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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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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不负有法定或者职务上义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见危不救,由于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的规制,尚不能给予处罚,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缺憾,因此为了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减少其造成的社会影响,我国应增设国家工作人员见危不救罪。  相似文献   

2.
见危不救的悲剧一再重演,越来越多人呼吁增设见危不救罪。本文从四个方面论证了我国目前不适合增设见危不救罪,并提出完善《民法通则》的规定以鼓励见义勇为,转变见危不救案件判决思维方式以减少见危不救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3.
潘新光 《法制与社会》2010,(15):262-263
是否增设见危不救罪在刑法学界广受争议,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框架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交易费用理论探讨了这一问题。见危不救罪这一外在制度与作为内在制度的见义勇为相比具有优越性,可以减少因交易成本引发的见危不救现象,同时制度变迁戍本的存在也要求严格限制见危不救罪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4.
对见危不救要否入罪的讨论涉及法律与道德双重关系,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又需要结合时代的具体情势而定.即便要通过法律来加固道德,也需惩治与激励双管齐下,注意发挥法律的激励作用.在讨论见危不救要否入罪这个问题上,鉴于我国《刑法》结构与西方国家不同,不宜简单地移植西方国家《刑法》中的“见危不救罪”,而应通过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途径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肖瑶 《法制与社会》2010,(12):275-276
当下,“见危不救”的情况频频发生,强烈的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许多国外立法都对“见危不救罪”做出了规定,我国尚无关于“见危不救罪”的规定,只是道德层面上的评价。在人类道德逐渐缺失,社会正义冷漠麻木的情形下。关于‘见危不救”的道德谴责,屡屡显得苍白无力。此时,法律介入无疑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相似文献   

6.
虽然在国家立法层面并无鼓励奖赏见义勇为人的相关规定,但是见义勇为作为一种善行,一直广受推崇,地方性法规对于见义勇为的保护力度也远高出国家立法。本文从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评价、见危不救单独入罪造成法律中间形态的空缺等方面进行论述,阐述了从几个方面对见危不救入罪的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7.
吴笛 《法制与社会》2012,(1):286-287
关于见危不救能否入罪,目前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见危不救不宜犯罪化.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通过对道德与法律关系以及对“法律万能论”分析,阐述将“见危不数”列入刑法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8.
"见危不救"是否应该入刑一直以来都是刑法学界广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小悦悦事件的发生,法学界对该问题的讨论更进入白热化阶段。本文从国内立法实践和国外立法现状来阐述"见危不救罪"入刑有相应立法经验可借鉴,从公共精神的缺失、社会转型时期的"道德滑坡"、奖惩机制的不合理论证了"见危不救"入罪在新时期有其存在的土壤,进而论证了"见危不救"入罪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李宏杰 《法制与社会》2012,(10):67-69,72
小悦悦事件让国人又一次感到道德的式微,有声音说应该用刑法来对见危不救行为进行制裁,从而保卫社会。针对对见危不救行为的刑法评价问题,本文先后从法解释及立法两个层次,探讨"能不能"以及"应不应"对其进行评价。本文认为,在现行刑法的框架下,对负有特定义务的人的见危不救行为进行评价是可能的,但是这种评价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以不真正不作为犯的等价性进行限制;同时,对于仅负道德义务的人的见危不救行为,现在未到通过刑事立法对其进行制裁的时机,这既是从中国当前现实状况出发得出的合理考虑,也是刑法谦抑性的必要要求。  相似文献   

10.
长江大学3名大学生用自己的生命挽救落水的少年,在他们遇难时个体打捞者却“牵尸要价”提出高价打捞尸体费用。本文对见危不救罪在我国刑法中是否确立做出理性思考,从而提出对一定条件下的见危不救行为应当在刑法中确立其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1.
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经济利益成为了人们行为的主要驱动力之一。因为与自身利益无碍,当面对正在遭受损害的他人时,人们往往选择明哲保身、漠然处之。这不但与我国的道德传统相违背,更会使人们的价值观逐步扭曲。当正义保持沉默时,罪恶就会无所顾忌,所以将见危不救入刑不但是对见危不救行为的责难,更是维护社会基本道德的手段。  相似文献   

12.
对见危不救要否入罪的讨论涉及法律与道德双重关系。法律与道德的离合,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到见危不救要否入罪这个问题上,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立法也大相径庭。自20世纪初以来,西方"社会法学"的思潮影响日大,"社会本位"的价值观在立法中得到体现,法律与道德呈合流之势。在许多标榜"个人本位"、"权利本位"的西方国家,都有"见危不救罪"的规定。在我国,尽管没有"见危不救罪",对一般的无救助义务的人见危  相似文献   

13.
在当前社会失范状况存在的情况下,文章以"小悦悦事件"为例,针对"见危不救"该不该入法的问题,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视角出发,讨论了必须入法、可以入法、不可入法三种情况:即,有特殊关系的、严重违背道德的见死不救,必须入法;没有特殊关系的、一定程度地违背道德的见死不救,可以入法;损己利人的见死不救,虽然违背高级道德,并不违背基本道德,不可入法。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农村基层组织承担着协助政府管理本村公务和公益事业的重要职能,其权力涉及村务管理的方方面面。比如办企业、修路、土地和宅基地管理、选举、计划生育、征兵、扶贫救灾等,从“村官”手中掌握权力看,与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比,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既然其手中握有一定职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就有可能会发生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行为,给集体经济和村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由于渎职罪主体限制,导致该部分渎职犯罪得不到有力查处,使刑罚留有空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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