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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侦破通讯是报道侦破犯罪事实的新闻文体.侦破事实是一类特定事实,其特定性主要表现为事实要素和事实过程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程序性.侦破事实要素和事实过程的稳定性和程序性,又是由侦破程序的稳定性决定的,这就决定了侦破通讯具有较稳定的叙事单位和组合形式.侦破事实中的因果关系又形成了侦破通讯结构的对应关系,完整地反映这种对应关系,是侦破通讯主题价值实现的重要表现因素.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审判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普遍的错误风险,它起因于司法证明的经验推论属性。案件事实发生后,关于待证事实的信息借助证据得以移转、保存和提取。事实认定者从证据出发经由推论链条而推导出要素性事实,从而评价每个证据对要素性事实的支持度;然后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将各个证据的支持度合并处理,形成对事实主张的内心确信。由归纳推理产生的经验法则是必不可少的推论媒介,它借助演绎和溯因推理参与事实认定过程。作为推论起点的证据、作为推论媒介的经验法则、具体的推理方法以及将多个证据综合审查判断的方法,都具有概率性,会产生或转移错误风险。证明标准规则是对这种风险的法律认可。可以考虑通过降低风险、容忍风险和分担风险等途径进行应对。  相似文献   

3.
舆论由事实传播生成,事实被传播的过程中,因为各种主客观因素可以导致和生成不同的传播效果。引导舆论的关键同样靠事实传播,但引导舆论的关键是要预设传播效果,因为传播不当可能适得其反,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公众对传播事实真实性的怀疑。因此如何在传播的过程中让公众相信事实的真实性从而达到传播的预设效果、引导公众意见的形成,就要借助方法的运用了。  相似文献   

4.
案件事实形成包括两个互相交错的方面:一是对事实进行实体法律意义的判断;二是对事实之真假尊行认定。在真假认定中,首先,事实之真假认定受到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是人的认识能力限制,另一个是程序法本身的价值目标障碍;其次,事实之真假的“证明标准”并不能以“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为依据,“证明标准”和“自由心证之客观性”具有统一性。  相似文献   

5.
案件事实形成过程的修辞分析——以邓玉娇案为叙述空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模糊语言、挑选和类比等修辞策略的运用使邓玉娇案在社会讨论中形成了不同的版本。每一个版本的叙述均没有偏离“邓玉娇刺死邓贵大、刺伤黄德智”这一核心事实,但是却导向截然不同的结论。作为案件事实形成的潜在推动因素,修辞所扮演的角色不是简单的语言装饰,而是参与案件事实的建构。案件事实的演变及其最终形成,正是在修辞的运作中堆系下去的。但是,修辞也左右着我们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其中隐含的陷阱值得警惕。  相似文献   

6.
侦查阶段事实认定的推进是一个模糊和复杂的过程。在本质上,其推进是"从某个特定的假设将解释现有证据这一事实,到该假设为真"的论证,是一个创造性使用已知信息形成有待进一步调查(侦查)证实的假设的过程。它包含了证据整理与假设评估两个关键性阶段,这一阶段性划分除有助于辨识侦查思维的经验性和开放性特征外,更提供了重新审视并优化侦查阶段事实认定活动的关键步骤。通过对威格莫尔"论证建构方法"的拆解分析,描绘了侦查人员面对大量证据信息时证据整理和假设评估的过程,这个互动的思维推进过程不仅是假设的形成以及特定溯因推理的展开,更是论证构建过程本身。科学系统的证据整理和精细化假设评估在保障侦查阶段事实认定活动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7.
价值与真理     
现行的真理定义是不完整的,它只承认对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和自然规律进行正确认识的“事实真理”,而忽视了对人和事物之间的价值关系进行正确认识的“价值真理”。实际上,事实真理以及人的实践不能完全脱离价值真理。价值真理是由事实真理过渡到实践活动的必经环节。只有经过价值真理,把价值真理同事实真理结合起来,才能把事物的规律和人的需要有机统一起来,形成实践观念。所以,在真理的总概念下应该包含事实真理和价值真理两种形式  相似文献   

8.
司法经验是司法者在长期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辅助司法判断的个性化知识。有经验的司法者与没有经验的司法者相比,前者对司法活动中的经验事实更为关注,能够基于经验事实形成个性知识仓库。经验事实不是构成要件事实,也不是量刑规范化文件中被设定的规范量刑事实,而是随附事实。在故意杀人案件中,较为常见可以影响量刑轻重判断的经验事实有:案发时间地点,尸体处理方式,社会惊扰程度,致死手段的残忍程度,灭门绝嗣等。经验事实有三个特征:一是描述法益侵害程度,二是反映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三是与伦理善恶判断相关。  相似文献   

9.
在苏力先生的“耕牛”案中,“搭伙”关系更可能是一种租赁关系的。司法三段论的小前提(即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形成的相对独立性,是法官裁判合理性的必要条件。在司法程序中,双方诉讼当事人的参与使得“作为辩论的案件事实”能够从一个无限庞杂的案件客观事实中剥离出来。法官应当穷尽“作为辩论的案件事实”的全部细节来进行法律评判,从而形成作为陈述的案件事实,而非援引法律规范从案件客观事实中将其捡拾。  相似文献   

