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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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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中组部最近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以下简称《守则》).中组部在印发《守则》时强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时,要把贯彻执行《守则》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确保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
中组部近日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守则》明确规定了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 " 治天下唯以用人为本,其他皆枝叶耳.  相似文献   

3.
为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印发了中央组织部编制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市、县(市、区)党委、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及其领导成员,于6月20日前分置于党委(党组)会议室和领导干部办公室,经常学习,严格遵守。今后督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要把挂置与执行《守则》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一二三四五",即"树立一个正确的用人导向"、"两个不得"、"三个不得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其中,"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  相似文献   

5.
《北京支部生活》2010,(7):38-39
<正>自2003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委组织部要求所属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在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前两天,填报《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报告单》,凡涉及换届前后的人事安排、平时较大规模的人事变动,以及重  相似文献   

6.
党建动态     
山东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后,各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并做好培训工作。省委组织部先后印发4万多本《条例》小册子、1万多份《条例》一览图、8000多份《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仅2001年,全省各市共举办《条例》讲座492次,培训人员达3.78万人次。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等部门联合组织在经济活动、组织人事纪律、执法执纪、生活作风等方面出问题的原领导干部,运用座谈会、专题报告会和警示演讲会等形式,现身说  相似文献   

7.
前不久,中央组织部在检查部分省区市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情况时,曾对945名地县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进行《条例》基本知识测试。结果是。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对《条例》不了解、不熟悉或知之甚少,三分之一的人不掌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程序,三分之一的人不知道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形成决定的具体规定。在《条例》颁布实施已达五年之久的今天,还出现这一现象,应引起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8.
博览链接     
选拔干部“十不准”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表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6)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 (7)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8)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9)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10)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摘自《宣传手册》  相似文献   

9.
《新湘评论》2014,(16):26-26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2002年7月9日印发)第十二章纪律和监督第六十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二)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相似文献   

10.
4月2日,中共四川省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省委常委会投票表决干部任免的暂行办法》和《省委全委会表决市厅级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的试行办法》,决定:今后省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省委管理的干部任免一律采取投票表决方式;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厅局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省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提交省委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这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标志着票决制成为四川省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基本制度,使党委常委会票决干部任免和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任免的干部决策机制在四川省省、市、县三级全面推行,形成制度,…  相似文献   

11.
正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  相似文献   

12.
正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  相似文献   

13.
《江淮》2008,(7)
桐城市委在近期制发的《中共桐城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试行)》中规定,除领导职务转任非领导职务,市管干部因工作需要兼任下属单位、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军转干部安排相应职务,  相似文献   

14.
《理论与当代》2002,(9):38-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现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杨云成  宋雪 《党课参考》2020,(6):55-65,F0002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在第八章"领导和保障"中,对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厘清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等的责任分工,规定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以及对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提出了要求。  相似文献   

16.
刊中报     
《实践》2010,(7)
<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中央办公厅、中组部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  相似文献   

17.
和自兴 《党课》2011,(1):64-65
1.正确处理个人推荐干部与党委管理干部的关系。为了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在个人推荐干部工作中,一是要遵守个人向组织推荐干部的工作制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二是讨论研究干部人选时要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集体讨论干部任免调配的重要决策中,对自己推荐的干部人选经考察和讨论若作出否定决定时.领导干部个人应无。条件服从细织的决议.  相似文献   

18.
卢琼华 《党的建设》2010,(11):39-39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中央制定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紧密结合实际,抓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共同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为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把学习  相似文献   

19.
《党课》2010,(11):20-20
其一,体现民主公开。四项监督制度在选人用人的民主公开性上力度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办法》对违背民主程序任免干部的,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规定,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相似文献   

20.
《实践》2014,(2):31-31
立足事前,筑牢“防火墙”。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暂行办法》、《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暂行办法》,前移选人用人关口,规范动议和初始提名,避免干部选任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立足事中,设置“过滤器”。出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酝酿暂行办法》、《选任科级干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领导干部社会生活情况考察暂行办法》、《县委全委会(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暂行办法》,对干部选任酝酿、考察、决定进行全程规范,严把领导干部队伍“入口关”。立足事后,架起“高压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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