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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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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由于没有规定律师在场权,司法实践中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发挥的作用仍然极为有限。律师在场权是遏制刑讯逼供等违法侦讯行为,实现律师有效辩护的切实可行之措施。本文在分析律师在场权的基本理论、我国律师在场权的缺失和原因以及我国确立律师在场权之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律师在场权的规定,提出确立我国律师在场权的制度构想。  相似文献   

2.
随着学界对确立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研究确立律师在场权制度的目的和模式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从操作层面上对律师在场权制度进行合理建构也成为确立该制度要思考的迫切问题,在建构该制度时必须从讯问前、讯问中、讯问后三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设计,以期达到设立这项制度的初衰.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对于国家应否通过立法赋予律师在侦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享有在场权的问题,一直存在较大争议。目前,该项权利的建立并不能实现我国现阶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无助于侦查活动的顺利开展,也不是遏制刑讯逼供最现实有效的措施。同时,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并不是现代国家的通例。因此,目前在我国暂不宜确立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  相似文献   

4.
律师在场权本质上是公民对国家权力的一种监督权,反映了刑事诉讼主体性理论、程序公正理论、多元价值平衡理论的客观要求。律师在场权是对侦查权的一种制衡,许多国家及相关国际文件都确认了律师在场权。在我国尽快确立这项权利,有利于公正的侦查程序的建构,对遏制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等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律师在场制度对于完善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弥补侦查程序漏洞,实现实体公正具有重大价值。律师在场制度的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关键在于如何很好地与刑事诉讼程序相衔接。规定律师在场权利的范围,界定适用案件类型,明确告知义务,赋予律师执业豁免权及创建刑事辩护律师名单制度是构建我国律师在场制度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6.
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基础,只有保证侦查的公正,才能实现审判的公正。在侦查阶段能不能赋予律师在场权,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刑事法治传统与现状等密切相关。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固然具有积极作用,但从我国诉讼价值和政策的实现、引入的理由、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性和影响其建立的其他因素等方面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建立该制度的条件尚不具备,故对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应当持慎重的态度,并通过建立相关替代措施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侦查讯问录音录像作为一种现代刑事技术,不仅可以极大地减少刑讯逼供的发生,而且还能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其价值已经被我国司法界所认可。然而,在实践中我国司法界对其诉讼价值还未达成共识。应进一步明确认识,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制度。  相似文献   

8.
看得见听得到的正义--论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在场权制度的模式大致可分为实质在场和形式在场两种类型.尽管由于立法理念和司法实践的差异,各国对于律师在场权制度的具体规定有所不同,但都将其落实在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具有丰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理论和保障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功能,确立该制度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在中国一步到位地建立该制度,无论从理念转换还是制度设计上来看都是非常困难的.鉴于律师在场权在侦查讯问时的积极作用和在整个刑事诉讼中的制度性功能,在未来的刑事诉讼法典再修改过程中应有步骤地建立这一制度,并通过立法技术等手段来克服实践中有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鉴于我国侦查讯问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侦查讯问在理念上应当有所转变:从有罪推定向无罪推定转变,从口供中心主义向物证中心主义转变,从打击犯罪向保障人权转变。同时,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讯问时律师在场权,建立同步录音录像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从制度上保证侦查讯问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0.
对我国现行侦查讯问制度进行构建与完善,应借鉴法治国家的成熟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社会治安和刑事司法的现状,在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维持一种平衡。在程序结构上要设立一个中立的裁判者,在诉讼理念上要确立并提高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完善现有侦查讯问的时间、地点、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告知、步骤、手段等法律规定,加强对侦查讯问活动的监督,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建立侦押分离制度、审讯主体与犯罪嫌疑人隔离制度以及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相似文献   

11.
在刑事诉讼中,刑讯逼供是被讯问者面临的风险。而刑讯逼供并不体现为身体上的折磨,而应是讯问者形成假设和对被讯问者行使权力的结合体,为实现遏制刑讯逼供的目标,在我国,必然合理构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体系,其内容包括:1.实现刑事诉讼法律观的转变;2.将我国现行的“由口供到物证”侦查模式转换成由“物证到口供”的模式;3.在讯问程序中注入人文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信念;4.立足本国的国民性,合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自白”。  相似文献   

12.
刑事庭审中对被告人的讯问程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刑事庭审中讯问被告人程序的规定虽较之过去有了较大的改进 ,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有改进的必要。  相似文献   

13.
公安司法实践中,我国刑事强制到案措施包括拘传、拘留、逮捕和群众扭送四种。无论立法还是实践上这些措施都存在很多问题。改革后的强制到案措施应包括拘传、逮捕和群众扭送,其中逮捕应分为有证逮捕和无证逮捕,以适应我国实践需要并对人权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暴力犯罪与暴力抗法日趋严重,在制服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警察在徒手擒徒手反抗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持械具反抗以及徒步追擒徒步逃跑的犯罪嫌疑人时,经常发生警察伤亡。因此,在擒获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灵活、合理地运用各种动作与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在押人员的在押风险研究是当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监所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其为看守所处理相关现象提供了理论指导。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在押风险已经成为看守所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导致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的诱因主要包括侦查人员方面、看守所方面、刑讯逼供和犯罪嫌疑人畏罪心理等。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只能控制而不可能防范甚至消灭。具体而言,控制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包括了疏通诉求表达通道,侦查人员规范侦查行为,提高收集证据的水平,看守所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水平等。  相似文献   

16.
隐性超期羁押是形式上合法但实质不合法的超期羁押,由于相对的隐蔽性,危害性更大,应当引起高度重视。我国应借鉴国外的保释制度,对法律中的模糊规定加以明确,并完善取保候审、司法救济及责任追究,进而从根本上预防和纠正隐性超期羁押问题。  相似文献   

17.
侦查催眠在大多数国家被禁止适用于犯罪嫌疑人,但笔者认为侦查催眠对特定犯罪嫌疑人有适用的可行性。对特定犯罪嫌疑人适用侦查催眠时,要遵循必要性原则、自愿性原则和目的性原则;要符合严格审批手续、聘请专职催眠师、全程录音录像等程序规范;要注意催眠前记录供述、避免有关案情的暗示性提问、辨识伪装被催眠的现象等。  相似文献   

18.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的诉讼权利问题,一直是诉讼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密切关注的焦点问题。探讨侦查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基本构成,解析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的对策建议,对于进一步深化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保障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讯问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身心影响较大的侦查手段,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更是如此.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水平往往无法承受接受讯问带来的压力,如处理不好将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诸多不利.在未成年人接受讯问的过程中为其提供适当的成年人予以帮助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20.
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的证据类型是动态的,根据证明目的的改变而改变。在审查其证据能力的时候应当以“没有异议可采,有异议有限可采”为标准。面对证据立法上的滞后,应该加快立法完善的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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