10.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的过程实际上是侦查假说的形成和证实过程。无论是侦查假说的形成还是侦查假说的证实,都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于推理。所谓侦查假说就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形成的假说,它是侦查思维的基本形式。侦查假说与案情事实有关,因案情事实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中运用的推理称为侦查推理,它是形成侦查假说的主要方式。用以形成侦查假说的侦查推理称为假说推理。用以证实或者检验侦查假说的刑事证据称为侦查证据,它是侦查假说证实或者检验中的核心问题,它的采用需要遵守一些逻辑的和法律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刑事案件涉外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刑事案件犯罪实体事实、诉讼程序事实的证据。是具有涉外性的一种证据类型。其内容主要有表象事实、犯罪事实、程序事实和佐证事实;其形式可以粗略分为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和文件证据;其形成主要涉及地域、主体、手段和程序。它与一般证据特征有所不同,收集、审查、运用时应多加注意。  相似文献   

12.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主体的制作包含法律事实、法律理由和法律结论三大部分。其中法律事实和法律理由是公安刑事法律文书的核心,是文书制作的两大有力支点。公安刑事法律文书中笔录事实是法律事实的主要来源,通过对笔录事实的提炼加工而形成文书中的法律事实,在法律事实基础上的概括总结而形成文书中的法律理由。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中两大支点的准确记写,是提高文书质量的有力保障,亦是文书制作的基本功。  相似文献   

13.
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时可能会遇到某些专门性的问题,而这些专门性问题却是法官们所不熟悉的,需要错助于掌握专业知识专家的才能形成对事实甚至法律的认定。在美国,这些专家被成为“法院之友”,他们广泛参与司法,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法官更深刻地理解案件,形成相对公正的判决。  相似文献   

14.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认罪事实的证明是重要的理论问题,其中认罪与同意简化庭审质证程序、庭审调查的重点从案件事实转换为认罪自愿性、法官确信认罪真实性之间的逻辑关系亟须理论阐释。供述和承认可以融合并概括为认罪,在认罚及其程序从简、量刑从宽后果的加持之下,供述和承认共同产生刑事自认的法律效果。刑事自认的实质是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真实性达成了共识,形成共识性的事实,进而达到共识性真实。自愿和明智的刑事自认有助于发现案件事实真相。认罪在内容、形式和效力上已经具有了刑事自认的属性。刑事自认可以产生事实及证据合意、减轻控方的说服责任、省略庭审证据调查程序以及增强法官内心确信的效果。  相似文献   

15.
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必须解决证明标准重构问题 (一)证明标准的含义及其价值 诉讼证明活动是运用证据来查明或认识案件事实的。在这一过程中,事实裁判者的心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证据的取舍、证明力的大小以及案件事实的认定都必须依靠心证来完成。心证是内心的判断与推理。没有心证就无从建立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认识案件事实。但心证也有自身的缺陷。不同的事实裁判者由于经验、情感等差异对同一证据事实往往形成迥然不同的认识。甚至有时  相似文献   

16.
公正执法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遵循平等和正当的原则,也要求执法人员做出的各种决定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精神,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是公正执法的前提条件,而科学证明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途径,因此在追求执法公正的同时必须强调执法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承担证明责任的侦查、检察机关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英芙法系国家的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大陆法系国家的标准是“内心确信”、“高度的盖然性”。我国学术界有客观真实、主观真实、法律真实和系统标准等不同主张,现行立法上确定的是比较抽象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具体适用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实体事实、程序事实的证据,而且应当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排除刑事责任等方面的事实和证据理解和适用。  相似文献   

18.
法律判断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形成的,以往关于规范层面的著述较多,而对事实认知的探讨却很少。法律事实的形成需要规范指导,但规范指导下的事实认知,又容易使事实变形;从个案事实中可以抽取法律规范所需要的要素,但只能使事实变得抽象,而不能让事实偏离真实;规范可以赋予事实以意义,但不应为迎合规范的适用,而使事实偏离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19.
在审判活动中,追求案件客观事实一直是各国司法制度和审判实践的共同追求。但由于案件事实的事过境迁、事实探知成本制约、司法有限理性等因素,司法过程对于案件事实认定必然存在“事实真伪不明”的灰色状态。当遇见证据无法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时,由于历史无法倒流回复。裁判者也无法实现时空穿越,面对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法官如何裁判则成为了司法实务中必须探讨与正视的话题。对于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司法裁判问题,虽然理论界与实务派对此早已开展研究,但从司法实践效果来看,关于事实认定的司法裁判规则仍然存在困惑,仍有I必要对此进行再探讨。本文通过从改良事实认定模式入手、谨慎适用证明责任、认真对待经验法则、考量社会价值取向等方面入手,构建良性互动的事实真伪不明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规则,让司法裁判最大限度地获取社会公众认同。  相似文献   

20.
在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中,裁判过程中的事实推定成了关键并且板具争议的问题。在民事程序中,事实推定的相关规定并不完善,有着诸多漏洞,以至于在司法实践中事实推定的运用陷入了严重的困境。建议从立法、司法和法官自身素质等方面加以完善和规制,使其规范地运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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