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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川卫规[2020]4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国家委在川医疗机构:《四川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委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四川省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2.
<正>(2019年5月8日)沪府规[2019]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加快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相似文献   

3.
<正>青政[2019]4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2019年6月23日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  相似文献   

4.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7]1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省政府部门已实行随机抽查事项157项,现予公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95号)要求,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部署,加  相似文献   

5.
<正>宁卫规发[2019]2号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自治区卫生计生监督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要求,推进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许  相似文献   

6.
<正>宁卫规发[2019]1号各市、县(区)卫生计生委(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管)各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推动宁夏"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区)建设,促进互联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互联网医院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7.
正皖政[2019]4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主要任务到2019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完  相似文献   

8.
<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市场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于2019年1月27日下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后,按照市领导有关指示,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9.
正川卫规[2020]1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各相关血液制品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单采血浆机构监督管理,增强其依法执业意识,保障供血浆者健康和原料血浆质量,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疾病的传播,我委组织对原试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四川省单采血浆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宁政规发[2019]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  相似文献   

11.
正黔卫健发[2019]36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管理局,委直属各单位:依据贵州省司法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意见,修订了《贵州省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现重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1月27日贵州省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2.
<正>鄂卫发[2019]9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管)医院: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大型医院巡查的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2019年湖北省大型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请  相似文献   

13.
正吉卫医发[2019]23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省罕见病管理,提高罕见病诊疗水平,维护罕见病患者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157号)文件精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吉林省罕见病诊疗协作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2019年4月1日  相似文献   

14.
正川医保规[2021]12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精神,推广实施全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以下称DRG点数付费),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DRG点数付费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5.
<正>黔卫健发[2019]28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局),省计生协机关各部(室),省中医药管理局,委直属各单位:现将《贵州省督医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6月26日贵州省督医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开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遵照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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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吉卫医发[2019]16号各市(州)卫生健康(计生)委、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计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  相似文献   

17.
正甬财政发[2018] 949号各资产评估机构: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 93号),规范宁波市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宁波市财政局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18.
正川财规[2018]1号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为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49号)等有关规定,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对《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川财企[2015]7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9.
<正>鄂政发[2019]19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建立健全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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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苏卫规(监督)〔2023〕2号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监督所:现将《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3年11月6日江苏省卫生健康领域初次或者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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