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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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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似而又有别的一对法律关系:雇佣与劳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雇佣逐渐成为现代生活中十分普遍的现象,它与形式多样、错综复杂的劳动几乎呈现异彩纷呈的局面,然而由于立法滞后,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难以把握,错误地适用法律。本文拟就对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作一下比较研究。一、雇佣与劳动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雇佣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协议。给付报酬方称为雇主,提供劳务方为受雇佣人或称为雇工。而劳动合同的概念,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相似文献   

2.
《北方法学》2022,(6):30-38
立足数字时代和我国用工领域立法的现实,我国将制定的《劳动法典》应是一部调整涵盖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等用工关系的统一的“劳动的法典”。雇佣合同进入《劳动法典》是因为在立法史上,我国通过劳动合同实现劳动力市场化改革,发生了劳动合同制度对雇佣合同制度的制度替代,导致雇佣合同无法系统立法并进入《民法典》中。而从法律渊源角度看,劳动法和民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并不影响二者发生法律渊源交叉,法典化完备性和体系性的技术要求,反而支持在一部法典中系统调整不同类型用工关系。从功能的角度看,将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置于一部法典中,有助于按照类型和谱系的方法对各类用工关系进行符合实际的法律组合调整,有利于完成数字时代对“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的”用工的规范。《劳动法典》总则应规定用工关系调整的对象、原则和一般规则,分则应按照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为主干,调整雇佣关系、非典型劳动关系、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况之用工的规范为特别规定的布局进行体系安排。  相似文献   

3.
梁枫 《中国律师》2016,(4):53-55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对应的劳动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重点关注在一个劳动关系下,着重对于建立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权利义务问题予以调整、规范和约束。但是,在一个多维度、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我们不仅关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所衍生出的对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以及对社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更要注意到因某一劳动者与某一用人单位建立  相似文献   

4.
安全关照义务论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问题的提起安全关照义务是指在一定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关心照顾义务,违反这一义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谓“一定的法律关系”,是指雇佣关系、运输关系、服务关系及学校、幼儿园对学生的培养教育关系等。所谓“依法”,是指当事人?..  相似文献   

5.
船员劳动关系问题具有不同于其他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针对船员劳动关系的特点,对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法律关系进行了辨析,认为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应建立劳动关系,船员与外籍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由准据法调整,船员与中国船舶所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或称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同时指出,有效的海事行政监管措施有助于确认并统一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之间的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6.
我国正在制定的劳动基准法应规范企业惩戒问题。立足于用人单位指示权集体化转型的法律技术,可以打通从个别劳动合同中的指示权到组织体中惩戒权的路径。据此,企业惩戒本质上是一种建立在企业自治基础上的自治罚,目的在于维护企业秩序,保护的是用人单位利益和劳动者利益。企业惩戒需要通过追究才能得到实现。企业惩戒规则应以用人单位规章或者集体合同为载体,惩戒对象限于劳动者违反企业秩序的行为。企业惩戒措施由当事人自主设定,但应遵循自治权行使的逻辑、组织体处罚的逻辑以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内在逻辑。企业惩戒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代表共同实施,我国目前应采取劳动者一方代表弱参与模式。企业惩戒的行使应满足必要的程序要求并置于劳动争议裁判程序的救济及合理性审查之下。  相似文献   

7.
黄绮 《中国律师》2013,(5):65-67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既满足了企业效率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需要,又有利于扩大就业规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2008年1月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在劳务派遣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一、我国劳动立法中规定的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劳动过程中,"雇佣"和"使用"相分离。与传统的雇佣模式相比较,劳务派遣有三方主体: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而且三者之  相似文献   

8.
劳务派遣涉及三方主体,雇佣与使用相分离的典型特征给其劳动关系的认识带来困难,科学准确地界定劳务派遣关系中的劳动关系,对于劳务派遣法律规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根据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的界定标准,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组合成雇主与派遣劳动者形成一重劳动关系,这一重劳动关系在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两个层次之间分别运行。  相似文献   

9.
雇佣(劳动)合同规则在民法典中的体例大致经历了法国模式、德国模式以及瑞士和意大利模式三个阶段,雇佣关系逐步演化为劳动关系。从雇佣合同到劳动合同,体现了法律对雇佣关系调整的理念和内容的深刻变化,劳动法在民法之外获得巨大的独立发展。虽然民法典中的雇佣规则调整劳动关系的功能弱化,但雇佣合同规则尚有存在的基础和必要。雇佣合同规则既为无法纳入劳动法的一般雇佣关系提供规则,也架起劳动法和民法沟通的桥梁,为劳动关系适用民法规则提供制度的连结点。未来我国民法典应规定雇佣合同规则,应采德国模式在债法的合同法部分规定雇佣合同,规定雇佣合同最基本的规则。  相似文献   

