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1998年7月31日国务院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铭基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粮食购销活动,惩处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粮食收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9号《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1998年7月31日国务院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基一九九八年八月五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粮食购销活动,惩处粮食购销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  相似文献   

3.
政策摘编     
《政策》1998,(12)
国务院发布 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办法》规定,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虚报、伪报粮食收购价格、收购量、库存量或者虚报、伪报盈利、亏损,骗取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或者粮食利息、费用补贴的,由直接主管该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撤销职务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并责令退回骗取的粮食收购  相似文献   

4.
《时事资料手册》2004,(4):117-118
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5月26日起实施,1998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收购条例》、1998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同时废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共六章,分别  相似文献   

5.
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5月26日起实施,1998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收购条例》、1998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的《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同时废止。粮价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条例》明确规定,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增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政策性用粮的采购和销售,原则上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进行,也可以通过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  相似文献   

6.
豫政办〔2000〕38号(二○○○年五月十八日)  为了确保全省粮棉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推动粮棉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对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必须实行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负责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建立粮棉油收购资金贷款封闭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粮棉油收购资金贷款封闭管理责任制的意见  为了搞好粮棉油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进一步促进河南经济发展,根据粮棉流通体制改革政策,以及《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经征求省财政厅、粮食厅、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意…  相似文献   

7.
当前 ,农业和农村经济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民收入增速趋缓 ,这是在农业生产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农村社会进步基础上出现的新问题 ,是农业和农村经济阶段性变化的反映。世纪之交 ,加快农民增收幅度 ,是当务之急 ,我们应通过以下途径加以努力。一、积极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 ,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市场 ,增加农产品需求弹性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和农产品购销活动的加强 ,既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 ,也有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应实行鼓励发展粮食生产的购销机制和价格政策 ,改变现行的由国家统一调拨粮食的办法 ,实现粮食产区和销区直接…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0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总理朱基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了惩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金融机构违反国家有关金...  相似文献   

9.
粮食购销问题宣传提纲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调整粮食购销价格,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一、为什么要调整粮食购销价格和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这次改革的目标是什么?这次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粮食生产的持续发展,保证粮食市场的稳...  相似文献   

10.
<正>苏粮法规〔2023〕3号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涉粮企业:《江苏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经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2月29日江苏省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规范粮油仓储活动,保障粮油储存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1.
<正>赣农规字〔2023〕2号2023年12月17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部门:现将《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业执法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规范举报奖励工作,及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有效发挥储备粮在粮食市场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储备粮,是指省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省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第三条 从事和参与省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应当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省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省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  相似文献   

13.
<正>津环保监[2015]2号滨海新区环容局、各区县环保局:为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证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市环保局制定了《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贯彻落实。2015年1月7日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信访条例》、《环境信访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发生  相似文献   

14.
正广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穗环规字[2017]3号各有关单位:为继续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适当扩大奖励范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修订了《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试行办法》,并经市法制办审查,现予以印发实施。2017年5月24日广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  相似文献   

15.
今年春耕开始时,根据我省情况,已向农民宣布了下年度粮食定购45亿斤和四条规定,国家和农民在粮食征购上的关系已经合理地规定了。中央与省的粮食管理体制是实行"差额管理",即每年上交国家差额粮15亿斤后,所有粮食的购销等均由省自定,这个问题也解决了。关于我省省、专(州)、市、县在粮食管理权限上也决定适当下放,兹规定如下:省仍统一安排购销计划,购销计划每年分配一次,春耕前分配到社,仍将增产增购指标计划在总任务内,一次核定后,增产即不再增购,如无特殊严重灾害,也不减购。  相似文献   

16.
正GZ0320210018广州市农业农村局文件穗农规字[2021]1号各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各执法单位: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加强农业领域监管,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2月23日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的奖励办法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农业领域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支持和配合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国务院批准,现就粮食增值税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由县(市)国家税  相似文献   

18.
《时代潮》2001,(10)
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取消了粮食定购任务,一时,对于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中的机遇与挑战问题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放开粮食生产和经营是大势所趋,有利于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也有人认为,农田的弃耕抛荒及税费征收难度加大等问题也相应会浮出水面。本文从5个方面提出了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相似文献   

19.
第一条为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打击证券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七项,制订本办法。  相似文献   

20.
我省粮食三定工作在去年秋季进行的时候,有50%左右的农户尚未入社,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数字是按个体农户确定的。目前我省已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99%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过去若干小社也进行了合并。由于农业合作化的实现,使粮食购销对象由320多万农户变成了近2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这就大大的便利了粮食购销工作。为了适应这一新的情况,在粮食三定工作基础上,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单位将粮食购销数字进行统一计算,以进一步改进农村粮食购销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