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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吉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已经2014年10月16日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蒋超良2014年11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易场所的行为,防范和化解有关金融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  相似文献   

2.
<正>苏金监规〔2022〕1号各设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规范本省交易场所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我局对《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苏金融办发〔2015〕36号)进行重新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2年12月29日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交易场所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 38号)、《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正】京政发[2012]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2年11月7日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规范本市交易场所的行为,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  相似文献   

4.
正皖政办[2019] 2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8月20日安徽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易场所经营行为,加强交易场所监督管理,保障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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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9年1月30日)沪府规[2019]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本市交易场所的行为,引导其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促进其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  相似文献   

6.
<正>青政办[2013]31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3年12月18日青海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2月)  相似文献   

7.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辽宁省地方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业经2020年12月2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刘宁2020年12月9日第一条为规范地方交易场所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地方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皖政办秘[2018]166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安徽省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7月11日安徽省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省级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规范管理、加快投资运作、防范金融风险,发挥基金撬动作用,引导更多资金投向新兴产业,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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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类交易场所经营行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起草了《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起草背景2011年11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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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豫政办[2014]24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要求,省政府认真组织开展了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并于2013年9月18日向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报告了清理整顿情况。根据全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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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政报》2014,(5):70
正黔府办函[2014]36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布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做好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正川民发[2019]119号各市(州)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3号),进一步规范全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2月30日四川省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细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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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办发[2019]5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实施细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7月30日四川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四川省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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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办发[2012]4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2]1号)要求,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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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皖政办秘[2018]17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7月20日安徽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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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湘政办发[2017]8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办法(试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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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5号《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已经2011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尚福林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融资融券交易机制,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规范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防范转融通业务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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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四川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针对我省电源结构特点和煤炭资源赋存条件,为有效缓解电煤供应日益紧张的矛盾,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发展提供电煤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指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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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办发[2013]2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26日宁波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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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2]10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精神,做好全省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既有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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