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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医疗纠纷行政调解作为一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效率原则和合法原则。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可以考虑在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法制部门成立相对独立的机构负责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同时要设计既简便又实用的行政调解程序,赋予调解协议以合同效力,从而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医疗纠纷解决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人民调解》2023,(3):53-55
<正>第四章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程序本章共25条,主要规定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启动方式、案件受理、申请形式、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方式、专家咨询、调解期限、法律援助等程序内容。第十九条【调解启动方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当事人申请调解医疗纠纷,一方当事人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应当指派人民调解员赴纠纷现场,引导医患双方申请人民调解。  相似文献   

3.
《人民调解》2023,(10):38-40
<正>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工作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于创新发展特色调解,针对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化解需求,创设“老兵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老兵调解员政治可靠、勇于担当、诚实可信、公道正派的优势,以“战友情结”化解“矛盾心结”,打通化解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的“最后一公里”。江苏淮安“老兵调解”工作经验被司法部、  相似文献   

4.
分析新时期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出现的新特点,结合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践,提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必须主动融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的理念,必须始终坚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业性调解的特色等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5.
《人民调解》2024,(2):51-54
<正>第五十条【调解协议履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并记录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的规定。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并不意味着纠纷的彻底解决。只有当事人完全履行了调解协议中约定的义务,才能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因此,达成调解协议后,  相似文献   

6.
医疗纠纷是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我国各地对于解决医疗纠纷、缓和医患矛盾采取了多种方式.BY市自2012年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在医疗纠纷调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目前采取的工作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调解工作出现部分不足,因此,应有的放矢地采取有效方式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人民调解》2016,(1):10-12
辽宁省大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10年成立,至今已成功调解医疗纠纷1047件,赔补偿款7175余万元。2014年,为确保医调委第三方调解的中立性、公正性,大连市司法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范医调委工作,  相似文献   

8.
《人民调解》2022,(7):58-59
<正>第五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收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收费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9.
《人民调解》2023,(5):51-53
<正>第二十四条【调解受理期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一方当事人单独申请的,可以延长1至3个工作日。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受理期限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行政调解制度成为医疗纠纷的法定解决途径已久,也有着其他途径不可比拟的优势,但由于立法上的不足和实践中的困境,其适用持续受限。为完善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制度,在立法上应该增强行政调解介入的主动性、设置弹性调解期限、强化调解协议效力、细化调解程序;在实践中应该设立独立的调解机构并优化调解人员配置,使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医疗关系的和谐稳定,与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制的健全与否是息息相关的。文章通过对广西玉林市、北海市、崇左市天等县和河池市都安县的实地调研,分别从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制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展望入手,以点带面,以此期望能够给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制的健全作出一定的贡献。  相似文献   

12.
李明明  曾祺 《法制与社会》2013,(16):131-132
医疗纠纷的院内调解机制具有存在的必要性,能够发挥其独特的矛盾化解功能,同时也体现了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和患者权利保护的积极性。医疗纠纷的院内调解机制没有严格的程序约束,具有灵活机动的特点,可以在宽松友好的气氛中进行,有利于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化解中掌握先机。医疗机构院内调解机制的构建需要注重调解主体、调解程序的启动、调解的内容、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等诸多方面。同时,政工工作需要在院内调解机制中得到贯彻。  相似文献   

13.
广东省东莞市是制造业大市,企业密集,务工人员众多,常住人口达1000多万,拥有3500多家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矛盾多发易发。为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东莞市司法局指导成立了市医疗争议专业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专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相似文献   

14.
谢敏 《中国审判》2009,(12):101-101
近年来,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司法和谐”的理念引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调解工作,实现了案件调解撤诉率、服判息诉率两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两下降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15.
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公正调解、公平合理赔偿”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创新发展,初步形成具有天津地方特色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  相似文献   

16.
当前,面对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形势。中央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思路:要尽可能地使大量的矛盾纠纷在进入司法渠道之前通过政治优势得到化解:即便已经进入司法渠道.也要尽可能地通过调解定分止争:对于大量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也要尽可能地通过调解实现息诉罢访。这一基本思路的提出。是对当前形势正确分析研判的科学结论.是对调解独特优势和基础地位的充分肯定,其核心就是强调调解优先。近期,吴爱英部长在司法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深刻认识领会“调解优先”原则,研究贯彻落实这一原则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相似文献   

17.
《中国司法》2014,(6):F0002-F0002
正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自2009年成立以来,坚持依法调解、清廉调解、以独立第三方地位调解的原则,以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纠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重点,以助推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为己任,以奋发有为的工作精神热情服务、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新模式。  相似文献   

18.
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控申信访工作应当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涉检信访联动机制,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将依法办案与调解优先相结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之中,并借助社会大调解这个平台,把社会调解力量引入到检察环节,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有效化解涉检矛盾纠纷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9.
《人民调解》2022,(10):57-59
<正>第九条【人员构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以及若干名兼职人民调解员,主任由专职人民调解员担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设立调解秘书,协助处理调解事务。调解秘书负责纠纷登记、协助选定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并记录调解过程、起草人民调解协议书、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开展调解回访等。  相似文献   

20.
刘兰秋 《证据科学》2014,(4):484-499
为有效化解医疗纠纷、救济医疗损害从而为医务人员创造一个安宁的诊疗环境,韩国出台了《关于医疗事故损害救济及医疗纠纷调解等的法律》。依据该法律之规定,韩国设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在调解仲裁院下设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医疗事故鉴定团,实施新的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制度。该法律还规定了医疗损害赔偿互助制度、医疗损害无过失补偿制度及代偿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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