法院地国家和其他缔约国生效的国际条约并不等于选择了合同准据法。而如果涉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了尚未对法院地国家生效、但已对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国家生效的国际条约,则只能视为对无法律约束力的“非国家规则” 的选择。由于“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事项既不适用冲突规则,也不适用实体私法规则。法院地国家国内法的冲突规则不会同国际条约中的国际民事程序法规则发生抵触。  相似文献   

15.
黄风 《现代法学》2007,29(2):135-141
我国从1997年开始与外国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合作并缔结专门的双边条约以及近几年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来,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已成为我国在一定条件应当履行的国际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修订时应考虑尽快建立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并为此确认“国际条约规范优先适用”、“一事不再理”等基本原则,同时确定与此相关的条件、程序等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16.
This paper analyses the practice of the Courts of the RussianFederation in applying the rules of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period following acceptance of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RussianFederation (1993). The present constitution and the new federallegislation regulate the relevance of International and RussianLaw much differently than they did before. Accordingly, judiciarypractice is developing in a new way. Despite the massive bodyof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re are no precise reference pointsand answers in the legislation to practically important questionsof correct applic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treaties and generallyrecognized rules. This is one of the reasons why judiciary practiceis developing inconsistently, and the application of InternationalLaw is often incorrect or even wrong. Not all of the internationalnorms are applicable, and not all of the treaties have priorityover laws. There are certain legal conditions for the applicationof international treaties, conditions for when they prevailover laws, and also there is a procedure of application whichshould be observed by Courts trying particular cases. Althoughone can speak of many contradictions, it is wise to take noteof the tendency in judiciary practice to co-ordinated applicationof international and Russian law.  相似文献   

17.
论预先防范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中的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边永民 《河北法学》2006,24(7):60-64
预先防范原则是在20世纪80、90年代出现在国际环境法领域的一种新的处理缺少确切科学证据的环境风险的主张.迄今已有至少八个国际环境条约载入了与预先防范原则有关的内容,虽然具体用词不尽相同;与预先防范原则有关的案例也已经有数个.以这些为研究对象,探讨预先防范原则在国际环境法上的地位.现在预先防范原则还没有形成国际环境法领域的习惯法,但很多国家愿意在处理缺少确切科学证据的环境风险时,使用与其相关的方法或措施.  相似文献   

18.
论国际水域利用和保护的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提出了各国在利用和保护国际水域中所应遵循的四大原则 ,即公平合理利用原则、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受益补偿原则、国际合作原则 ,并从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际司法判例入手就各原则进行详细论述。  相似文献   

19.
王玫黎 《现代法学》2007,29(4):179-185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件在适用国内法或国际公约上存在明显的混乱,这表现在适用国际条约方面,采取的是一种以纳入适用与转化适用相结合的方式。就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事故而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非涉外案件中的责任限制部分,适用我国《海商法》第11章的规定,其他部分适用《民法通则》、《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涉外案件,如果中国法没有规定,或者中国法的规定与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规定不一致,应当适用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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