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廖焕国 《法律科学》2009,(5):149-156
融资融券交易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全面发展有重大意义。担保机制是融资融券交易制度构建的基石。信托关系、让与担保和账户质押等并不足以型构我国融资融券担保交易机制。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应建立以最高额质押为基础的融资融券交易担保法律制度,促进我国融资融券交易健康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2.
文章分析了最高额抵押区别于普通抵押的法律特征,阐述了最高额抵押制度的价值、缺陷及其完善,并对担保债权范围的复杂性及若干实务问题进行探讨。文章认为,我国最高额抵押制度的落后和缺陷根源于理论准备的不足和立法的草率,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最高额抵押制度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3.
杨小勤 《政法学刊》2007,24(4):88-91
探讨律师最高额抵押诉讼实务,对于我国最高额抵押制度的完善和其社会作用的发挥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最高额抵押作了规定,但比较原则,很不完善,导致纠纷频现,严重影响其重要作用的发挥。应细化律师最高额抵押诉讼实务中合同效力的审查、担保债权的确定和诉讼请求等,并明确解决相关问题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4.
商标权质押是以能够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标的,以担保债权实现的一种权利质押,其属于我国权利质押担保制度的重要部分,该种权利质押能很好的处理动产质押原则与担保制度功能的冲突。然而当前我国的商标权质押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亟需建立科学完善的商标权抵押制度,这就必然要改进优化评估规范、强化立法的操作性、减少质押风险等以促进其对社会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5.
最高额抵押作为抵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认为源于德国民法第1 1 90条。自德国民法首创最高额抵押制度后,各国民法纷纷仿效。法国、瑞士、意大利的民法均有条文规定最高额抵押。日本最初无最高额抵押的规定,1 971年民法修订时,在其第3 98条中增加了之2至之2 2 ,共2 1个条文,详尽规定了最高额抵押。我国于1 995年1 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 ,初步建立起我国的最高额抵押制度。2 0 0 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 1 3 3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当今社会以质押担保债权实现和交易信用的现象日益频繁,相对于质押担保理论上的研究还存在不足。本文对质押担保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完善我国质押担保法律制度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学界通说认为知识产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知识产权质权是权利质权;且为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的立法肯认。通过分析,质疑通说,澄清了知识产权质押的法律性质,纠正认识误区,并指出现有担保法律制度按照"物"的理念和认识来设计知识产权担保制度存在根本的理论缺陷,为发挥知识产权应有价值,提出应将知识产权担保制度从现行担保物权法律制度中独立出来,回归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8.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标的占有。我国担保法和物权法都是以质押模式设立了知识产权担保制度,但在所谓的知识产权质押中,对知识产权的准占有并没有转移,因此其名为知识产权质押,实为知识产权抵押,理应重构知识产权担保制度,并以抵押模式确立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9.
1995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根据我国的实践,并借鉴外国的有益经验,建立了一系列新的担保制度。其中的最高额抵押,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属较先进的法律制度。笔者试对最高额抵押的特征作一粗浅探讨。按照《担保法》第59条的规定,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产生于现实交易之中,各国民法原无明文规定,它本身也突破了传统抵押制度。因此在其产生之初.常遭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厄运,但因其积极…  相似文献   

10.
简论最高额抵押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建立了一系列新的担保制度,对担保活动作了较为完备的规定,其中的最高额抵押,即使在世界范围内也是较为先进的法律制度。为了有助于对担保法的理解及其适用,笔者拟对最高额...  相似文献   

11.
为了方便当事人对将来之债设立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最高额保证制度 ,并在该法的第14条和第27条对最高额保证的有关问题作了一般性的规定。由于当事人所订立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复杂多样 ,现行的法律规定又比较原则 ,有许多问题需要司法机关在实践中予以把握。本文试对这方面的问题作一分析和探讨。一、最高额保证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当事人常常对将来发生的债权设立担保 ,但是这样的保证并非都属于最高额保证。最高额保证属于特殊保证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有效成立除了具备一般合同所要求的条件之外 ,还需要具备一些特殊的条件。明确这个问…  相似文献   

12.
2012年8月3日,通安小贷公司与成罡公司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一份,约定通安小贷公司向成咒公司提供300万元借款。通安小贷公司又与张海根签订《权利质押合同》一份,约定张海根以凯风万盛企业的股权为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作价300万元。凯风万盛企业合伙人决议同意合伙人张海根将其对凯风万盛基金的实缴出资额向通安小贷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相似文献   

13.
浅论经营权质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营权质押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一种新型担保方式 ,在当前鼓励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融资借贷中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 ,实践中在经营权的概念、特征、能否作质押以及如何设定和实现质押问题上存在争议 ,影响了经营权质押制度的发展。本文从经营权质押实践出发 ,对经营权质押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分析 ,探讨了经营权质押的理论和法律依据 ,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担保立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质押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南振兴 《知识产权》1996,6(3):23-25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正式确立了我国权利质押担保制度,从而使知识产权质押成为知识产权法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相似文献   

15.
在西方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超额担保制度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消弭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为吸取美国金融危机的前车之鉴,我国在资产证券化起步阶段应引入该制度。超额担保的本质是债权质押,其质押标的是将来债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超额担保受制于现行的质押制度和破产法律制度设计。我国应制定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明确资产证券化的性质,并对证券化资产的可让与性和出质问题予以专门规定,从而使超额担保制度既符合物权法定原则,又满足现实需要。通过控制超额比率和设置利差账户,以解决超额担保与现行破产法律之间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中日最高额抵押制度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建辉 《河北法学》2000,(5):131-132
最高额抵押的最大特点是担保将来的、不特定的债权,与一般抵押有别。我国《担保法》对最高额抵押的规定失之简略。本文从基础性法律关系范围、抵押物范围、优先清偿范围、原本确定日期、债权让与等11个方面对中日两国的最高额抵押制度进行了比较。  相似文献   

17.
现行《物权法》对我国原有的物权制度作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在担保物权方面与之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相比有了新的变化,其中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标的方式也成为物权法颁布后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文章从应收账款的概念、性质入手,分析其作为质押方式的可行性与弊端,在探究国内外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应收账款质押制度。  相似文献   

18.
论最高额抵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最高额抵押黄章任一、最高额抵押的概念和特征最高额抵押,是指债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就一定期限内继续的法律关系所可能产生的若干债权,确定一定最高额限度,以抵押物对其债权进行担保的一种抵押。最高额抵押制度滥觞于德国,后又为瑞士和日本等国法律所吸收并得到进一...  相似文献   

19.
钱鸥  马新来 《中国公证》2009,(10):27-30
一、最高额抵押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最高额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一项法律制度。最高额抵押权作为一种抵押权,具有不同于普通抵押权的特性。  相似文献   

20.
邓娟  王静怡 《法制与社会》2010,(21):110-110
最高额抵押权以其在制度上的独特设计,使传统抵押权与担保债权一一对应的关系得以突破,以此得以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得到人们的普遍适用。但最高额抵押权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一样存在正反两面性的问题,所以完善最高额抵押权制度以抵消、扼制其消极影响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实践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