10.
劳动关系多元化与农民工非典型劳动者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组织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导致了雇佣关系进一步多元化以及非典型劳动的迅速发展。在我国,农民工大多从事非典型劳动,因其不适用于劳动法,因而如何在多元化的劳动关系下保障其权利就成为十分重要的课题。以"从属性"为基准,判断农民工非典型劳动者的性质和法律地位,重新界定"劳动者"的范围,分层次对其进行法律保护是解决农民工劳动权保障问题的崭新路径。  相似文献   

11.
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应是同质的社会关系,只是随着社会化的进程导致法律调整方法发生了变化,现阶段司法实践对两者的调整分别适用民法和劳动法,两者对于争议双方当事人来说,意味着完全不同的结局——救济途径不同、适用法律不同、责任后果不同。  相似文献   

12.
[要点]劳动关系的成立在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其决定着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劳动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认定劳动关系的成立,应根据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人身隶属性、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属性、劳动者是否已将劳动付诸实  相似文献   

13.
姜华  宋洁 《中国律师》2009,(3):57-59
我国《劳动法》和于2008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调整了所有与工业生产有关的劳动关系。其所剩的零散的雇佣活动,像家庭雇佣保姆、业主雇佣司机等现象,大都存在于家庭及消费、流通领域,与工业无关或关系不大,但在我国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实践中,这类现象被称作雇佣关系,《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一般不适用这类雇佣现象。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雇佣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孙中胤 《法制与社会》2011,(31):193-195,218
本文在界定事实劳动关系内涵基础上,论述了在单一劳动合同调整方式下,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实际上是不可避免的,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目的决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必须成为劳动法律的调整对象;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对事实劳动关系调整存在的主要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劳动合同的再认识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两种观点史尚宽在《劳动法原论》中引用了德国和我国台湾的两个规定。德国劳动契约法草案规定:“劳动契约谓受雇人以劳动给付为目的,有偿的为雇佣人所使用之契约。”台湾劳动契约法草案规定:“劳动契约谓当事人之一方(受雇人)与他方(雇佣人)在从属的关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而他方给付报酬之契约。”史尚宽认为“此二定义用语虽稍有不同,而用意则一。”在这一定义中,特别强调了劳动契约“有身份的契约之性质,即受雇人在从属的关系提供劳动之契约。”①在我国,对劳动合同的理解可以说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相似文献   

16.
《江淮法治》2011,(14):56-56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它的最大特点是劳动力雇佣和劳动力使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不与要派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而是与派遣机构存在劳动关系。正因为如此,很多劳动者感到扑朔迷离。觉得“劳动派遣”像雾像雨又像风。劳动者的权益往往在这些迷离中被侵害。  相似文献   

17.
调整完善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劳动关系体系,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适应不同经济形式的存在和发展,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在这一进程中,对劳动关系进行法律调整则显得尤为重要。所谓劳动关系是在实现社会集体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就是用法律手段调整劳动关系主  相似文献   

18.
黎建飞 《中国法学》2012,(3):103-114
从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的社会化变迁,劳动法对民法中的两大基本原则"平等"与"诚信"进行了理念上的更新,矫正了形式平等并升华了一般诚信,转向了劳动法中的实质平等和最大诚信。从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到变更,雇佣契约与劳动契约的法律调整呈现出不同的价值评判及处理手段。通过退休年龄的实例分析,可以发现劳动契约被注入了社会保险、岗位资源等雇佣契约所不具备的社会化因素。从社会化的角度出发,劳动者就是弱者,劳动法必须突破民法视域下雇佣契约平等保护的作法,进而实现单方面倾斜性保护劳动者的神圣使命。  相似文献   

19.
劳务关系也应由《劳动法》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务关系也应由《劳动法》调整●王飞每一种法律都以某种社会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劳动关系。然而劳动关系并不都是非常清晰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劳动关系因为劳动者的身份有特殊性而变得较难确定。不少同志对这种由特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形...  相似文献   

20.
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如何去解决?答: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教委员会申请仲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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