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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因“形象”引发的事件不少。2004年,湖南嘉禾县政府为建造“可看、可买、可玩、可食、可观光的综合商业中心”酿成强拆事件;2006年,湖南新化县政府为修建明源阳光购物公园,塑造城市新“形象”不惜充当拆迁打手;2011年,贵州茅台镇政府为建设“白酒品牌展示一条街”,要求街上所有商铺都必须卖当地产的白酒,在未提供安置计划的情况下,强令不卖酒的商户立即迁走……一时间,“形象”几乎成了让群众谈之色变的贬义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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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价格以捆绑承诺返租的方式促销商铺,是一种变相融资快速取得资金的方法。小业主在购买时得到开发商的承诺:在三到五年内,业主所购买的商铺由开发商向业主支付租金, 由开发商统一经营管理。因此,高价卖铺实现促销后,开发商是否兑现承诺, 便成了检验开发商是否诚信的一个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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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是指礼物、礼金、礼券以及以低价收款的物品。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行为与行贿受贿在实践中极易混淆,笔者认为二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行为,是完全基于授受双方的亲情友谊而进行的,送礼方没有谋取私利之目的,受礼方也没有利用职权或借职务之便为送礼方谋取利益,这是接受礼品行为与行贿受贿的最本质区别。在此,要注意区分:①“礼尚往来”与“名礼实贿”。当前,少数人往往以“礼尚往来”为借口,以礼代贿、以礼取利,对这种情况,要把送礼人与受礼人之间过去的交往程度、关系亲疏以及礼品的数额、规格等联系起来,进行具体分析;②“谋取私利”与“正当要求”。送礼人把礼品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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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到没到过上海,你一定不会不知道上海的南京路。那是上海最繁华的商业中心,高楼林立的商厦,琳琅满目的商品,川流不息的人流……最迷人的,自然是入夜时分,当整条街闪烁起色彩绚丽的霓虹灯时,那流光溢彩辉映成一个似梦似仙的境地,令人魂消魄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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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叔叔黄某在今年3月份卖了一幢,1名街商住两用楼房的一楼使用面积40平方米的商铺用房,本打算自己经营用,但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经营项目,于是就决定先出租一段时间。今年4月初,与个体户林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是:“黄某将其所有的使用面积40平方米的商铺用房出租给林某经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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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北京前门大栅栏杨梅竹斜街,一间门道截出的房间外张贴着一副对联,“斜街窄铺宾朋聚,正道宽厅兔爷全”。上方悬挂着一幅牌匾,醒目的六个字“老北京兔儿爷”。橱窗中一尊半身高的兔儿爷手执药杵、身披铠甲,甚是威风。屋内展架上,大小不一的兔儿爷神态各异,有的骑着狮、象,有的背插纸旗,或坐或立,十分讨人喜欢。北京泥彩塑第五代传承人张忠强正坐其中,左捧兔儿爷,右拿朱笔,在兔儿爷的胸前,写下“福”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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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过大上海的人,都知道上海有条南京路,到过上海的人,几乎没有不逛南京路的。 谁也不曾注意距离南京路几步之遥有一条仅百余米的香港路,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就座落在这条路上。此刻,我们站在这幢朴实的花岗岩大楼前,凝望庄严鲜红的国徽,心中油然升腾起一股神圣与肃敬之情。是的.这里是繁华都市的坚强后盾,浦江岸边的前哨阵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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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亭路,是一条知名度颇高的外贸名品街,曾让数以百万计的中外游客流连忘返。随着市场的发展,外贸街已整体“移师”襄阳路,生意特别火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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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点击便将礼品快递上门,一条短信即可送出电子礼券……一些地方的公款送礼,悄然插上电子支付的“隐形翅膀”,企图挣脱社会监督的恢恢之网。刹住这股“变异”的不正之风,必须用好群众举报的监督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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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算”。第二条又规定:“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因此,根据《海商法》,就国际海上提单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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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海上保险法保险利益原则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通过对英美法系海上保险法保险利益原则诞生和发展的历史的回顾,揭示了出在该原则的解释问题上逐步由“艾尔登准则”向“劳伦斯准则”靠拢的历史发展趋势。同时,通过对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关于保险利益的有关条款,特别是第5条和第6条的剖析,分析了该法在关于保险利益的立法上存在着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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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①,毗邻远东最繁华的一条街——南京路商业街,座落于闹中取静的凤阳路660号。也许正因为凤阳路闹中取静,常常会有当事人一时找不到公证处。为此,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专门在路口分设了两块醒目的路标性指示牌,为前来办证的当事人指引方向。树几块蓝底白字的道路指示牌看似简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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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窝藏、包庇罪的对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310等的规定,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就是与其事前无通谋的“犯罪的人”,、但对此处“犯罪的人”不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来理解。而要正确地理解“犯罪的人”.主要是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对“犯罪的人”由谁来判断?二是对“犯罪的人”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客观上看我们赞成犯罪嫌疑浓厚的人才是“犯罪的人”的观点,只不过这里“客观上看”应理解为.行为人特剐认为或社会普遍观念认为。、在此认识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刑法理论.对一些特殊的窝藏、包庇行为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